━━━━━━━━━━━━━━━━━━━━━━━━━━━━━━ 我下TXT书网www.wxia.net更多免费电子书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如果觉得本书不错,请尽量购买正版书籍,感谢对作者的支持! ━━━━━━━━━━━━━━━━━━━━━━━━━━━━━━ 放爱一条生路 作者:王朵 作者的话 有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经历离别?没有吗?那么从现在开始,做好准备。 有没有试过一个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旅行?有没有试过一个人开着车,把音响扭得很大声,泪流满面地在午夜静寂的街道上狂奔?有没有试过置身于喧闹的酒吧,一个人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喝酒?有没有试过在某个漆黑的雨夜,独自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听着窗外蒙蒙的雨声,把香烟点燃,并不是想抽,只想让它在手里慢慢地燃烧,一支接一支……这就是离别的滋味吧。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想忘记他(她)。还是忘不了吧?那就不要忘记好了。于是突然明白,有些事情是永远也无法遗忘的,它只会慢慢积累成你成长的经历。时间将激情、苦痛冲淡,但记忆却保存下来,这点点滴滴的记忆,是人生必须经历的沧桑。它让我知道,原来人生很多时候都必须经历离别。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开始体验离别了: 我们离别了妈妈温暖的子宫,来到这个世界。从幼儿园到大学,在成长中,我们离别了幼儿园,离别了老师,离别了母校,离别了同窗好友,离别了家乡,离别了父母,离别了初恋的情人,离别了家庭,离别了我爱的人,离别了爱情,离别了老伴,离别了逝去的岁月,离别了年青的自己,甚至离别了生命——原来离别才是永恒的,它一路伴随,人生的许多时候都在面对离别,不是这一次,就是下一次。为什么要问“你会永远爱我吗?”,为什么要问“我们会不会永远在一起?”。对不起,亲爱的,没有人能回答这样的问题,因为没有人能欲知永远。即使爱情再来,我知道我再也不会问:“你会永远爱我吗?” 。 离别是永恒的。当终于要离别时,请不要悲伤,坦然面对,微笑道别。 1 崔明宇是国立大学化工系八六级大三的学生,二十三岁。他长得高大帅气,头发剪得短短粗粗的,鼻梁挺括,目光深邃,轮廓简洁明朗,一身健康的肤色外加健美的肌肉,外形酷酷的,不太爱讲话。他是个富家子弟,家境极好,父母是一家大型化工厂的老板,身家丰厚。但明宇平日里比较低调,并不爱刻意炫耀。他为人慷慨大方,温文尔雅,充满阳光,是化工系许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九月的一天,天气晴朗怡人,新学年开始。崔明宇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李,让家里的司机开车把他送到学校门口,便自己下车,步行进校。国立大学是滨海市最有名气的重点高等学府,占地1.2公顷,集古老建筑与新兴建筑于一体,设施齐备,实力雄厚。校内有两个足球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三个大礼堂、大型图书馆、两个人工湖泊,实验大楼以及餐厅、超市、招待所等等设施一应俱全。生活在这里就象生活在一个小小的王国里。 经过西区宿舍的时候,明宇看见有许多新生在忙着搬行李,被褥、凉席、脸盆水桶,大包小包。还有那些新生的家长们,一个个忙得不亦乐乎。“又有新生入校了。”明宇正想着,忽然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接着一个熟悉的洪亮的声音响起来:“你小子!”是阿牛。阿牛是明宇同宿舍的室友兼好友,铁哥们。阿牛身材不高,长得无短三粗,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力气很大,跑得也很快,是班上的体育尖子,系足球队前锋。两人一路说笑着走回宿舍。 2 新学期开始后的第一堂体育课,明宇他们被安排在小礼堂里上课。大学的体育课是分开男女班的,并确定有主题,如篮球班,健美班,气功班,田径班等等,有时也会穿插其它内容。明宇与阿牛这个学期报的是健美班。由于建了新礼堂,小礼堂现在已改作它用,舞台上摆放着各种健身器材,供健美班的学生上课用。台下的观众席早已撤掉,地面新铺了柚木地板。明宇他们去上课的时候,看见有工人正在墙壁上安装落地玻璃镜和把杆,不知干什么用。暂时礼堂里只有他们一个班在上课。 上完体育课已是中午11点40分。明宇与阿牛从小礼堂走出来,跨上变速自行车,向宿舍骑去。可能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化工系的教学楼与宿舍都位于校园了比较偏僻的位置,校园又太大,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往往要走几十分钟。所以许多学生都买了自行车。那时候能拥有一辆五级变速赛车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明宇与阿牛都各自拥有一辆,但由于变速赛车比较贵,通常要五、六百元一辆,所以大多数学生骑的都是普通的自行车。 中午吃饭的时间总是最热闹的。化工系本来就会男女比例失衡,通常一个班三十多人,其中可能只有四、五个女生。如果哪天有个新鲜面孔的外系女孩子,又长得比较好看的走进男生宿舍这座“和尚庙”的话,都会格外引起那些正处于青春期的大男孩们的注目。说不定哪天集体发起神经来,会整幢楼的人不约而同地站在长长的走廊上敲饭盒、敲凳子,大呼小叫地恶搞一番。胆小一些的女生会吓得猛跑,镇定一点的即使不敢跑,也会羞得满脸通红。这不,今天中午当明宇与阿牛把自行车推进车棚,刚走进宿舍的大门,就听见院子里传来地动山摇的敲饭盒的声音。 “有靓女看!”阿牛兴奋地扬起脖子,东张西望,四处搜寻目标。 “又搞恶作剧!”明宇皱皱眉,继续朝309宿舍走去。快到门口时,突然从310室走出来两个人,前面的一个人是他们的同班同学陆羽,戴一副金属边的眼镜,身后紧紧跟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看起来几乎比陆羽还高半个头。两人低着头快步朝前走,差点撞到明宇身上。 “哦,原来是你小子!”阿牛冲陆羽做了一个鬼脸,故意拖长了声调,坏坏地笑道。 “嗯,啊,嘿嘿……”陆羽心不在焉地应着,越发加快了步伐。直到两人消失在大门外,欢呼声才渐渐平息。 “走吧,打饭去。”明宇抓起两个饭盒,硬拖着阿牛向饭堂走去。阿牛还在不依不饶地猛嚷嚷:“那小子,啥时搞上的对象?我怎么不知道?” “人家说不定只是来找陆羽或同乡有事,并不一定就是对象。”明宇说。 “不是对象干嘛那么心虚?” “那阵势,好人也要心虚。” 3 饭堂里人很多。学校里一共有三个学生饭堂,分别位于北区、南区和西区。饭票可以在三个饭堂里通用。有时候学生们买水果、生活零用品什么的带不够钱,也可以用饭票抵花。菜式很丰富,学校考虑得很周到,为了照顾来自四面八方的学子们的口味,每天都有几十个品种的菜式供应:辣的,不辣的,面条、包子、馒头、炖汤样样有。有些家庭环境好的,手头有较多零用钱的人,晚上还会邀上三五知己去学校餐厅或校外小餐厅吃夜宵。只要晚上十一点前回到学校就行。因为学校每天晚上十一点整关校门、拉电闸,第二天早晨六点钟开门、供电。周末星期六则晚半个小时关门。 星期四上午最后两节又是体育课。健美班的学生们正在小礼堂的舞台上自由做着各种健身运动,明宇正在做一个双手后拉杠铃的动作,双臂的三角肌透着汗珠,随着拉伸动作一鼓一胀,阳刚气十足。这时,小礼堂的门打开了,涌进来一群花花绿绿的女孩子。一位女教练提着一个录音机,走到舞台下面刚完工的落地镜前,扬手示意这班女孩子分散到墙边的把杆前站好。 “好了,小姐们,现在请搭上把杆,我们继续做基本练习。” 音乐响起,女孩子们随着芭蕾音乐的节拍舞动起来,把舞台上的男生们看得直发愣。也难怪,一直以来,偌大的礼堂里都是清一色的男生在上课,突然之间来了一班青春亮丽的女孩儿,怎能不叫人眼前一亮!大家小声议论起来: “哎,哎,快看!” “肯定是舞蹈班的学员。” “哇噻!不知道是哪个系的?” 阿牛凑到明宇的耳朵边兴奋地嘀咕一句:“嘿,看来这个学期的体育课不会闷了。” “是吗?”明宇笑笑,朝那群女孩子瞥去一眼,转身继续举杠铃。 果然,在接下来的整个学期的体育课里,这两个班都在一个礼堂里上课。舞台上,是阳刚气十足的大男生在做健身;舞台下,是舞蹈班的女孩子们在舒展着柔软的肢体,组成了一幅很有趣的画面。 有时候明宇做运动累了,在休息的间隙里,他会静静地欣赏一会儿那群女孩子们的舞蹈。从开学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她们似乎跳得越来越熟练了。其中有一个女孩跳得特别好看。她的身材很苗条,腿长长的,腰细细的,皮肤白皙,头发有点微卷,总是高高地扎着一条马尾辫,紧身衣把她身体的曲线勾勒得玲珑有致,跳起舞来带着一种特殊的气质。渐渐地,明宇每次的眼光总会不自觉地停留在她身上。只要有休息的空隙,明宇似乎总会把目光往舞台下扫视,在人群中寻找她的身影。这种感觉很微妙,很缥缈,缥缈得连明宇自己都察觉不到。直到有一天。 那天的体育课是化工系的足球对抗赛。比赛在小礼堂外面的足球场进行。那天天气特别闷热,空气中没有一丝风,凶猛的阳光仿佛要把地面上的一切都蒸发掉。明宇与阿牛踢完全场后已是大汗淋漓,于是朝操场旁边的一排水龙头走去。明宇拧开水龙头,把脑袋凑到水龙头下面没头没脑地淋起来。突然他感到身边又站多了一个人,他转过脸来,看见了她——那个舞跳得很好看的女孩。只见她伸出纤长白皙的手拧开水龙头,捧起冰凉的自来水洗了一把脸。明宇第一次看清了她的脸,白白净净的,很秀气,鼻子挺挺的,嘴唇红红的,两颊因为刚激烈运动过而泛着红晕。明宇有种异样的感觉,他的动作不知不觉慢了下来,不知为什么,他不愿意离开,她就站在他身旁,他甚至可以感到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热力。她的脸上沾满清水,清水顺着她的脸流到她的光滑的脖颈,再沿着她的脖颈淌到她的手臂上,汇成一条条细细的河流,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那边阿牛等得不耐烦,一个箭步冲上来,冲着这边大喊一声: “喂,走哇!” 水池边的两人同时抬起头来,又同时迅速地对视了一下,不知为什么,明宇竟有些窘迫。女孩礼貌地冲他笑了一下,转身象风一样飘走了。那是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象黑漆漆的葡萄。从此,这双眼睛便留在明宇的脑海里,再也抹不掉了。 4 王小曼是八八级外语系的新生。新生入校的那一天,当别人的父母们都在忙着为自己的孩子跑前跑后,报名,搬行李,找床铺的时候,小曼却是独自一个人来学校报到的。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在她八岁那年,继母生下了她同父异母的弟弟。小曼的童年并不快乐,也没有多少温馨。父亲是军人,要经常下部队,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也许是因为小曼长得很象母亲,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也许是因为继母觉得她在这个家里很多余,小曼整天对着的,只是继母一张不冷不热的脸。只有在父亲面前,她才是个温柔的妻子。从九岁开始,小曼的衣服都是自己洗,还要帮弟弟洗尿片、洗碗,做许多家务活。继母连一双袜子都没有帮她洗过。如果弟弟或继母睡着了,她就必须轻手轻脚,走路要象猫儿一样,不可以弄出半点声响,否则要挨打。在十五岁那年,小曼第一次来月经,把裤子都染红了。她不知该怎么办,去问继母。继母淡淡地从抽屉底拽出两条橡胶做成的“骑马布”递给她,要她自己去大院的服务社买草纸,再把草纸一张一张叠在一起,折成一个长条状塞在“骑马布”上,这就是“卫生巾”了。橡胶很不透气,血沾在上面就会变得很硬,象硬卡片一样,常常把小曼的两个大腿内侧刮得生痛,红红肿肿的。这种事情对父亲是羞于启齿的,小曼只能默默忍受。记得有一次在女同学家玩,小曼从书包里抽出草纸来叠,她的同学诧异地问:“你怎么还用这个?我妈妈说用这个不卫生,容易感染,而且也很不舒服呀!”小曼问她:“那你用什么?”。同学从衣柜里拿出一小包东西把它展开递给小曼。哦,雪白雪白的,很柔软,象棉花一样。小曼第一次看见这种东西。“我妈给我买的。”同学清描淡写地说。小曼的眼眶里一下子衾满了泪水。后来,小曼在继母的衣柜里看到了这种卫生巾,于是她好奇地拿了一包来用。当天晚上,精明的继母发现卫生巾少了一张,大动肝火,兴师问罪,狠狠地打了小曼,用扫地的扫帚猛戳小曼的脸和头,说她是偷东西的贼!从此,继母每当不在家,都会把卧房的门锁上……同学们都不愿意上她家玩,因为她继母不喜欢。 小曼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长大的。她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坚忍,也学会了照顾自己。她寡言少语,性格倔强、孤僻、冷傲,她的脸上总是透着一种忧郁。她把她的心事藏得很深,她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在学校里,大家都叫她“林妹妹”,说她即使在笑的时候也会带着忧郁的味道。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因为她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那个时候,她什么也不想,拼命读书,高中三年,她几乎没有给自己放过一天假。她咬着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考上大学,要考上最好的学校,要为自己争气,一定要离开那个家。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小曼抱着它,坐在学校操场边的花坛上哭了很久:她终于要自由了!被压抑了那么久、那么久,她终于要自由了!自由,她要自由,她要飞了!妈妈,妈妈。 5 小曼只提了一口小皮箱,反正她的衣服也不多,兜里揣着把爸爸给的学费和六十元生活费,跨进了国立大学的校门。大学好漂亮!一片片绿茵茵的大草坪,草坪上座落着一幢古老的欧式建筑,巨大的花岗岩石柱,半圆形的拱门,浅灰色的窗台,衬着嫩绿色的草坪和蔚蓝的天空,美得就象一幅油画。小曼深吸一口气,兴奋地扬起头四处张望,久违的笑容渐渐浮现在脸庞。 她先找到外语系报到,领到了被子、蚊帐、枕头和凉席。外语系的女生宿舍在西区第四幢,小曼好不容易才找到,六楼,要爬楼梯。小曼看看自己的一堆行李,好,没关系,分开几次搬就可以了。楼上楼下,小曼总共爬了六次,总算在黄昏前,把一切都安顿好了。女生宿舍是四人一个房间,上下铺,钢架木板床。小曼的床在下铺。每人还配有一张单人小书桌和一张凳子。门边是一排高高的杂物架,可以放大家的洗漱用具和饭盒等杂物。除此之外,便再也没有其它东西了。但小曼觉得很满足,她环视着四周:这儿就是她的新家了!她将在这里无拘无束地生活四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她高兴的吗? 6 明宇通常周末都会回家,这样他可以去爸爸的化工厂里转转,当作实习。但这个周末他没有回去,因为有位室友过生日,大家约好去校园舞会。他打了个电话回去,叫司机不用来接他。学校每到周末都会有舞会,大家都开玩笑地称这是学校为大家提供的“追女孩子”的好去处。每到星期六的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总是人影绰绰,一个两个都是傻等着的大男生。而那些早已“名花有主”的女生们,则会穿上最漂亮的裙子,偷偷抹上一点点口红,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再施施然地下楼,亭亭玉立地出现在心上人面前。没有谈恋爱的人,也会约上几位同学,一起去舞场碰碰运气,说不定会有“艳遇”。这每周一次的舞会,的确很让人期待。 时间才刚过八点,舞场里已经挤满了人。阿牛兴奋得满场飞,几乎每一首舞曲都不会落下。陆羽则带来了上次在宿舍被起哄的那位女孩,到今天才算正式向大家介绍了他的女朋友,叫陈敏,是政法系的学生会委员。 “去跳舞啊。”陆羽拍拍明宇的肩膀说,旋即拉着陈敏的手没入跳舞的人群中。 明宇不太习惯主动邀请陌生的女孩子跳舞,要是碰到认识的女同学,他会跳一、两支舞曲。其实象他这么高大英俊的男生,有许多女生都喜欢跟他跳舞,只是不好意思太主动。明宇独自一个人站在舞池边,看着别人在身边舞动。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好想能在这里遇见一个人。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那个亲切的笑容,时而清晰,时而朦胧。明宇轻轻笑了一下,摇摇头,告诉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他突然很盼望星期一的体育课。 星期一最后两节是舞蹈课,小曼如往常一样来到小礼堂。她把书本放好在角落里,坐做木地板上换上白色的软底练功鞋,开始做准备运动。她先在把杆上做了一会儿压腿动作,然后侧身躺在地毯上做侧踢腿。她的腿很柔软,可以踢得很高很直,这或许得益于遗传──小曼的亲生母亲曾是一名芭蕾舞演员。小曼并不知道当她在做着这一切动作的时候,有一双眼睛始终在注视着她。 舞台上,远远地,明宇的视线始终不曾离开过她。他发现她很文静,在不跳舞的时候,她会静静地坐在地板上看别人跳舞,很少说话,毫不张扬。这时候的她,会透出一种忧郁的气质。而舞蹈是需要张扬的,张扬的舞姿与忧郁的气质形成一种奇妙的组合,明宇被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 台下,舞蹈教练在喊话: “这段舞具有浓郁的拉丁风格,对身体各个部位的柔韧性与协调性要求较高,所以可能比较难掌握。有些同学跳得不是很到位。下面我们再练一次,小曼,到前面来带一下。” 小曼从后排走到最前面。 小曼,她叫小曼。明宇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因为她舞跳得最好看,所以教练要她领舞。舞蹈需要蕴涵灵魂与感性才富有生命力,明宇觉得从那个女孩的肢体里散发出的感性与妩媚别样动人,沁人心脾。他看得入了神,连阿牛已经走到他身旁都浑然不觉。阿牛顺着他的目光向下望了望,然后用手肘碰碰明宇,调侃道: “哎,哎,看什么呢?看得那么入迷?” 明宇猛然醒悟,笑笑:“没什么,没什么。哎,我想练练俯卧撑。” 7 在外语系的教学楼里,你会看到有趣的现象:课间休息时,走廊上站满了人,你会听到当中有说俄语的,有说日语的,还有说法语或英语的,就象一个联合国。那些俄语班的学生,为了练习俄语里一种特别的发音,必须扬起脖子,把舌头卷起来,象吊嗓子似的不停发出“得…得…”的声音,十分有趣。而日语班的学生则是最神经兮兮的,不住地点头哈腰,冷不丁给你来个九十度的大鞠躬,法语的发音最好听,语调温柔。老师告诉她们,法语是世界上最浪漫的语言,法国男人即使穷得买不起面包,也会给情人买一束玫瑰。有一句俚语里说:对你的敌人,要讲德语,因为德语硬朗;对你的情人,要说法语,因为它很温柔。 在课堂上,无论是外籍老师还是国内老师,都全部用法语授课。初时小曼听得很吃力,有一多半以上都听不懂。但她很用功,没有缺过一堂课。她不愿意让父亲失望,更不愿意让继母瞧不起。小曼有三个月没有买水果和零食,用省下来的零用钱买了一台小录音机,这是外语系每个学生人手必备的工具。每天吃完晚饭,小曼都会去图书馆或大课室晚自习,直到十点钟才回宿舍。然后去公共澡堂洗澡、洗衣服,生活得井井有条。现在她交到了一个新朋友,叫郑欣,是她的同班同学兼室友。郑欣的个头不高,微胖,五官挺端正,性格开朗活泼,与小曼的个性正好形成互补。郑欣不是滨海市人,她是农村户口,定向培训生,毕业后原则上必须回到农村。郑欣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毕业后可以留在城市,做城市人。她问小曼毕业后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小曼一时回答不上来,她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最大的愿望是自己能赚钱养活自己,并且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房子。这应该就是最大的愿望了吧。 今天有一堂公开课:西方美术史。这是小曼最喜欢的课程。由于是选修课,所以在阶梯大课室上课。小曼早早就来到课室,坐在前排。讲课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优雅的老教授,口语极流利。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罗马拜占庭时期的艺术成就。” 老教授打开幻灯片,画面上呈现出一座金碧辉煌的建筑。“这是著名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建于公元330年。它的建成,标志着古罗马灭亡后,基督教文明的首次振兴。” 老教授侃侃而谈,小曼听得入了迷。她现在的听力进步了许多,加上图片辅助,大部分内容都可以理解。小曼很喜欢画画,她喜欢听老师讲达·芬奇,讲雷诺阿,讲米开朗基罗;从幻灯片上,她看到了?最后的晚餐?,?大卫?,?创世纪?等伟大作品,她还看到了巴黎的罗浮宫,塞纳河,她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去那里看看,亲身感受一下那种优美典雅的古老艺术。星期天或不用上课的时候,小曼常常会背着一个大画夹去外面写生。从中学的时候开始,小曼就喜欢画画,所不同的是,小曼不喜欢画那些枯燥的圆柱体、四方体,也不喜欢画那种奇怪的让人看不懂的抽象画,她甚至讨厌毕加索,那个靠榨取女性的爱来获得灵感的人,他画的那些变形的脸孔与扭曲的躯体让人觉得极不舒服。她喜欢画风景,特别喜欢画房子。校园里那些旧式的、新式的建筑,树林、湖泊以及校园后面一片片恬静的田园风光,通通都被她纳入画纸。 8 在综合体育馆的滚轴溜冰场里,明宇与阿牛正靠在场边的椅子上休息。他们已经溜了好一会儿,明宇溜冰的技术很棒。今天下午上完课后,两人就过来了。 “口渴。要喝饮料吗?”阿牛问。 “好,可乐吧。”明宇说。 “不要喝那么多可乐,”阿牛冲明宇扮个鬼脸,“小心身体。嘿嘿。” “随便吧。”明宇挥挥手,继续靠在椅子上望着场内。突然,他的眼睛定住了: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对,是她── 那个叫小曼的女孩。她今天没有象上体育课时那样扎一个马尾,头发垂了下来,在两侧松松地扎了一下,遮住了耳朵,斯斯文文。只见她和另一个女孩两人手牵着手,正小心翼翼地扶着栏杆,脸上的表情很认真,仿佛要下好大的决心才敢迈出去一步。明宇觉得这个时候的她好可爱:别看她平时舞跳得很好看,可这会儿真是笨手笨脚的。这不,不到一会儿功夫,已经摔了两跤,刚爬起来,还没站稳,被后面的一个男生一撞,又重重地摔到了地上。这一次好象摔得很糟糕,小曼痛得呲牙咧嘴,站都站不起来,脸一下子涨红了。 明宇呼地一下站起来,迅速朝场内滑去。那个撞了她的男生也很不好意思地滑回来,伸出手准备扶小曼起来。 “我来,我来就好了。”明宇刷地一下突然停在两人面前,对那个男生说,“让我来吧,我们认识。” 小曼跪在地上,听到明宇的话愣了一下,歪歪脑袋看着明宇,眨眨眼睛,不记得她们应该认识。那个男生看看明宇,又看看小曼,讪讪地说了声“对不起”,转身滑走了。 明宇俯下身子,观察了一下小曼的脚。“很痛吗?”他温柔地问道。 “有一点。”小曼一边回答,一边疑惑地望着他。 “来,慢慢起来。”明宇试着扶小曼站起来。 小曼的脚刚一着地,立刻痛得叫起来:“啊……” “等一等,你等等我,坐在这里别动。”明宇一边说,一边迅速地滑向场外,解开自己的溜冰鞋,再跑进来,不由分说一把抱起小曼向场外走。小曼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此时的惊恐不亚于看到一个外星人:长这么大,从来,从来没有男人这样抱过她。而此时惊讶的不只小曼一个人,刚买完汽水回来的阿牛,猛然看见明宇怀里抱着一个姑娘,也诧异得目瞪口呆,嘴巴张成一个“O”形。 明宇把小曼放在椅子上,轻轻脱下她的溜冰鞋和袜子,把她的脚放在手上捏了捏。 “啊!”小曼轻轻叫了一下,痛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脚踝崴了。”明宇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自行车钥匙扔给阿牛,“愣着干什么,去帮我把单车推过来。” “哎,等等。”小曼急切地指着场内的郑欣,“我还有一个同学在那儿。”郑欣此时也看见小曼受伤,更加不敢动弹,死抓着栏杆立在原地。 “我去,我去。”阿牛赶紧放下汽水瓶,自告奋勇地跑向郑欣。 明宇把小曼扶到单车后架上坐好,阿牛载着郑欣,四个人朝校医务室骑去。 在医务室里,医生给小曼开了一瓶跌打药酒,明宇付了钱。他打开药瓶,想帮小曼擦药。小曼羞得脸通红,劈手从明宇手中一把夺过瓶子,扭开瓶盖,自己擦起来。 “谢谢你。”小曼说,“可是,我认识你吗?” “我们一直在一个礼堂里上体育课。那天在水池边……” 小曼猛然想起来:哦,是的,好象是这样。 “我叫崔明宇,八六级化工系。这位是我的同学。” “叫我阿牛好了!”阿牛兴高采烈地打招呼。 “哎,人家现在受伤了,你好象不用这么高兴吧?”郑欣在一旁挖苦地说。 “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阿牛挠挠头,看看郑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郑欣,她叫王小曼。我们是八八级外语系的。”郑欣大方地介绍。 “外语系的!”阿牛最佩服外语系的人,因为他最头痛自己的英文。“哇,那你们的英文一定很棒。” “我们是法语班的。”郑欣纠正道。 “法语?”阿牛吹了个响哨,更加佩服得五体投地,“好酷喔!” ,仿佛觉得那是外星人的语言。 郑欣和小曼被阿牛逗得笑起来,觉得这人真逗。明宇心里很高兴,他终于知道了她的身份,八八级外语系法语班,王小曼。 “已经六点多钟了,该回去了。”小曼说。 “我们送你们回去。”明宇说着站起来。 小曼与郑欣对视一下,只好如此了。 小曼坐在单车后架上,两只手却不知放哪儿,正在找地方扶,明宇突然抓住她的手,把它放在自己的腰上。“扶住我的腰,不然你又会摔跤。”他说得很自然。小曼听话地把手放在他的腰上,她觉得他很亲切,象个哥哥那样。 刚到外语系的女生宿舍楼下,郑欣就从阿牛的单车后架上跳下来,上前扶住小曼。 没等明宇开口,小曼就抢着说:“我们自己上去就好了。” 她生怕面前的这个大男生又会象刚才那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抱起她。 “你们,住几楼?”明宇不太放心地问。 “六楼。”郑欣抢着回答。 “什么!六楼?”明宇一听,马上拦住她们,“我背你上去。” “不用,真的不用。”小曼拼命摇头,瞪了郑欣一眼,怪她嘴快。 明宇不由分说,背起小曼,三下五除二,一会儿工夫就爬上六楼。上楼下楼的人都好奇地朝他们瞟上两眼。还好,宿舍里没人,另外两个同学不在,可能去吃饭了。明宇把小曼放在她的床上。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她的宿舍,女孩子的宿舍就是比男生的宿舍干净整洁得多,没有烟味,没有汗臭味,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至于男生宿舍嘛,被子总是叠不好的,球鞋总是脏兮兮的,床底下永远有一堆放了一个星期也没洗的衣服。 “谢谢,非常感谢。今天真是太麻烦你了。”小曼充满歉意地向明宇道谢。 “没关系。”明宇笑笑,“那你好好休息,我走了。” “好,再见。” 从女生宿舍下来,一直到回到化工系宿舍,明宇一直都魂不守舍。今天一下子发生那么多事情,他在溜冰场遇见她,并且知道了她的身份,还去了她的宿舍,说了许多话,甚至还抱了她。对,他抱了她。明宇闭上眼睛,回味着刚才那一幕:当时他心无旁鹜,一心只想快点带她去看医生,并没有多想。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颇有些唐突,不知有没有把她吓坏。那个时候的她象一只受了伤的小鸟,他就是想保护她。 9 郑欣整个晚上都笑眯眯地盯着小曼看,小曼瞪她一眼,她更加咧开嘴笑得坏坏的。 “干什么?怎么了,我脸上有字吗?”小曼白她一眼。 “嘿嘿,今天有什么感受?”郑欣嬉皮笑脸地问。 小曼耸耸肩,“没什么感受。” “你不觉得那个叫崔明宇的化工系的男生很关心你吗?” “不觉得。”小曼清描淡写地说。 “你不觉得他长得好帅吗?” “不觉得。”小曼故意这样说。其实,那个人真的长得蛮帅。 郑欣撇撇嘴。“哼,没良心的!看着吧,我的预感是他一定喜欢你!” 小曼把头从书本里抬起来,揶揄道:“小姐,好象他更让你难忘喔。” 郑欣一拳打过来,两个人笑得滚在一起。 明宇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就骑着单车出了校门。他要去买样东西。他走进一家商店,指着一样东西对售货员说: “请把那个拿给我看看。” 过了两天,小曼感觉好多了,走路已经不疼了。可能是因为经常跳舞的关系,身体的柔韧性比较好,所以伤得不算严重。这天又有体育课,小曼不想旷课,早早来到礼堂。虽然走路没有太大问题,可跳起舞来动作还是有点变形。小曼不敢运动得过于剧烈,只好坐在地板上看着别人跳。忽然,她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好点了吗?”小曼回头一看,是崔明宇! “给,把这个套在脚踝上。”明宇递给她一样东西。 小曼接过来。“你好,我好多了。这是什么?” “是护套。你把它套在脚踝上,这样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即使在不受伤的时候,也可以保护脚关节。” “可是……” “不用可是,快套上。”明宇用不容质疑的口吻说道。 “谢谢。可是,这是你特意买,买的吗?”小曼结结巴巴地问。不知为什么,小曼觉得自己有点紧张。为什么会紧张? 明宇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他看着她把护套穿好,满意地点点头,“好,这样就好。”他站起身离开。 护套很厚,很结实。小曼穿上它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果然感觉脚有力多了。小曼心存感激,偷偷朝舞台上瞥了一眼,这时明宇也正好在朝这边望。两人四目相对,小曼赶紧收回目光,心“怦怦”直跳。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小曼都在发愁:她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对他的谢意,是否也要买点什么送给他呢?送什么呢?突然,她灵犀一动,有了。 10 这天中午刚一下课,小曼就匆匆回到宿舍,饭都没吃,放下书本,背起一样东西就走下楼。 小曼从来没有去过化工系的宿舍。她走了很久,问了几个人,才终于找到。可是小曼怎么也想不到,在这里,她受到了一次“礼遇”。 为安全起见,学校规定在宿舍里是不准做化学实验的。但是当你踏进化工系宿舍楼里,还是会不时闻到各种古怪的气味,一会儿酸酸的,一会儿辣辣的,呛得慌。小曼刚跨进男生宿舍的大门,就被呛了一口。她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四下里望望,一层一层,不知怎么找。这时有两个男生迎面走来,手里拿着饭盒,要去打饭的样子。 “请问,八六级的崔明宇住哪间宿舍?” 两个男生把小曼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其中一个,后来小曼才知道他叫陆羽,热情地给她带路。 “明宇,崔明宇,有人找──”他夸张地拖长声调大喊。 陆羽把小曼带到明宇的宿舍,明宇正在吃饭,听见有人喊他,一抬头,看见了她,正亭亭玉立地站在门口,身上背着一个很大的画夹。明宇愣了一下,他实在没有想到她会大老远跑来宿舍找他。他赶紧把卡在喉咙里的饭“咕”地一声吞下去,站起身来。 “怎么是你?真没想到。快……坐,坐啊。”怎么搞的,怎么这么结巴!明宇在心里骂自己。气氛有些异样,同宿舍的一名男生本来光着膀子,此时偷偷地赶紧套上T恤。小曼从口袋里掏出钱, “这是还给你的,谢谢你的护套。另外,”小曼从背上卸下画夹,抽出一张画递给明宇,“这是我自己特意为你画的,不知该怎样谢你── 画得不好,请不要笑我。” 明宇接过那幅画,是一幅风景素描。他看了看,眼睛一亮,那是── 是的,那是小礼堂!是他第一次遇见她的地方,也是他被她渐渐吸引、渐渐熟悉的地方。只见树影婆娑中,长方形的小礼堂沉静地屹立在草坪上,清朗的天空,厚实的墙体与花岗岩的质感扑面而来,实在是一幅有专业水准的素描写生。明宇的心动了一下,有一种感动的感觉。他只晓得她的舞跳得很好看,却不知道她画画也画得这么好! “怎么,你,不喜欢?”小曼见他半天没反应,以为他不喜欢,担心地问。 “哦,不是,不是这样。我很喜欢。”明宇一时被画吸引,这时回过神来。“对不起,我刚才只是看得入迷了。我很喜欢这幅画,真的!谢谢你。我不知道你还会画画。” “真的吗?你喜欢就好。”小曼放下心来。 突然,门外传来十分嘈杂的声音,并渐渐演变成震耳欲聋的喊声。 “糟糕!”明宇皱皱眉,知道外面又开始搞恶作剧了。 “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小曼根本不知道这是冲她来的,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 “我送你出去。” 明宇冷静地拉起小曼的手,向门外走去。 天哪!走出宿舍,小曼才惊恐地发现几乎整幢楼的男生都站在了走廊上齐刷刷地向她行注目礼,不怀好意地敲着饭盒、桌子、板凳,大呼小叫,最可恶的是,对面走廊上一个男生正抱着吉他,扯开公鸭般的嗓门夸张地大吼: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往前走,莫回呀头!” 天,这都是些什么人呀!小曼从来没见过这阵势,此时吓得脚好象不会动了。明宇紧紧地牵着她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去。他感觉到她的手冰凉,他希望就这样一直牵着,再也不松开。直到走出宿舍大门老远,明宇才松开小曼的手。他转过身来,看着她惊魂未定的大眼睛,觉得她好可爱。 “对不起,是我疏忽。” 明宇充满歉意地对她笑笑,“我忘了提醒你他们有这种不好的习惯。” “他们总是这样吗?”小曼心有余悸地问。 “不,不是,只是偶尔会发发神经。” 明宇看着小曼,“他们对漂亮的陌生女孩总是比较敏感。” 小曼的脸又一下子红起来。明宇局促地挠挠头,“我,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自己走回去就好。” “很远。我骑单车送你,很快的。”明宇说着迅速把单车推出来。 晚上,明宇把那幅素描端详了很久:小礼堂,那个他几乎每天都要经过的地方,却从来没发现原来它是这么美的。这是一份多么特别的礼物,那是一个多么感性的女孩。小曼,王小曼── 明宇知道这一次他是逃不掉了。他看得极入神,冷不防被身后的阿牛一把将画抢过去。 “让我看看,嘿嘿。咦,这是什么?”阿牛把画翻来覆去地看。 明宇一惊,生怕他把画弄坏。“给我。”他不客气地说。 “看来今天中午我错过了一场好戏。”阿牛戏谑着。 “快点拿过来。”明宇瞪着眼睛。 “好好好,我知道,这是你的宝贝。不要这么严肃嘛。”阿牛说着把画递过去。 明宇小心翼翼地接过来。他突然很想去看看她,就现在。外面好象在下雨,明宇抓起一把雨伞,跑了出去。 小曼站起身,收拾好书本,走出图书馆。这时才发觉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蒙蒙细雨。怎么办?没带伞,看来只好冲回宿舍了。小曼弯下腰卷起裤腿,刚直起身,忽然发觉头上多了一把雨伞,她回头一看,发现崔明宇正举着伞站在她身后,小曼觉得他就象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 “是你!”小曼惊喜地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去宿舍找你,她们告诉我你可能在这里。” “你去过宿舍找我?有什么事吗?” “嗯,没什么。”明宇腼腆地笑笑,用手不安地捋捋头发,“我送你回去吧。” 小曼低下头,没出声。两人肩并肩走进雨里。夜色浓浓的,雨丝斜斜的,打在地上溅起一个个小水涡。很长一段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小曼双手捧着书本,在这雨夜里感觉好奇妙。她侧过脸看看身边的他,他好象也在想心事,低着头不说话。快到宿舍门口时,明宇突然鼓起勇气对她说: “我想和你约会,可以吗?” 哪有这样直接问女孩子的!小曼的心又“咚咚”跳起来。她呡着嘴,不知该怎样回答。 “这个周末的舞会,我想邀请你,可以吗?” “……” “那么,你答应了?” “……” “晚上我来接你。” “那么,再见。”小曼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答应,匆匆抛下一句,头也不回地快步走进宿舍大门,把明宇一个人撂在那里。 小曼气喘吁吁地跑上楼,宿舍里只有一个人。“郑欣呢?” “不见人。” 这个家伙,这段时间总是神神秘秘,一到晚上就消失,不知在忙什么。小曼没有问她,她不爱多嘴多舌,也不爱打听,她觉得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些小秘密,不想与人分享的小秘密。小曼是一个能藏得住心事的人,从小到大,从没有人能让她敞开心扉。一直到快熄灯的时候,郑欣才回来。小曼躺在蚊帐里,听见郑欣脚步轻快地哼着小曲,一阵风似地从小曼的床前飘过,看来心情美丽。 11 小曼觉得这个星期过得特别慢,当周末终于到来的时候,她的心情又忐忑不安起来。早早吃完晚饭,小曼去澡堂洗了个澡。回到宿舍,郑欣又不见了。小曼打开小皮箱,目光在皮箱里搜寻了一会儿,不知该穿什么衣服。入学这么久,她还从来没去过舞会。小曼想了想,从箱底翻出一条深蓝色的半腰裙,这是小曼最喜欢的裙子,平时总舍不得穿。她只有两条裙子,一条是继母穿过不要的送给了她,另一条则是父亲的部队发的。小曼念高中的时候,父亲的部队发军装,父亲给小曼领了一条女式军裙,还有一双小圆头的牛皮长靴,虽然款式有点过时,但特别经穿,从不脱线。那个年代根本不流行穿长靴,所以穿上去会感觉怪怪的,这已是小曼最好的行头了。穿好衣服,小曼坐下来对着镜子梳头。一头微卷的头发总是不听话地左右乱翘,小曼怎么也梳不直,她特别羡慕那些能拥有一头象瀑布似的直发的女孩子。没办法,只好在两侧用橡皮筋扎一下,松松地垂在肩上。收拾停当,小曼看看钟,八点多了,他还没有来。他会来吗?他是不是已经忘记了?这个星期他们一直没有联系,也许他已经忘了。小曼安静地坐在书桌前,不愿意再胡思乱想。她打开录音机,戴上耳机,开始听法语录音。 明宇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来到小曼的宿舍门口。他看见她坐在书桌前,戴着耳机,专注地在念着法语。虽然明宇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却觉得她的法语说得很好听,温婉尔雅,象情人的绢绢细语,象教堂里的弥撒。明宇静静地注视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她今天穿了一条深蓝色的裙子,白衬衣,配一双长皮靴,很特别。明宇第一次看她穿裙子,觉得她穿裙子更好看。这个女孩儿,浑身上下,从内致外都充满灵性。她的舞蹈,她的绘画,她说话的声音,她微笑的样子,她的一举一动,她的一切都让他怦然心动。明宇静静地站在门口,他不愿意打断她,他想多听一会儿这如天籁般的声音。 终于,小曼还是发现了他,看见他正倚在门边呆呆地望着她,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她连忙摘下耳机站起来。 “送给你的。” 明宇把花递过去。这是他第一次送花给女孩子,样子有点窘迫。 小曼接过玫瑰花,这也是她第一次收到男孩子送的花。她温柔地笑笑,用法语说了句:“Merci!” “什么?”明宇没听懂。 “谢谢。”小曼俏皮地挤挤眼,把鼻子凑到玫瑰上嗅了嗅,“好香。” “你今天很漂亮。”明宇温柔地说,“我们走吧。” 12 校园舞会已经开始。人很多,熙熙攘攘的把整个舞场都挤满了。礼堂顶悬挂着五颜六色的彩色灯泡,光线昏暗,两旁巨大的音箱里不断播放着舞曲。每到周末,除了本校的学生,还会有许多外校的学生来这里玩,如科技大学、工程机械学院等,不少人都是在舞会上认识并交往。 “要跳舞吗?”明宇礼貌地伸出一只手,做了个邀请的姿势。 “好。” 跳舞是小曼的强项,当然没问题。虽然她从来没有跳过这种交谊舞,在舞蹈队也没有学,但她对舞蹈和音乐极有灵性,明宇带得很顺手,俨然一对熟练的搭挡,丝毫没有生疏的感觉。 “你以前跳过吗?” 明宇疑惑地问。 “没有跳过。” 明宇扬扬眉毛,“可是你真的跳得很好。” “你忘了我是学什么的了吗?”小曼俏皮地歪歪脑袋,今天晚上她很活泼。 “是的,我知道。惭愧,你才是我的老师。”明宇很喜欢看她笑,她笑的时候嘴角微微上翘,露出雪白的牙齿。 倏地,透过明宇的肩膀,小曼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郑欣!那个和她在一起的人是── 阿牛!两人正紧紧地搂在一起跳着舞。他们两个? “怎么了,看到什么?”明宇发现小曼的表情不对劲,顺着她的目光回头一看,也看见了他们两个。 “你不知道吗?”明宇笑着问。 小曼瞪大眼睛,“你知道吗?” 明宇点点头。“他们两个最近经常一起在饭堂吃饭。”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最近郑欣总是神秘兮兮的不见踪影。郑欣与阿牛,这两个家伙!其实她应该想到的! 跳完一支舞,明宇与小曼走到舞池边休息。音乐又响起,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走过来邀请小曼。小曼不好拒绝,看看明宇,明宇很有风度地点点头,于是那名男生便拥着小曼滑进舞池。跳完一曲,小曼向明宇走过去,还没走到身边,又被一名男生挡住去路。 “对不起,我可以请你跳舞吗?” “这……” 小曼稍一犹豫,已被那名男生搂住了腰,不由分说地跳起来。 跳完一曲又一曲,小曼一连跳了三、四支舞曲都不得脱身。明宇一直可怜兮兮地独自站在舞池边,看着自己的舞伴被一个又一个的男生拉走。当小曼终于摆脱了那名男生回到他身边时,他笑吟吟地说: “看来你很受欢迎。” “对不起。”小曼充满歉意地对他笑笑。 “他们是不是问你是哪个系的?”明宇开玩笑地说,“看来舞伴太漂亮了也不行,会遭人妒忌。” 不好!又有一个男生朝小曼走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小曼。说时迟那时快,明宇迅速地抓起小曼的手:“看来你还是不可以休息。” 两人几乎是狼狈地逃进舞池,仿佛要躲避警察的追捕。那个男生走到一半停下来,失意地望望他俩。明宇暗自发笑,这帮饿狼! 这一次放的是一首节奏很慢的慢四,低缓的旋律让人慵懒得只想轻轻摇晃身体,放慢步伐。周围的情侣们都情不自禁地搂抱在一起,唯有明宇与小曼这一对还保持着距离。小曼偷眼望望身边的人们,感到自己的手心在出汗。明宇搂着小曼的腰的手加大了力度,把她拉近了些。小曼的鼻子几乎快碰到明宇的肩膀,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喷在她的脖颈上。 “累了吗?”明宇轻声问道。 “嗯。” “我们出去走走。” “嗯。” 小曼点点头,向舞池里望了一眼,郑欣与阿牛早已不见踪影。 明宇很自然地牵着她的手,走出喧闹的大礼堂。夜色深沉,月光朦胧,四周寂静无声。两人慢慢地走着,默默不语,享受着这温馨的浪漫。一阵冷风吹来,小曼打了个冷战,马上被明宇觉察。 “冷吗?”他说着,停下脚步,脱下身上的夹克把小曼裹在里面。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小曼的脸,月光柔软地浸润着她的脸,那抹象牙色沿着她的脸颊一直滑到她的脖颈,闪着诱人的光泽。小曼垂下头去,不敢看明宇的火辣辣的目光。 “我想吻你。” 明宇突然说。他俯下身去,寻找她的嘴唇。小曼瞪大眼睛,感到他湿润的嘴唇在自己的唇上印了一下,空气仿佛在刹那间凝结。明宇抬起眼帘,发现小曼还睁着一双大眼睛在看他,他轻轻笑了一下,挑挑眉毛, “你还瞪大眼睛看着我?你闭上眼睛!” 小曼不但没有把眼睛闭上,反而睁得更大了。明宇看着她,深深叹口气,用力吻了下去……很久很久,小曼才睁开梦幻般的双眼,她的灵魂在那一刻飞升,她的心在欢快地歌唱,她发觉原来人生多么美好!明宇的眼睛亮晶晶的,写满爱意。他已经确定:她就是他今生要寻觅的那个女人! 13 连续两个星期没回家,明宇的妈妈打电话来学校,叫他回去一趟。于是这个周末,明宇回了一趟家。 明宇的家位于滨海市的高尚住宅区:海怡花园。一座三层楼的别墅,带私家泳池和花园。离学校很远,坐车需要一个多小时。这天明宇刚进家门,就看见他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正兴高采烈地讲着电话: “哎呀,这都是小意思,您跟我还这么客气。哎,好好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好,明天见,再见。” “妈。” 明宇脱下外套扔在沙发上,走进厨房里,打开冰箱拿出一瓶饮料“咕咚咕咚”喝起来。 “哎约,天凉,不要总是喝冷饮。” 崔妈妈扬起脖子喊,“雷姨,雷姨,给明宇泡杯热茶。” 雷姨是他们家的保姆,在他们家干了许多年。 “来,你坐下,我跟你说件事。” 崔妈妈对明宇说。 “什么?” 明宇喝着饮料,一屁股坐到沙发上。 “你还记得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管委会的潘主任吧?” “记得,怎么了?” 潘主任是开发区的管委会主任,明宇他们家所要投资的化工城就在他的直接管辖之下。明宇的父母与潘主任往来频繁,关系非比寻常。 “明天我和你爸约了他们一家人吃饭,还有潘主任的千金潘亚云。到时你一定要对人家客气一点。” “妈,你搞什么?”明宇心不在焉地问。 “潘家小姐虽然比你大两岁,不过她人很好,我见过。很能干,自己开了家大型健身俱乐部。潘主任跟我们的关系你很清楚,反正明天见了面一定要客气一点,听到了没有?” 崔妈妈一再叮咛。 “妈,我可不可以不去?” 明宇知道他妈妈的心思,他最怕他妈妈为他安排这种事情。 “你说什么,怎么可以不去!我特意打电话叫你回来,就是想让你们双方见一面。哎呀,你们两个都是年青人,到时见了面自然就有话说……” 明宇很怕他妈妈啰嗦,早已站起身来。 “你要去哪里?” “我去爸爸厂里看看。” 明宇拎起外套。 “哎,我还没说完……” “回来再说吧。” 明宇迅速溜出门去。 第二天中午,在一家高级餐厅的豪华包房里,两家人坐在一起吃着饭。潘主任两口子与明宇的父母有说有笑,潘亚云则被安排坐在明宇的旁边。潘主任明宇见过许多次,潘家小姐他倒是第一次见。她的长相普通,脸上好象搽了厚厚的粉,嘴唇抹得红艳艳的,眉毛纹得黑黑的,十个指甲涂着指甲油,戴着金戒指和金项链,明宇觉得她的样子象橱窗里的木偶。 “来,吃菜,吃菜。亚云,多吃点。” 明宇的父母热情地招呼着客人。潘亚云似乎对明宇颇感兴趣,总是主动找话题与他聊天。 “你还在念书?” 潘亚云问。 明宇点点头,“是。” “什么时候毕业?” “还有一年。” “听说大学里很好玩,你们大学生的生活一定丰富多彩吧。” 崔妈妈赶紧插嘴道:“我们明宇很乖的,从不乱来,就晓得读书。” 潘主任笑眯眯地说:“等明宇一毕业,就可以帮你们不少忙了吧。” “是啊是啊,” 明宇的爸爸看看儿子,“他现在每个星期都来厂里转转,实习一下。” “什么时候带我去你们的学校参观参观?” 潘亚云问。 “随时欢迎。” 明宇礼貌地回应道。 一顿“相亲饭”终于结束,明宇如释重负。回到学校后,他丝毫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第三天傍晚,明宇与阿牛踢完球回来,刚进宿舍门,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香水味,接着猛地瞧见一个女人的背影,正坐在明宇的书桌前。听见脚步声,她回过头来,是潘亚云。 “你好。”潘亚云看着明宇,笑容很灿烂。 “是你!你怎么找来的?”明宇感到很意外。 “并不难找啊。怎么,不欢迎?” 潘亚云撒起娇来。 “欢迎,当然欢迎。” 明宇与阿牛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明宇瞪了阿牛一眼,阿牛笑嘻嘻地挤挤眼睛,躲到一边去。明宇四下里搜寻,想找个杯子给潘亚云倒水,却发现居然连像样的杯子都没有,有的只是数不清的做实验用的量杯。 “对不起,” 明宇窘迫地挠挠头,“连个像样的杯子都没有。” “没关系。” 潘亚云好心情地笑着,“不如你带我参观一下校园,我第一次来。” 说着她径直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阿牛手里捧着脸盆毛巾,从明宇身边经过,忽然猛一下凑到明宇的耳朵边,嘟哝一句:“世界大战要爆发喽!” 明宇一拳捅过去,痛得阿牛呲牙咧嘴。 明宇领着潘亚云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又陪她在餐厅里吃完晚饭,直到九点多钟,潘亚云才离开学校。 14 八九年放寒假前,小曼找到一份家教的工作。许多同学都已经回老家,郑欣走了,明宇也回家了,留守学校的人不多。他们有的是因为家境不好,想节省路费;有的是想趁假期打工赚钱;还有的纯粹是因为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也留校,想留下来作伴。两天前,小曼给爸爸打了一个电话,告诉爸爸自己找了份寒假工,所以不回去了。爸爸说这两天会来学校看她。 这天上午,小曼一早起床,拖地,抹灰,整理杂物,把宿舍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来到校门口,她要在这里等爸爸。 临近中午时,爸爸终于来了,弟弟也来了。弟弟已经十一岁,准备念中学。弟弟看见她,高兴地跑上前抓住她的手。 “姐!” “弟弟!” 小曼亲热地摸摸弟弟的头,“好像又长高了。” “姐,我好想你。” 弟弟很懂事。姐弟俩的感情一直蛮好。 “爸爸。” 小曼接过爸爸手里拎着的水果,三人往学校里走去。这是爸爸和弟弟第一次来学校看她,小曼特别高兴,带着他们在校园里到处参观,转了半天。 “哇,这里好大,好漂亮!” 弟弟喊着,“我以后也要到姐姐这儿来念书。” “好,” 小曼笑着说,“那你一定要好好念书,考上大学。以后你到这儿念书的时候,姐姐也会象现在这样来看你。” “嗯。” 弟弟用力点点头。 “为什么不回家?”爸爸在旁边问道,虽然他知道问了也白问。这么多年,在后妻与女儿之间,他一直处理不好关系。他知道妻子对小曼并不是很好,在内心深处,他对女儿是怀有愧疚的。 “没有。因为我想锻炼自己的生活能力,同时也想抓紧时间学习。”小曼故意轻松地笑笑,“您和阿姨,都还好吧?” 小曼一直都管那个女人叫阿姨。 “好,挺好。” 爸爸讪讪地回答。 小曼端详着爸爸,她觉得爸爸老了许多。爸爸在工程兵部队,常年在外执行任务,风餐露宿,十分辛苦。还不到五十岁,头发却已经掉了许多,变得稀疏了。皮肤晒得黝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 “爸爸,您的身体好吗?”小曼担心地问。 “我没什么。你生活得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爸爸问。 “我很好,学习也没有放松。爸爸你不用为我担心。” 爸爸点点头。他很了解他的这个女儿,性格倔强,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她自己照顾自己,从来不让人操心。“你不想回家,就算了。” 爸爸从口袋里掏出三百元钱递给女儿,“这个钱你拿着花,多买些吃的。” 小曼从爸爸手里接过钱。她知道阿姨管钱管得很严,爸爸每月的工资都要上缴。读大学的费用已经很高,所以除了学杂费,小曼从来不会主动向爸爸要一分零花钱。每个寒暑假她都会去打临工,努力学会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中午小曼带爸爸和弟弟在学校的饭堂吃了顿饭。饭后爸爸还带小曼去商店里买了双新皮鞋。送走爸爸和弟弟,小曼的心情怎么也轻松不起来。她好希望自己能快点毕业,快点自立,不用再让爸爸为她操心。 15 再过两个月明宇就要大学毕业。四月份,他们将被分配到滨海市下属各乡、各县的工厂企业去实习,驻厂一个半月。临走前,最让明宇放心不下的是小曼。这段时间以来,北京那边的大学闹得很厉害,经常上街游行示威,罢课罢学,甚至下到南方城市的各大院校来搞串联。国立大学这里暂时还比较平静,没有出现大的骚动。然而嗅觉敏感的人已闻到点点火药味,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明宇和小曼来到校园湖边的小树林里散步。从认识到现在,两人一直在校园里生活、学习,从来没试过要分开这么长的时间。驻厂一个半月,对明宇来说,简直漫长得象流放。 “我明天要走了。” 明宇轻轻地说。 “我知道。” 小曼对明宇笑笑,“你要照顾好自己,专心工作。” “我很担心你。” 小曼安慰说:“你不用为我担心。我在学校里,不会有事的。” 明宇停下脚步,望着深蓝色的湖面。“你,会想我吗?” “……会。” 小曼小声地回答。 明宇扭过头,轻轻把小曼揽进怀里,叹口气:“唉,你这个小东西!” 两人静静地抱在一起,谁也没有再说话。 明宇走了。而此时的政治局势却越来越紧张:每天下课,大家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北京的学生游行;每天晚上,每间宿舍里的收音机都在播放着来自方方面面的新闻与消息:哪里的学校又罢课了,哪里的学生又上街游行了,哪个大学的校长发表了什么声明,哪间工厂停工了。大家都人心惶惶,无心向学。渐渐地,这种局势愈演愈烈,继第一份匿名大字报出现在校园以后,仿佛一夜之间,整个校园里都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大字报和漫画、标语。为了支援北京的学生运动,南方各院校也按捺不住,开始酝酿罢课与游行。每一个热血青年都在摩拳擦掌,大有再发动一场“五四运动”之势。 危机终于爆发: 一九八九年五月下旬的一天,小曼和郑欣拿着书本,准备象往常一样去上课。当她们来到外语系的教学楼时,发现楼前的空地上,二十几名学生一字排开,席地而坐,堵住了课室的大门。他们每一个人的头上都扎了一根红色的头巾── 他们在静坐示威,不允许大家去上课。紧接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他们的队伍,并逐渐汇成巨大的人流。他们不断地高喊口号,开始在校园里游行。从这一天开始,几乎所有的系都被迫停课。校园秩序陷入混乱,饭堂时开时关,没有热水供应,没有校园广播,没有指导老师。本来十一点熄灯提早到十点钟拉电闸。 这天凌晨,天蒙蒙亮,人们还在熟睡中。突然,院子里响起打锣的声音,划破静寂的夜空,接着是吹哨子的声音还有叫喊声连成一片,乱哄哄。宿舍里的四个女生惊恐地坐起来,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 “有人翻墙进来了!” 小曼听见有人在喊,还听见隔壁宿舍有人哭起来。“砰!砰!砰!” ,有人在大力地捶着她们的房门,“快起来,起来!” “全体集合!全部到大操场集合!” “全部清场,快清场!” 哨子声、叫喊声、敲锣声汇成一片,混乱不堪,气氛恐怖,仿佛战争年代敌人要来空袭一般。小曼她们赶紧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被子、蚊帐通通没有叠,慌乱中竟有人穿错了鞋,左右各一只。大家随着人流涌到大操场,只见操场上早已黑压压站满了人,仿佛全校的学生都在同一时间被召集到这里。一位领袖模样的人拿着个高音喇叭站在高台上喊话。原来这一天全市的八所高校联合行动,全部罢课并举行示威游行。 这天上午,明宇在他实习的工厂中亦得知全市高校罢课并上街游行的消息。他急得不得了,立刻向工厂请了假,打电话叫家里的司机来县城接他。回到学校,明宇让司机自己先回去,把车子留下。 踏进校园,这里的情景让他触目惊心:校园里到处贴着标语和大字报,教学楼里空荡荡的,没有人上课,门口贴着封条。几乎每一幢楼的阳台上、窗户上、柱子上都挂着用红布、窗帘甚至床单写成的标语,红色的、蓝色的、白色的,张牙舞爪地在风中飞扬。往日热闹的大路上如今行人稀少,行色匆匆,整个校园仿佛正在经历一场浩劫。明宇把车停在路边,快步来到外语系的女生宿舍。这里同样旌旗飘展,人去楼空。几乎每间宿舍里都是被服狼籍,凌乱不堪,可以想象昨晚这里发生了什么。小曼的宿舍房门紧锁,里面没有人。明宇的心直提到嗓子眼,他快步跑下楼,发动了汽车,他要去找她。 当日市区里的好几条道路均实行了交通管制,出动了大批警察巡逻,明宇唯有绕道走。他每到一处,只要远远地看见有游行的队伍或有人群静坐,都会下车跑过去寻找。在松柏路,他迎面又撞上一支队伍,打头的两个人举着横幅,正是“国立大学” !明宇跳下车,迅速跑上前,努力在人群中搜寻着小曼的身影。没有! “请问国立大学有几支队伍?” 明宇向一位戴黄袖章的同学打听。 “不清楚。出来的时候是一起的,后来就分流了。” 那位同学告诉他。 明宇很失望。他继续前行,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找。下午的时候,天空下起滂沱大雨,明宇依然没有找到小曼。他不知道她已经走到哪里,或许已经回去了?明宇再一次返回学校,此时宿舍已陆续有人回来。明宇跑上楼,小曼依然不见踪影。明宇疲惫不堪地坐进车里,心急如焚。 临近傍晚的时候,小曼终于回来了。她几乎已经筋疲力尽,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腿肚子直抽筋。她今天跟着游行的队伍,从南走到北,再从北走到西,几乎整个城市都走遍了。一开始觉得累,到后来脚就麻木了,她觉得她仿佛在一天之内把一生要走的路都走完了。明宇看到她的时候,她浑身上下都湿淋淋的,头发上,衣服上,裤子上,鞋子里,没有一处不在滴水,狼狈不堪,活象个落汤鸡,手里还抓着一面小国旗。小曼也看见了明宇,他正忐忑不安地在楼下来回踱着步子。两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小曼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他会回来,会在这里出现,并且是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她傻傻地望着他,呆立片刻,两腿一软,倒进了他的怀里。 “你这个小东西,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明宇用力把她搂紧,心疼得连声责备。他知道她一定走了很多的路,他知道她一定一整天没吃东西,他一把将她抱起来,背上楼。小曼累得连话都不想说,明宇让她先换套干衣服。这时郑欣也回到宿舍,同样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一进来就直挺挺地倒在床上,再也动弹不得。明宇帮她们两人打了晚饭和热水。他看着小曼一口一口把饭吃完,帮她把饭盒洗干净。等他回到宿舍,小曼居然已经在床上睡着了。明宇叹口气,摇摇头,轻手轻脚地帮她挂好蚊帐,把一切安顿好之后,他才离开。 16 潘亚云把自己精心打扮一番,开着车,跑到明宇实习的工厂来探班。自从上次在学校一别,她一直被这个高大英俊的男生吸引。她很喜欢他,她本来就是个大胆开放的女人,而且象她这种年龄的女人,没必要腼腆。明宇对她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更加让她着迷,他真的好酷! “明宇!”潘亚云在工厂门外兴奋地向明宇挥挥手,从汽车后尾箱里拎出一袋又一袋的东西,她为他买了水果、饮料、营养品,还有衣服。 明宇事先并不知道她要来。当门卫打电话去厂里通知他来接人时,他还纳闷呢。看到亚云,明宇一愣:真没想到,这个女人,居然自己大老远跑到这里来探班。对眼前这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明宇说不上有什么好感,也说不上有什么反感。虽然只见过几次面,他已能明显感觉到她对他的热情。他暂时不愿意得罪她,为了家族的利益,必须与潘家保持良好的关系。他对潘亚云总是彬彬有礼地保持着良好的分寸。 “是你。你好,你怎么来了?” 明宇迎上前。 “我来看看你呀。” “为什么还要拿那么多东西?” “我知道你在这里实习条件一定很艰苦。只是一些吃的东西,还有两件衬衣。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所以就自作主张买了,我觉得你穿衬衣很好看。42码合适吗?不合适我可以拿回去换。” “不用,合适。谢谢。只是,以后不要再给我买什么东西了。” 明宇从她的手中接过东西。 “你住的地方在哪里?” 潘亚云问。 “在厂区的那边。” 明宇指指后面,“只是比较脏……” “没关系。怎么,不想让我看到吗?”潘亚云又撒起娇来。 “不是,当然可以。” 明宇笑笑,看看她,“你今天这么漂亮,到时怕吓着你。” 一抹绯红飞上潘亚云的脸颊,明宇的话让她笑魇如花。 明宇与他的同学一共六个人,被安排住在一层低矮的临时砖房里,房间没有任何装修,没有风扇更没有空调,屋子里所有的电器仅仅是屋顶上的两根日光管。厕所与冲凉房在屋子外面,小得只能容一人转身。 “天哪,你就住在这里?” 潘亚云惊讶地打量着房间,虽然明宇已事先声明,但她依然为它的简陋而感到惊讶。“这儿也太差了吧!” “还凑合,大老爷们住哪儿都无所谓。” 明宇笑笑,“还好,只住一个半月。” “啧啧啧,” 潘亚云撇撇嘴,“要是让我住一天都受不了!” 她佩服地望着明宇,觉得他不但长得帥气,还很能吃苦。也许有好几天没刮胡子,他的下巴和嘴唇上长出一层细细的胡须,加上健硕的肌肉,颇有仓桑的男人味。她发觉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个大男孩了,跟他在一起,女孩子一定会感到很安全。 那天她过得很开心。明宇带她在工厂里兜了一大圈,陪她一起吃午饭,说了许多话。最后亚云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开。 17 经过一番折腾,学校终于恢复了上课。大字报与标语横幅被扯了下来,封条被撕开,饭堂恢复了供应,教学楼里又传出朗朗的读书声,一切秩序井然,生活又回到了它正常的轨道上来。然而刚刚恢复的平静,却被另一个更大的不幸打破:小曼的父亲在野外作业时,隧道塌方,他与十几名战士同时被埋在了下面!部队已经通知了家属,父亲的遗体被用军用直升飞机空运回来。当小曼得知这一消息时,简直如晴天霹雳般,五雷轰顶!她匆匆向系里请了假,连夜赶回家。 父亲的遗相已经被挂在客厅正面的墙上。小曼一进家门,一眼便看见了爸爸的笑容,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扑过去抱着爸爸的遗相大哭,继母和弟弟也早已哭成泪人,一家人被笼罩在一片凄惨悲凉之中。小曼哭了很久很久,她的心灵再一次受到巨大的冲击:她六岁丧母,从小与爸爸朝夕相处,是爸爸把她抚养成人。爸爸是小曼至亲近的人,是她的情感后盾。爸爸走了,这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她将再没有亲人,没有父母,她成了一个孤儿! 经过简短的追悼会,遗体被火化。在安葬骨灰时,小曼与继母发生了争执。小曼希望爸爸能与妈妈合葬在一起,希望他们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相亲相爱;而继母则坚决反对,她坚持要单独下葬,她不能容忍这种哪怕是形式上的背叛。小曼很难过:那样意味着他们一家人永远也不能团聚。她的母亲会很孤独,她的父亲也会很孤独。但是她拗不过继母,继母已是当然的一家之主,小曼只能沉默。在家里住了几天,小曼一直在客厅里打地铺,她的睡房已经给了弟弟。她并不在乎,在客厅里睡还可以守着爸爸的遗相。反正爸爸走了,她以后回家的机会可能更少。 把一切事务打理好之后,小曼来向继母辞行。 “阿姨,我走了。请您不要太难过,注意身体。” 继母幽幽地瞟了瞟这个眼前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了的“女儿” ,叹口气,缓缓地说道: “你爸爸走了,丢下我们娘俩。要知道,我们的生活本来就不富裕,你还有一个弟弟需要我抚养,所以我的负担也很重,希望你了解。” “我知道。” 小曼低着头,小声回答。 继母又叹口气,“当然,我也不会不管你。只是,从下个学期开始,我只能负责帮你缴学费,其他的费用,包括生活费,恐怕我就无能为力了。还好,你还有两年就毕业了。你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我想你不会让我为难吧?” “是的,我知道了。谢谢阿姨。我走了。” 小曼向继母深深地鞠了一躬。她知道,从今以后,她都必须更加自立,也要更加坚强。她上前紧紧抱了抱弟弟,对弟弟说:“你要好好用功读书。姐姐会想你。” 弟弟眼里噙着泪水,望着姐姐。小曼心里一阵酸楚,连忙转过身,走出了这个家。 小曼带着沉重的心情回到学校。除了郑欣,她没有把她的情况告诉任何人。她每天依然按时上课、按时晚自习、按时作息,只是她的内心更加忧郁,更加孤独,更加封闭。她不可以去县城找明宇,她也不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是她是多么想他!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明宇终于结束实习,从县城回到学校。回来的当天晚上,他兴冲冲地跑去宿舍找小曼。 “小曼不在。”郑欣告诉他。 明宇有点失望。他事先并没有告诉小曼他什么时候回来,因为打电话到学校找人很不方便,其实他自己也不太确定。 “她去哪了?” 明宇问郑欣。 “不知道。不太清楚。” 郑欣的目光游移不定,闪烁其辞。 “她通常什么时候会回来?” 明宇问。 郑欣犹豫了一下,“……很晚。” 明宇疑惑地望着郑欣,觉得她的表情好奇怪。他没再追问下去,也许她只是去晚自习了,明宇决定在楼下等等。 18 前不久,隔壁宿舍一位日语班的女生找到小曼,神秘兮兮地问她想不想找份兼职赚钱。原来这名女生最近在外面的夜总会干着一份兼职:推销啤酒,即所谓的“啤酒小姐”。但她的销售业绩不佳,老板要她再找一些女大学生来“撑场”。她看上了小曼,她看上的是小曼漂亮的脸蛋和迷人的身材,她知道她是舞蹈班的学员。她盘算着如果找小曼做搭挡,业绩一定会提高,提成自然不菲。当她把她的想法告诉小曼时,起初小曼很犹豫。虽然她从来没有去过外面的夜总会,但是她觉得那里应该是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一个汇集各形各色的人物的地方。况且她还在念书,这样会影响她的学习。但当她听到那丰厚的提成时,又有点心动:一个月可以挣一千块钱!一千块!她实在太需要钱了。继母已经不再给她提供生活费,她的囊中愈来愈羞涩。好吧,就试一试吧。 第一天晚上,那个女同学带着小曼来到一间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夜总会,让她穿上一套白色的连身超短裙,裙褶上印着蓝色的啤酒商标。她还叮咛小曼,在这里做事的小姐都必须化妆。小曼没有化妆品,女同学慷慨地把她的化妆品借给小曼用,然后把她带到老板面前。老板对她带来的这名新人似乎颇满意,专门让她负责包房里的生意。 第一个星期总算平安度过。不知是运气好还是人长得漂亮,小曼果然出色,啤酒卖了不少。其实小曼并不会应酬,她只是往客人面前一站,柔声细语地问客人们需不需要喝啤酒,多数男人们都会爽快地掏钱。特别是当他们知道她还是一个外语系的在读生时,态度会客气一些。小曼每天都工作到晚上十一点,然后和那名女同学一道打计程车回学校,再爬墙入校,因为学校每天十一点钟会关闭校门。在距离西区宿舍不远的地段有一段低矮的围墙,围墙下面被人堆了一个小土堆,大概是那些夜归的学子们为方便出入偷偷干的。这倒让小曼她们省事不少。只是回到宿舍时已经熄灯,小曼必须摸黑洗脸、刷牙,然后蹑手蹑脚地爬上床睡觉,尽量不影响到他人。第二天白天依然照常上课。 这天夜晚,小曼和那名女同学照例从围墙上翻下来,走到宿舍楼前。月疏星稀,周围一片静寂。突然从黑暗中闪出一个人,小曼定睛一看,吓得倒吸一口冷气:是明宇!只见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两只眼睛紧紧盯着小曼,冷冷地说了一句: “你终于回来了。” 明宇已经在黑暗中站了三个小时。他原以为她只是去晚自习,可是直到熄灯,小曼依然不见踪影。他想不出什么原因让她如此夜归,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他是如此急切地想见到她,可是现在他却被晾在一边足足三个小时!他上下打量着她,他发现她居然化了妆,红艳艳的嘴唇、淡蓝色的眼影,显得冶艳风骚。这让他怒不可遏,醋意大发:她居然化了妆!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化过妆,可是现在,她居然背着他打扮得如此性感,而且,还要夜归! 明宇黑着脸,把那名女生吓得吐吐舌头,朝小曼使个眼色,拔腿溜之大吉。留下小曼惊慌失措地站在那里。她不知道明宇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心虚。她不敢看明宇的脸,她就像一个做了错事被人当场逮到的坏孩子,低着头不吭声。 “上哪儿去了?” 明宇强忍着怒火,冷冷地问。 小曼嗫嚅着嘴唇,含混不清地说:“去……上班去了。” “上班?” 明宇歪歪梗着的脖子,“上什么班?” 小曼看着气呼呼的明宇,“明宇,你听我解释,不要生气,好吗?” “好,”明宇扬扬脸,耐着性子说,“你说吧。” “我爸爸,去世了。” 小曼的声音很轻。 明宇听到这句话为之一震。他紧盯着小曼的脸,语气放缓了许多,“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在上个月,你实习的时候。” 明宇扳起小曼的肩膀,暂时忘记了他的愤怒。“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找不到你呀。” 明宇叹口气。“然后呢?” “然后……” 小曼苦笑一下,“然后,你指望听到什么?你指望一个已经跟你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会跟你说什么?我的继母告诉我,除了学费,她将不再给我寄任何生活费,以后的生活,全部都要靠我自己。我能怎么样?除了打工,我不知道还可以怎样养活我自己。” 明宇很惭愧,心中没有了怒意,而在深深自责:发生了这许多事情,她的心灵受到了那样大的创伤,小小的肩膀要承受那样多的不幸,而他却在这里不问青红皂白地乱发脾气。 “对不起,是我乱发脾气。” 明宇充满歉意地说,“不过,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嗯?你应该第一时间告诉我,让我来替你分忧。你失去了母亲和父亲,但你还有我。我会照顾你,让我来照顾你,好吗?” 小曼摇摇头。“我不需要别人照顾,从小到大,都是我自己照顾自己。” “我不是别人,你是我的,为什么不可以让我照顾你?” 明宇伸出手去,把小曼揽进怀里,怜爱地抚着她的头发。“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以后也不允许你再这样做,什么也不说,一个人默默承受。难道我不是你的亲人吗?” 小曼的大眼睛里噙满泪水。靠在明宇的怀里,她感到温暖和安全。“我不想影响你的工作,我怕你像上次那样跑回来。” “如果你再这样做,我一定会生气,会很生气。要是你缺钱花,我会给你。不要再去那种地方上班了。” “可是,我不能花你的钱,我不愿意花你的钱。” 明宇推开她,认真地看着她说:“这样又伤害了你的自尊了吗?” “我又不是你养的小猫小狗,为什么要花你的钱?况且,你也还在念书,花的也是你父母的钱。” “可是,你应该知道,那种地方根本不适合你!”明宇激烈反对她去夜总会上班。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再说,我不会长期在那儿做。马上要放暑假了,我打算趁暑假再干两个月,等赚够三千块钱,我就辞职。” 明宇深深叹口气,重新把小曼揽入怀。“你再耐心地等一下,再等一会儿,我就要毕业了,很快就能自立了。到那时候,我一定不会再让你受苦。” 小曼幸福地笑了。她相信他说的话,虽然她不知道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但只要有明宇在,一切都不可怕。 明宇双手捧起小曼的脸,“让我看看!让我仔细看看我的小曼化了妆的样子。” 小曼嗔了他一眼。 明宇皱着眉头,“可是,我还是不喜欢你每天化成这种样子去给那些男人看!” 他酸酸地。 “好了,不要说了。” 小曼推搡着催促他快回去,“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上课,快回去吧。” 19 明宇耐着性子继续让小曼在夜总会打工。这段时间,他必须专心准备毕业论文。临近毕业,基本上没什么课上,大家都在到处找书本、查资料,希望能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明宇毕业后将回到他父亲的化工厂帮忙。他是家中独子,偌大的家业,自然由他继承,这也是他当初选择学化工专业的原因。 毕业前夕,学校要为全校的毕业生们举办隆重的毕业晚会。这可忙坏了小曼,学校挑选了舞蹈班的一批学员参加表演,小曼是其中一个。每天下午一下课,小曼就去礼堂排练到吃晚饭的时间,然后匆匆忙忙吃完晚饭,再坐公交车去夜总会上班。每天忙个不停,象只辛勤的小蜜蜂。虽然很忙,忙得连见明宇的时间都没有,但她觉得很充实,忙碌而充实。 这天晚上,夜幕尚未降临,学校的大礼堂已是灯火辉煌、人声鼎沸。来自全校各个系的毕业生、在读生,还有各位老师、教授、系主任们济济一堂,气氛热烈。明宇、阿牛与郑欣、陆羽和陈敏都来了。陆羽和陈敏两人现在好得不得了,整天跟糖豆似的粘在一起。因为小曼要参加演出,所以明宇一个人坐在这两对人旁边,显得有点孤单。小曼正在后台化妆、梳头,这是小曼第一次上台演出,颇有点紧张。她知道,这个时候台下有几千双眼睛在盯着舞台,明宇也一定会坐在台下的某个地方看着她。她穿好舞服,不安地照照镜子:镜子里的那个女孩好漂亮。小曼对着镜子笑了笑,觉得自己的表情实在僵硬。 晚会在进行中,节目五花八门,唱歌、朗诵、小品,还有乐器演奏,不过,最受欢迎的节目似乎还是舞蹈,每次一个舞蹈表演完,掌声总是最热烈。终于轮到小曼她们出场了: “下一个节目,现代舞:清凉的夏夜。” 随着报幕员的话音,红色的帷幕拉开,一群手拿一把蒲扇,身穿白色吊带连衣裙的仙子们在舒展她们柔软的肢体,仿佛夏夜里的凉风,席席吹来,沁人心脾。明宇看得聚精会神,追随着小曼婀娜的身影。她今晚好美,美得像个公主,美得像天鹅湖畔的奥杰塔,明宇的脸上荡漾着温柔的笑意。表演完毕,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还有人吹起了口哨。明宇悄悄站起来,对身边的阿牛耳语一句“我去去就来,一会儿门口见!”,便快步走出礼堂,绕到后台。 后台好热闹:已经表演完毕的在忙着卸妆,还没有上场的则涌到两边的幕布后往台上张望。明宇看到了小曼,她正在和舞蹈教练说着什么,教练一脸满意的笑容,不时用手拍拍小曼的肩膀,明宇远远地站在一旁等候。小曼与教练说完话,转身看见他,脸上绽放出开心的笑容:他们已经有十多天没见了,小曼知道他今晚一定会来的。 “恭喜你,你今晚跳得好棒。” 明宇真诚地说。 “真的吗?”小曼笑着,“可是我好紧张,你没有看出来我好紧张吗?” “没有。你跳得很好。” “谢谢。” 小曼不住地笑。 明宇紧紧地盯着小曼的脸,他喜欢看她笑,她笑的时候嘴角翘起来,露出雪白的牙齿,眼睛弯成两个月牙儿,样子很可爱。 “走吧,今晚我请你去吃宵夜。” 明宇说道。 “好啊,我的肚子正饿得要命!” 小曼开心地连连点头。演出前不敢吃太多东西,只啃了一个面包,现在早已饥肠膔膔。 “我去换衣服,等会儿门口见。” 小曼一边喊着,一边跑开去。 “好。” 明宇跑回礼堂,阿牛他们已在门口等候。 一行六个人一起朝学校外面走去,在一间大排档前坐下,大家开心地有说有笑。 “老板,来几瓶啤酒。”明宇冲店家喊道。他平时很少喝酒,今天兴致高,大家难得一聚。明宇往每一个人的杯子里斟上啤酒。 “毕业喽,终于毕业喽!” 阿牛大叫,用玻璃杯敲打着桌沿。 “来,” 明宇举起酒杯,“为毕业干杯!” “为美好的前程干杯!” “为爱情干杯!” 陆羽大喊一声。 大家把酒一饮而尽。小曼望着这甜蜜的三对恋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是他们这六个人最后一次的聚会。以后,各有天涯路,再也没有机会聚首了。 郑欣喝了好几杯啤酒,脸红通通的,已微微有些醉意。整晚就数她最疯,大声讲大声笑。平日里她也是这么开朗活跃,小曼以为她只是因为喝了酒而兴奋,没有在意。吃完夜宵,大家各自回宿舍。小曼扶着郑欣上楼。走着走着,郑欣突然一屁股坐在黑咕窿咚的楼梯上哭了起来,把小曼吓了一跳。 “郑欣,你怎么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呜呜…我们,要分手了。” 郑欣哭着说。 小曼大吃一惊,“什么?你们…郑欣,你说什么,你跟阿牛,你们怎么了?” “阿牛要出国了。” 小曼感到很意外。“阿牛要出国?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半个月前。他说他父母已经为他办好了出国的手续。” 小曼很难过。最近这段时间她一直很忙,忽略了郑欣,她还一直以为她与阿牛过得很开心!她不知该怎样安慰郑欣,她知道失去一个心爱的人的滋味,她了解那种孤单的滋味。小曼什么也没说,她搂着郑欣坐在楼梯上,默默地感受着她的痛苦。不知什么人说过,当你想安慰一个哭泣的人时,千万不要对她说“别哭了。”,这样她会哭得更厉害。而是要对她说“哭吧,哭吧,尽情地哭吧。”,于是她反而不哭了。 良久,郑欣终于停止了哭泣,她长舒一口气,看看小曼潮湿的眼睛,竟噗哧一下笑起来: “现在是我失恋,我怎么觉得你比我还难受呢?” “你打算怎么办?” 小曼一点儿也笑不起来。 “没什么怎么办,接受事实呗。”郑欣平静地说。刚才借着酒劲儿发泄了一通,现在已经感觉好多了。 “你真的可以吗?” 小曼担心地问。 “要不然怎么办?难道要我以后都不要活了吗?” “可是,我以为你们两个一直很好。刚才,你们还……” “一直很好不代表永远都好。”郑欣打断她,“再说,我也没想着要什么天长地久。” 小曼奇怪地看着郑欣,“你从来没有想过要和阿牛在一起吗?难道两个人相爱不是为了能天长地久地在一起吗?” “天长地久的在一起?别傻了吧你!哪有什么天长地久!我问你,你能活到比天还长比地还久吗?早就老得牙齿都掉光了!” 小曼呐呐地:“那么浪漫的语言,怎么到你嘴里就一点也不浪漫了。” “你都说是‘浪漫’了嘛,现实中哪有那么多浪漫。”郑欣老气横秋地说,“我早就看透了,在利益与爱情的角逐中,利益永远是赢家。” “你在说赌气话。” “没有。我干嘛跟自己过不去!他要走就让他走呗,总不能因为我而耽误了人家的大好前程。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你真的这么想吗?” “当然。” “那么,你真的没事吗?”小曼仍然不放心。 “我没事。你放心,我顶多哭两天,或者三天,然后就会把他忘了。”郑欣打个呵欠,“睏。我们上去吧。” 第二天中午,小曼与明宇一起在饭堂吃饭。小曼把这件事告诉了明宇。 “我已经知道了。”明宇平静地说。 “你早就知道了!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小曼不满地瞪大眼睛。 “见不到你呀。”明宇往嘴里扒拉了一大口饭。 小曼撇撇嘴,“你好像一点也不关心你的朋友。” “不是不关心,而是这种事情没法关心。这是阿牛自己的事情,他自己会想。” 小曼望着狼吞虎咽的明宇,想着郑欣昨晚说过的话。她埋下头,轻轻地说:“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要你在爱情与利益之间选择,你会怎样?” 明宇头也没抬地,“不知道。我不愿意去假设。” 小曼有点失望,她希望听到明宇说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爱情,可是她听到的却只是一句模棱两可的回答。小曼不禁自问:王小曼,你是谁?你为什么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别人放弃利益?你不可以这样自私,你连郑欣都不如。小曼低下脑袋,不再说话,埋头吃饭。 明宇并不是不知道小曼在说什么,但他觉得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并非一句回答就能说得清,现实总比纯粹的爱情复杂。事实上,他已经在面临着这样的抉择。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他妈妈以及潘亚云的身影。临近毕业以来,两个女人都在向他频频施压,希望尽早确定他们俩的关系。在两家人看来,这当然是一桩门当户对、互利互惠的姻亲。特别是潘亚云的热情和主动,让明宇越加感到事情的紧迫:他必须在一个适当的时间,尽快把小曼带去见他的父母。其实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做出了选择。明宇没有把这一切告诉小曼,他知道她的自尊心很强,他不想让她受到伤害,他打算自己承受压力。 “你怎么了,在想什么?”小曼发觉他沉默了好久,忍不住问。 明宇推开饭盒,双手捏了捏手指关节,发出“嘎,嘎”的响声。他若有所思,仿佛在下一个很大的决心。然后他伸出一只手,握住小曼的手,认真地对她说: “下个星期五,我想带你回家见我父母。”他选择那一天,是因为他觉得在那样的场合下,把小曼介绍给他的父母,会比较自然。 小曼握勺子的手停在半空,她把脸从饭盒里抬起来,疑惑地望着明宇。 “下个星期,我想带你回去见我父母。” 明宇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为,为什么?” 小曼愣愣地问。明宇的话没头没脑的。 明宇缓缓地说:“你总要见我父母的呀。” “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快?” “我觉得早一点让我父母认识你比较好。” “可是,我还没有准备好!” 小曼大声说。 明宇笑起来,“你需要准备什么?” “我是说,我还在念书。” “这没有关系,” 明宇冲小曼挤挤眼睛,“我又不是现在就娶你。” 小曼羞得脸都红起来:“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 明宇一直在笑。 “为什么是下个星期五呢?”小曼问。 “因为下个星期五是我妈妈的生日。她以往每年都会在酒楼摆三、四围,今年她想把客人们请到家里来,搞个自助餐会。” “把客人都请到家里来?”小曼一听吓一跳,“那够坐吗?” 在小曼的心目中,“家”的概念只是两、三间房子。 明宇笑得更厉害,“这你不用担心。一定会够的!” 小曼撇撇嘴,不知道自己的哪句话让明宇笑得这么厉害。不过,此时她已没有心思去探究。下个星期五,她就要去见明宇的父母,可是她已经从现在就开始紧张。 一回到宿舍,小曼立刻把这件事告诉郑欣。 “郑欣,明宇说下个星期五要带我回去见他父母!” “好事呀。”郑欣说,“恭喜你!这说明明宇对你是认真的。” “可是,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 “那你从现在开始准备嘛。” 郑欣把手搭在小曼的肩膀上,“我好羡慕你!你看明宇对你多好!” “我会紧张,真的,我一定会紧张。” “要是有人肯带我回去见父母,多紧张我都愿意。只是……” “好了,”小曼怕勾起她的伤心事,连忙说,“快帮我想想,要不要送什么礼物?” 晚上,明宇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崔妈妈正在搓麻将。崔妈妈最喜欢打麻将,每个星期都要打个一、两场,常常一场牌要打到深夜两、三点。 “喂,明宇呀,” 崔妈妈一手摸着麻将牌,一手拿着无线电话。 “妈,你在打麻将?” 明宇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稀哩哗啦的麻将声。 “是啊。哎哟,我今天手气好好诶!”崔妈妈兴致正浓。 “妈,下礼拜五你生日那天我想带个同学回去。” “哦,哦哦,”崔妈妈此时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一副牌上:清一色条子!明宇以前也会时不时带同学回家玩,因此她没在意。“到时早点回来,你爸有好多朋友要你招呼的。” “知道了。我挂了。” 明宇放下电话,长长舒了口气。 20 星期五的傍晚。 小曼提前一天向夜总会的老板告了假。下午上完课,早早回到宿舍洗头、洗澡,然后依然换上那条深蓝色的军裙和白衬衣,还有爸爸给她买的新皮鞋。穿好衣服,小曼对着镜子仔细地梳起头来。她先把头发编成两股辫子,照照,不好看!又把它拆掉,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还是不满意。小曼扎了拆,拆了又扎,手都弄酸了,最后终于还是放弃,象平常那样随意地在耳朵两边扎了一下,让头发松松地垂在肩上。收拾停当,小曼忐忑不安地坐在椅子上等待明宇来接她。 学校已经放假,明宇这两天刚把行李运回家。他接上小曼,在路边的花店买了一大束鲜花。 “这样就可以了吗?”小曼担心地问。 “这样就可以了。”明宇说,“你还在念书,不用买很贵重的礼物。” 小曼还是感觉不安。她坐在明宇的旁边,不时看看他。 “不用紧张。” 明宇伸出一只手,握住小曼的手,对她笑笑,“你今天很漂亮,我妈妈一定会喜欢你。” 小曼勉强笑笑,没有说话。 21 明宇家里现在热闹非凡。三层别墅所有的房间都亮起灯,花园里摆着几张长桌子,桌子上摆满各式各样的美食和饮料,五、六个从附近酒楼临时雇来的伙计正忙上忙下。明宇的妈妈头发盘得整整齐齐,一身珠光宝气,体态雍容华贵,笑容可掬地招呼着客人。潘主任一家人到,明宇的父母赶紧迎到花园门口,热情地寒喧道: “潘主任,你好,你好,大驾光临啊!” 潘主任俩夫妇熟络地与众人打招呼。潘亚云从车里钻出来,亲切地挽住崔妈妈的胳膊,“伯母好。祝伯母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潘亚云嘴巴甜甜的,她从提包里拎出一盒包装精美的礼物,“这是我送给伯母的。” “哎哟,这孩子,怎么还能叫你给我送礼物!” 崔妈妈的脸笑得跟一朵花似的。“来来来,进去!” 潘亚云东张西望,不见明宇。“咦,怎么不见明宇?” “他说去接同学去了,大概一会儿就到。”崔妈妈说道,“你先和你爸妈吃点东西。”话音刚落,明宇已经出现在大门口。“哎哎,这不,回来了。” 潘亚云循声望去,一眼瞥见明宇今天身上穿着的是她给他买的衬衣。明宇自己并不知道,行李刚运回家,还没来得及收拾,他只是随手在一堆衬衣里拿了一件穿,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件衬衣是潘亚云送的。女孩子当然比男孩子细心,潘亚云看见明宇在今天这样重要的场合穿的是她给他买的衬衣,立刻绽开灿烂的笑容。但几乎在同一时间,这笑容就僵在了脸上:她猛然看见从明宇身后闪出一个女孩,手里还捧着一束花!怎么回事,这个人是谁?潘亚云象一只高度警惕的羚羊,在突然发现天敌之后,立刻拉响了警报。明宇这是什么意思?潘亚云的心里急切地想知道答案。她紧紧地盯着那个女孩,两只眼睛象雷达似的把她从上到下迅速地扫视一遍。 “妈,”明宇把小曼带到他妈妈面前,“这是我朋友,她叫王小曼。” 小曼很有礼貌地向明宇的妈妈鞠了一躬,把花递过去,“阿姨好。阿姨生日快乐!” 崔妈妈接过花,上下打量了小曼一番,疑惑地看看儿子。“你是……” “她跟我在一个大学里读书。她是学法语的。”明宇介绍道。 “哦,哦。” 崔妈妈有些意外,她没想到儿子今天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明宇从来没有单独带一个女孩子回家。她偷眼看看,潘亚云连脸色都不对了,看来对这件事情她过于乐观,这个明宇!当着众多人的面,崔妈妈不好发作。 “那个什么,小,小曼吧?你自己随便玩,啊?” 崔妈妈把明宇拉开,“明宇,过去帮你爸爸招呼客人。” 转而音量一收,小声对明宇耳语道,“今天来的人都是重要的客人,一个也怠慢不得。你刚毕业,趁今天混个脸熟,知道吗?” 明宇转身对小曼扬扬手说:“你自己随便去花园里拿点东西吃。我等会儿再过来。” “嗯,你去忙吧。” 小曼点点头。 22 小曼睁大眼睛,扬起脖子,环视着四周:好大、好漂亮的房子!明宇从来没有跟她说过他家的房子有这么大!上下三层,装修豪华。地板铺着白色的大理石,楼梯上铺着色彩华丽的地毯,天花板上悬挂着硕大的水晶吊灯,落地窗整整有一面墙那么宽!深褐色的皮沙发宽大得可以做床,房间大得可以举行舞会,更不可思议的是还有一个漂亮的游泳池!这样的房子好象只有国王才可以拥有。小曼从前只在电影里见过,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置身其中。她想起她曾经问明宇请那么多客人来家里够不够坐,怪不得当时明宇笑得那么厉害!小曼咬咬嘴唇,那丝不安隐隐更加强烈。她从来不知道明宇的家这么富有,富有得令她难以想象,明宇从未在她面前炫耀过。她低头看看自己,觉得有点寒酸。 明宇在跟客人说着话,小曼一个人也不认识。她走到花园里,从餐桌上端起一只盘子拿了点吃的,安静地坐下来。 潘亚云从小曼出现的那一刻,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她。看得出来,她还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丫头片子。潘亚云觉得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小妮子除了五官还算标致外,其它实在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她的发型怪怪的,她身上的衣服过于朴素,甚至有点老土。真不知道明宇怎么会带这样一个人回家。她向小曼走去。 “你好。” 小曼听到有人跟她打招呼,连忙站起来。 “你叫王小曼吧?我叫潘亚云。” 潘亚云笑意吟吟地自我介绍。 “你好。” 小曼友好地对她笑笑。 “你坐呀。” 潘亚云用主人的口吻对她说,“多吃点,不要客气。你第一次来吧?” “嗯。” 小曼点点头。 “听明宇说,你是外语系的?” “是,我是八八级法语班的。” “哦──” 潘亚云的尾音拖得老长,她马上在心里计算出她的年龄。 “那你跟明宇是怎么认识的?” 潘亚云一层一层地追问,恨不得一分钟之内把她的身世、背景全部探究得清清楚楚。 “我们在一个礼堂里上体育课。” 小曼回答得老老实实。 “哦。” 潘亚云从桌子上拿起一杯饮料递给小曼,“你喝。” “谢谢。” 小曼丝毫没有觉察出潘亚云的心机。 “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潘亚云故意好象只是随便问问。 小曼犹豫了一下,她不喜欢别人问这个问题,这是她心底最沉重的阴影。 “我父母,他们,已经去世了。” 小曼低着头,声音很小。 潘亚云的眉毛挑得高高的,“什么?你父母……对不起。这么说,你是一个人啰?” 情况出乎意料的好。 小曼低头不语。 “那谁供你上大学呢?” 潘亚云依然紧追不舍。 “我还有一个继母。” 小曼艰涩地说。 一个孤儿?潘亚云的嘴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没费多大功夫,她已经把这个“不速之客” 的情况摸清楚了,她几乎觉得自己在这场角逐中已经是赢家。就这么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后台的小丫头片子,居然也妄想跟她抢东西!明宇真是脑子有问题!潘亚云决定乘胜追击,再给她施加点压力。她扭头看看那边正在跟客人喝酒的明宇,用极温柔的语气说道: “他是不是很帅?” “谁?” 小曼顺着潘亚云的目光望过去。 “明宇呀,我觉得他今天好帅。”潘亚云以挑战性的语气说道,“他身上那件衬衣是我给他买的,他说好喜欢。你知道吗,我很喜欢看他穿衬衣的样子。” 小曼收回目光,黯然地垂下头。到现在她才明白这个一直坐在对面,整晚与她亲切交谈的女人,这个打扮精致,浓妆艳抹的女人原来是她的情敌,而她却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身世都告诉了她。 “我和明宇认识很久了,” 潘亚云毫不理会小曼的情绪变化,自顾自地说着,“我们一直都很好。我们一家人都很喜欢他,我也很喜欢他……” 小曼没想到潘亚云会这么明白地向她传递她对明宇的喜爱,小曼扭过头去,在人群中寻找着明宇的身影,如坐针毡:明宇,你在哪里?为什么还不过来?带我走,带我离开这里! 潘亚云在一旁用眼睛冷冷地扫视着小曼,她看到她的脸逐渐变得苍白,一声不吭。她的目的已经达到,她站起身来,冷漠的表情和刚才判若两人:“你慢慢坐,我过去一下。” 她旋即离开。 小曼已经没有任何心情吃东西。她把叉子放下,站起来,很想离开,但她知道如果这时候走明宇一定很扫兴。小曼在花园里踱着步子,明宇终于端着一杯红酒走过来,他今晚喝了不少酒,走路都有些轻飘飘。 “吃饱了吗?” 明宇问。 “吃饱了。” 小曼勉强对明宇笑笑。 “要不要喝点?” 明宇笑着把手中的酒杯递过去。 小曼望着明宇手中的红酒,突然一把接过来,一饮而尽。 “慢点喝!” 明宇急忙喝道。“对不起,我刚才一直都在招呼客人,没时间陪你。那些人都是我爸妈请来的贵客。” “我知道,你不用跟我道歉。” 小曼善解人意地笑笑,“你不用管我,我会照顾好自己。这里有这么多好吃的,我不会让自己的肚子受委屈的。” “来,进去坐。” 明宇带她走进房间。屋里正开着两围麻将,崔妈妈与潘主任在一桌上打着,潘主任微秃的前额油光锃亮,正兴致勃勃地洗着牌。潘亚云在另一张桌上,看见明宇进来,嗲声嗲气地喊道: “明宇!你快过来帮我看看,我已经放了两把炮了,还是爆糊,真讨厌!” 崔妈妈在另一张桌上听到,赶紧笑着说:“别担心,等会儿叫明宇给你买单!” “好啊好啊!” 潘亚云笑得更大声。明宇走过去,站在她身后,指点她出牌。 小曼坐在麻将桌旁,看着他们玩。她一点也看不懂,更不会打,她甚至不知道明宇还会打麻将。明宇手里夹着烟,不时与牌桌上的人谈笑风生;他的酒量似乎不错,他打麻将的技术更是娴熟,他与周遭的人相处融洽──小曼觉得今天晚上的明宇与以往在学校里的明宇有一点不同,甚至有一点陌生。小曼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不发一言。大家仿佛忘记了她的存在,话题围绕着哪里好玩,哪里的酒楼的菜好吃,哪天结伴去澳门赌钱、住哪家酒店;小姐们谈论着CHANEL的香水、FENDI的衣服、LV的皮包,他们兴奋地谈论着,没有人留意到她。小曼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尽管她很想走,尽管她已明显感觉到明宇的妈妈对她表露出来的冷淡,与对潘亚云的热情形成巨大的反差,但是她不愿意表现出来,她不愿意让明宇难做。潘亚云整晚都在跟明宇说话,不让他离开半步。小曼艰难地等待着,不时看看墙壁上的挂钟。终于熬到九点钟,小曼站起来,走到明宇身边,弯下腰小声对他说: “明宇,我该走了。” 明宇直起身,“再坐一会儿吧,等会儿我送你回去。” “不了,晚了学校要关门。” 小曼走到崔妈妈身旁,恭恭敬敬地说:“阿姨,我走了。谢谢。” “走了?” 崔妈妈微微抬了一下头,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好,走好。” 小曼与在场的人一一点头,微笑着退出屋子。明宇刚要跟出去,崔妈妈抢先大声喊道:“明宇,你别走啊,帮忙招呼客人!” “我马上回来。”明宇一边应着,一边跑出去。 潘亚云在一旁冷眼盯着明宇的一举一动。 明宇跑出去,小曼在花园里等他。 “不用送我了,”小曼没等明宇开口,马上体谅地抢先说道。 明宇充满歉意地看着小曼,“很抱歉,我妈要我招呼客人,我可能走不开。” “我知道,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小曼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你放心吧。” “等等,我给你叫辆计程车。”明宇在门口拦下一辆计程车,向司机说明地址,并塞给他一百块钱,叮咛他把小曼安全送回学校。 “再见。” 小曼坐上车,向明宇扬扬手。 汽车驶出几米外,离开了明宇的视线,微笑在小曼的脸庞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失落感从心底溢出,并无边无际地蔓延开来。车窗上,映出小曼美丽的大眼睛,这双眼睛充满了忧郁:她好后悔,她后悔答应明宇跟他回家见父母,她甚至开始后悔遇见明宇,她觉得她做了平生最后悔的一件事情。从小在继母的冷眼中长大,她太熟悉这种眼光背后的含意:今晚她是一个不速之客,一个不受欢迎的外人。明宇的妈妈的表情,明白无误地传达着这样的讯息;还有那个潘亚云,那个充满心机的女人──小曼觉得自己好傻,傻得竟以为明宇的父母对自己会多么慈祥和蔼,傻得居然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王子与灰姑娘! 学校在放暑假,宿舍里只有小曼一个人。她在黑暗中坐了很久,她想起了她的爸爸,还有印象模糊的妈妈,她真的很想他们。对别人来说是极普通的一件事情,对于她来说却永远无法奢望。月光透过窗户照着她单薄的背影,寂寥迷蒙。 接下来的日子,小曼依然每天去夜总会上班。明宇打过一个电话来宿舍楼下的传达室,他告诉她很忙,工作刚上手,有许多事、许多应酬,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来学校看她。小曼并不急着想见明宇,她觉得自己需要一段时间独处,冷静思考一下这件事情。每天白天,她会在宿舍里学习,或者背着画夹去校园里写生,她从没有给明宇打过一个电话,她甚至开始希望明宇不要再来学校找她。 八月下旬的一天,郑欣突然从乡下跑回来了。 “郑欣!” 小曼看见郑欣,欣喜地喊道,“你怎么回来了?” 郑欣亲热地搭住小曼的肩膀,“想你呗。” “想你的头!” 小曼用手戳了戳她的脑门,“老实交代,干什么回来?” “阿牛说要和我一起去旅游,就当是最后的纪念。” “你和阿牛去旅游?”小曼奇怪地望着郑欣,“你们,不是要分手吗?” “分手就不可以一起去旅游吗?”郑欣挑挑眉毛。 这是什么论调?小曼觉得太不可思议。“这样也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郑欣反问道。 可以吗?为什么不可以?小曼沉默不语。郑欣叹口气,一脸认真地对小曼说:“要知道,曼,我和你是不同的两种人。你的爱一定要天荒地老,而我不相信,这个世界天不会荒,地不会老,只有爱情会老。我只需要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OK?” 天不会荒,地不会老,只有爱情会老?小曼第一次听到对爱的这样的诠释,难过得说不出话来:那么,她的爱情也要荒老了吗? 郑欣看见小曼愣愣地发呆,赶紧安慰道:“当然,你跟明宇也许是不同的。对了,你上次不是回去见他父母了吗?情况怎么样?他们对你好不好?” 小曼别过脸去,幽幽地望着窗外,“郑欣,以后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怎么了?”郑欣惊讶地问道,“难道他们不喜欢你?” 小曼困惑地摇摇头,“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 郑欣叹口气,忧虑地看着小曼。“我说过,这个世界没有童话。” 23 星期六的上午,明宇抽空来到学校。自从上次带小曼回家后,他们已有十多天没见面。他给小曼买了许多水果和点心。 “你来了。” 小曼淡淡地说。 “是。过得好吗?” 明宇笑着问。 “好。” “我们出去吃饭吧。” 明宇说。 “我不想出去,就在饭堂吃吧。” 小曼从杂物架上拿起两个饭盒。 明宇看看小曼,以为她在为他这么久都没来看她而生气,他走过去扳起小曼的双肩,“怎么了,在生我的气吗?” 小曼低头不语。明宇笑笑,捏捏小曼的鼻子,“对不起,上一周真的很忙。想我了,是吗?” 小曼轻轻推开明宇,“先去吃饭吧。” 饭堂里,两人面对面坐在大厅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上,小曼闷声不响地埋头吃饭。 “到底怎么了?” 明宇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默,“你这样让我好紧张,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 明宇不解地问。 “你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你的家庭情况?事前也不跟我说,什么都不说,让我觉得自己那天象个大傻瓜!” 明宇笑起来,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为了这件事。对不起,我并不是要故意隐瞒,我只是觉得没有特别说明的必要。” “没有必要?” 小曼大声说道。 “是啊。因为我和你是一样的,我的家庭环境怎么样,这并不影响我跟你在一起,难道不是吗?” “那么,那位潘亚云,你也认为没有必要说明吗?” “你是说潘亚云吗?” 明宇笑起来,眼睛盯着小曼,开玩笑地说,“我还以为你不会为我吃醋呢。” 小曼觉得一点也不好笑。她正色道:“明宇,我想跟你谈谈我的家庭。” “你不是已经告诉过我吗?我已经知道了。”明宇并不觉得事情很严重。 “不,你还没有完全知道。我是说,你还没有充分了解。” 明宇收起笑容,看着小曼。“好,我还需要了解什么?” “我只是一个孤儿,虽然有一个继母,但是,你要知道,”小曼艰难地选择着字眼,“我什么都没有,我不能为你或为你的家庭带来些什么,也不懂得怎样才能让你父母喜欢我。” 明宇静静地听着。“还有呢?” “还有,如果你有了更好的选择,我不会怪你。”小曼咬咬嘴唇,低下头。“我希望你好好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 明宇不解地问。 “考虑及早做出选择。” “选择?” 明宇停顿了一下,伸出手去握住小曼的双手,眼睛盯着小曼的脸,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已经选择了你,我不需要再做什么其他的选择。” “可是你父母……” “没有可是,这一点你不需要担心。” 明宇打断她的话,“如果你是在为这件事苦恼,那么现在把它丢开。我说过,我的家庭环境如何,这丝毫不会影响我跟你在一起,我不希望把两件事情混为一谈。至于我父母,也许他们现在不太接受你,但是假以时日,他们最终一定会接受你的。相信我,嗯?”明宇认真地说,“从现在开始,我要让你的每一天都过得开开心心,我要让你从前得不到的爱在我这里全部得到补偿,让我来照顾你。” 明宇的真诚让小曼重新坚定起来。也许,这个世界真的有童话? 24 自从明宇带那个王小曼回家以后,潘亚云一直心神不宁。她是那么喜欢明宇,她更不甘心输给一个无依无靠的小丫头片子。思前想后,潘亚云终于忍不住开车跑到明宇的工厂来找他来了。 办公室的人都认识潘亚云,大家也都以为她是明宇的女朋友。潘亚云没等秘书通传,径直走进明宇的办公室。明宇正在跟车间主任说着话,看见她进来,有点诧异。车间主任连忙站起来。 “你先出去吧,我等会儿再找你。” 明宇合上资料,对主任说。 “是。好的。” 主任对潘亚云点点头,退了出去。 潘亚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阴沉着脸,一声不吭。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明宇远远地坐在桌子后面,明知故问。他料到潘亚云会有这样的反应,他突然决定带小曼回家,就是想委婉地告诉她他爱的是别人,他不希望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 潘亚云还是不吭声。明宇站起来,走到饮水机前倒了一杯水,递过去,潘亚云没有接。明宇把杯子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笑着说: “怎么了,是谁惹我们的大小姐生气了?” 潘亚云别过脸来,用幽怨的目光看着明宇,一脸委屈的模样。明宇被她盯得浑身不自在,不禁笑着打圆场,“怎么不说话?你到我这里来,就是要来生闷气的吗?” “我要你今天陪我吃饭。” 潘亚云终于开口说话。 “就这事儿?” 明宇问道。 “对,就这事儿!” “可是我今天很忙……” “不要跟我说你很忙!” 潘亚云打断他,“你哪天不忙?” “不是,我今天真的很忙。” 明宇耐心地说道。 潘亚云呼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脸涨得通红,“你到底陪不陪我去吃饭?” “好好好。”得罪不起眼前的这位刁蛮公主,明宇唯有投降。他站起身来,收拾好桌面的东西,与潘亚云一起走出办公室。 25 吃完饭后,潘亚云的心情更差了。她看出明宇对那个王小曼是认真的,甚至不惜牺牲家族利益,这是绝对不容许的,是两家父母绝对不愿看到的结局。潘亚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太自信了,她似乎小瞧了那个对手。必须做点什么,对,要做点什么。 潘亚云心情烦躁。当晚,她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去夜总会喝酒,疯一疯。一行人来到一家夜总会,开了一间包房。 “哎,喝什么酒?”朋友问。 “随便。红酒也喝,啤酒也喝,喝个痛快!”潘亚云大声说,“去叫服务生进来。” 进来两个女生。潘亚云觉得其中一个高挑身材的女生好眼熟,她定睛一看,差点没笑出来:她?王小曼!这个女人,那天装模作样地扮清纯,现在居然化成这个样子在这里鬼混!更可气的是,潘亚云发现化了妆、穿起一条超短裙的小曼居然也很妩媚动人,是男人都会多看几眼,怪不得明宇的魂都让她勾跑了!潘亚云妒火中烧,决定不放过这个羞辱她的情敌的好机会。她一个箭步跨上前,眼睛几乎贴到小曼的眉毛,阴阳怪气地叫道: “怎么是你?还记得我吗?” 小曼此时也已看到了潘亚云,她惊得倒吸一口冷气,躲已经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与她打招呼:“你,你好。” “你不是外语系的学生吗?” “是,我,我在这里打暑期工。” 小曼真希望她没有看见自己。 “哟,打工打到这里来了!” 潘亚云的眼睛象老鹰一般,阴森森地瞅着小曼。“明宇知道吗?” 小曼垂下眼帘: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说明宇知道或不知道似乎都不好。她没有回答潘亚云,望望其他客人,“请问,你们需要点啤酒吗?”小曼把餐牌递给客人,不卑不亢地问道。 潘亚云对小曼这种简慢的态度感到非常不舒服,她傲慢地向小曼吩咐道:“给我来两打啤酒,要冰冻的;另外,再给我开一瓶红酒。” “好的。”小曼点点头,退出房间。 “王小曼!” 潘亚云在身后叫住她。 小曼闭了闭眼睛,叹口气,知道今晚自己躲不过了。她慢慢转过身,看着潘亚云。潘亚云扫视了她两眼,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对她说: “要知道,我很不喜欢你。从一开始,我就非常讨厌你。你为什么要出现呢?没有你,我跟明宇会进展得很顺利,我们两家人会成为好亲家。可是,因为你的出现,把一切都搞得乱七八糟的。你究竟安的什么心?” 小曼一语不发,静静地站在那里。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女大学生,一个两个都想傍大款。你来这里做也是这个目的吧?哼,一个不够,还跑到这里来勾引男人,水性杨花!”潘亚云越骂越难听,“要是明宇的父母知道了,他们一定不会答应的,他们怎么可能容忍自己未来的儿媳妇抛头露面出来干这种事情!” 小曼抬起头望着潘亚云,缓缓地说:“你不要乱说。我只是来打暑期工,并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 “是吗?” 潘亚云扬起脖子,冷笑一声,“你瞧,你是多么势单力薄。你根本不配做明宇的妻子,你从来都是这么不自量力的吗?我是一定不会让你得逞的,你休想!”潘亚云恶狠狠地甩下这句话,扭头走进房间。 泪水无声无息地,从小曼的脸庞滑下。她几乎快要站立不稳,一个趔趄,靠在了墙壁上。那样难听的话,怎么会从那样一个容貌姣好的女人嘴里说出?水性杨花,勾引男人,傍大款,天!所有这些恶毒的语言都在说我吗?小曼的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她从小在那样一种刻薄的环境中长大,如今又失去双亲,几乎是在继母的施舍中度日。她的心灵是敏感而脆弱的,她的情感是孤独而封闭的。只有在遇到明宇之后,在她心灵的窗户上,才开了一道希望的曙光。然而现在,这丝曙光又将逐渐暗淡,她的心又将逐渐封闭。 潘亚云回到房间,马上拨通了明宇家的电话,她要把这一“惊人发现”告诉明宇。她从小在一个养尊处优的环境里长大,丝毫不会理解小曼的处境。在她看来,一个女孩子家居然背着家人在夜总会打工,有失体面,情节严重,明宇要是知道了,一定很生气。说不定明宇还被她蒙在鼓里呢! 明宇接到电话后,急忙赶到夜总会。他担心的不是潘亚云,而是小曼,他害怕她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伤害。他必须马上赶来,把她带走。推开包房的门,只见潘亚云已喝得东倒西歪,正拿着个麦克风在唱歌,看见明宇,立刻叫起来: “明宇,你来了……,陪我喝酒。王小曼,王小曼她……” 小曼不在房间,明宇立刻扭头走出房间。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找,终于,他在大厅的吧台找到她:她正举着一罐啤酒,跟一个陌生的男人打情骂俏,那个男人正色迷迷地盯着小曼的嫩脸,直想一口吞下去。看见明宇,小曼全然没有理会,继续陪客人喝酒聊天。明宇的腭骨动了一下,他走上前,一把将小曼从吧凳上拽下来,严厉地说: “你在做什么?” 小曼甩开明宇的手,冷冷地说:“你来干什么?是潘亚云叫你来的吧?放开我!” “喂,你干嘛?想找碴吗?” 那个男人站起来,推了明宇一把。 明宇一反手,把那个男人的一只胳膊轻而易举地反剪在背后,阴沉着脸说:“我不想打架。她是我的女人。” 明宇高大威猛,一身健硕的肌肉,比那个男人高出半个头。那人见不是对手,骂了一句,悻悻地走开。 “你把我的客人都赶走了。”小曼淡淡地说,并不看他。 “跟我回去。” 明宇的脸色很难看。 “你别管我!我不用你管!我还要找客人。” “好,你要找客人吗?现在我就是客人,你不应该对我客气点吗?” 小曼抬起迷蒙的双眼,“啊,是的,我忘了,你是一个好客人,一个有钱的好客人。” 她笑笑。 明宇的心一阵紧缩:他从那双迷蒙的眼睛里读到了忧伤,读到了困惑。明宇很害怕,他害怕她会回到从前,他害怕她会再度封锁自己。 “你喝了很多酒。” 明宇的语气放缓下来,扶起小曼的手臂,“我们走。” 此时的小曼是多么想靠在他的怀里,让他牵着她,就象牵一只迷途的羔羊。他会带她回家,带她远离狼群──可是,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爱上他,我不要他的保护,我不要从此离不开他! “不,不要,我不要!”小曼挣扎着,试图挣脱他的臂膀。明宇一双手有力地钳制着她的胳膊,带着她往外走。来到车旁,明宇打开车门,把小曼一古脑儿塞进车里。 车子开到学校,明宇熄了火,打开车窗,点燃一根烟。良久,他才开口,“现在,告诉我,发生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 小曼不愿意说。 “是不是刚才潘亚云跟你说了什么?” “不是。” “那么,刚才是怎么回事?你答应过我……” “我什么也没有答应过。”小曼打断他的话,“我是自由的,你也是自由的。” “什么意思?” “我们,不要在一起了。” 小曼轻轻地说。 明宇闭上眼睛:他最害怕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他猛吸了一口烟,“为什么?” “因为,” 小曼的眼睛望着车子前方,“我跟你的生活经历差太远,家庭环境也差太远。我们,我们不适合。” “还有呢?” 明宇生硬地问道。 “还有,你的父母,他们不喜欢我,他们根本不会接受我,这我都看得出来。我和你们家,还有你们身边的朋友,根本就格格不入。” “还有吗?”明宇问。 “还有,我知道潘亚云很喜欢你,你们两家本来是要结亲家,我根本不应该插在中间!” “还有吗?” 明宇又问,他随手扔掉烟头。 还有……该说的似乎都已经说了,小曼不吭声。 “好,你说了那么多,可在我看来,这些都不是问题。你始终没有说到最关键的问题。” 最关键的问题?小曼侧过头,不解地望着明宇。 “你始终没有说你不爱我了。” 明宇的眼睛看着小曼,“这难道不是最关键的吗?嗯?” 小曼低头不语。 明宇扳起小曼的双肩,沉静地说:“你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不爱我了?” 小曼不敢看明宇的眼睛:他的眼睛柔情似水,任何铁石心肠都会在这眼神中熔化,小曼的内心在矛盾中挣扎。 “你不敢说。” 明宇叹口气,他很了解她,她从小在一个缺失爱的家庭里长大,即便受了多大的委屈,她也只是一个人默默忍受,因为,已经没有人可以分享她的痛苦、她的忧伤。初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是那么忧郁、那么沉静,他是唯一能走近她心灵的人。她就像一只曾经受伤的小鹿,分不清猎人与好心的农夫。她只想逃开,逃开一切人类,逃进森林,独自去疗伤。明宇把小曼揽进怀里,无限爱怜地说: “不要试图逃开,好吗?不管别人对你说了什么,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爱你,这样就足够了。” 小曼觉得她在明宇面前,根本无所遁形。他是那么了解她,能一直看到她的心底。她用最后一丝理智推开他,打开车门,向校园跑去。明宇看着她奔跑的身影,直到她消失在围墙内。一层阴影笼罩在他的心底,他又点燃了一支香烟,把自己深埋在座位里。 晚上回到家,明宇跨进客厅,发现妈妈还没有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显然在等他。从母亲脸上恼怒的表情,她显然已经知道了今天晚上的事情。 “妈,你还没睡。” “你坐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事?” “你怎么可以把亚云一个人扔在夜总会就不管了?” “她跟她的朋友去喝酒……” “她朋友刚才打电话来,她喝多了,开不了车,叫你现在去接她。” “……” “还有,”明宇的妈妈根本不让他说话,“那个王小曼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谈恋爱。” 明宇直截了当地说。 崔妈妈一愣,没想到儿子表达得这么明白无误,气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我真不应该答应你带她回家里来。” “她有什么不好?” 明宇问。 “她有什么好?一个孤儿,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她居然还跑到夜总会去做小姐!” “她不是去做小姐!她只是去打暑期工,做服务生。” “反正去那种地方做的人都不干净!” “妈!” 明宇大喊一声。 “好了,两个人在吵什么!你怎么跟你妈说话的!” 明宇的爸爸从楼上下来,语气严厉地对明宇说道:“你现在什么也不要说了,先去把亚云接回家再说!” 明宇绷着脸,一声不吭,抓起车钥匙大步走出家门。崔妈妈气得直哭:“养儿子,养儿子,养了儿子到头来有什么用,处处和我作对!” “好了,你也不要太生气。” 明宇的爸爸坐下来安慰她,“这种事情急不得的,我们总不能一厢情愿,还是要让他和亚云慢慢培养感情才好。” “慢慢培养?只怕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现在化工城的设计规划正全面铺开,没有潘主任的帮忙,我们哪里能进行得这么顺利。不行,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对此事的态度决不能暧昧!再说,亚云这孩子多招人喜欢,对我象亲闺女一样。” 是啊,明宇的爸爸也是这个意思。潘主任是管委会的“一枝笔”,他的一句话顶得上别人的一篇调查报告。亚云这孩子也不错,性格开朗,人面广、关系多,将来在事业上一定能对明宇大有帮助。本来,两家联姻是再好不过的。 明宇驱车回到夜总会,走进包房。潘亚云喝得醉醺醺地站在舞台上唱着歌。明宇坐下来,耐心地等她把歌唱完。潘亚云看见明宇进来,心里别提多高兴。她把麦克风扔到椅子上,踉踉跄跄地走过去,顺势倒在明宇的怀里。 “明宇,你陪我喝酒……” 明宇把她扶起来,“你已经喝太多了,不能再喝了。已经很晚了,我送你回家。” “你是来送我回家的吗?这么说你是关心我的,是吧?” “对不起,我们先走了。” 明宇跟在场的其他人打了声招呼。 “我的脚软,我走不了路。” 潘亚云撒着娇。 “我背你。” 明宇把潘亚云背在背上走出夜总会。 走到外面,被夜风一吹,再受些颠簸,潘亚云便稀里哗啦地吐了起来。明宇赶紧走到车里拿出一盒纸巾帮她抹嘴,用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明宇,你真好。你对我这么好,”潘亚云吐完,又“哇”地大声哭起来,“你可不可以一直都对我这么好?呜……呜,我喜欢你!” 好不容易,明宇才把潘亚云送回家安顿好。回到家时,已是凌晨两点钟。明宇疲倦地倒在床上…… 26 新学年开始,小曼现在已是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攒够了一年的生活费,小曼辞掉了夜总会的工作,回归校园,毕竟那种灯红酒绿的喧嚣场所并非长期染指之地。学校是让人心灵安宁祥和的地方,是让人性回归朴实与纯真的地方。这里的一草一木,这里的人与这里的建筑,都充满人文气氛,令她格外典雅,这是这个城市的其它地方完全没有的气氛。隔绝所有外来声线,那朗朗的读书声能涤荡心灵、洗却凡尘;那窗明几净的宽敞的大教室,让人仿佛置身于做弥撒的教堂里,听牧师在布道,听唱诗班在唱赞美歌。闭上眼睛,细细体味,会感到灵魂在净化。 小曼这个学期除了翻译、阅读、听力之类的必修课外,还选修了许多课程。三年级的学生可选修的自由度要大得多,小曼选修了西方近代史、文学史等一切有关西方人文历史等方面的课程。最让她感兴趣的是,她还从亲切的法国老师让·贝诺先生那里学到了几种调制鸡尾酒和制作法式小甜饼的方法。其中有一种是小曼的最爱:先把黄油、鸡蛋、糖加进面粉和泡打粉里搅拌,面粉要揉得均匀、细腻,关键是要加几滴上好的葡萄酒。稍作发酵后,将红色的罐头樱桃切碎,洒进面团里,用模子压成一个个小松饼的模样,放在烤箱里以160℃的温度烤大约二十分钟就可以出炉了。咬一口,金黄的酥饼夹着淡淡的葡萄酒的香味,好吃极了!拿回去给宿舍里的人尝,大家都赞不绝口。小曼觉得好开心,真希望这种单纯而快乐的日子能一直这样过下去。 明宇每个星期都会来学校看小曼,每次来总是带许多水果和点心。他没有再给她任何压力,也没有把他在外面所受到的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告诉她。他发现回复校园生活的小曼是那么专注,那么快乐,他不忍心让尘世的烦恼来打扰她。就让他慢慢地、一步一步地靠近,不要把她吓跑,直到她再次愿意完全接受他。 这天傍晚,明宇来到学校。宿舍里,郑欣正在看书,看见明宇,热情地与他打招呼:“明宇,你好。你来了?” “你好,郑欣。好久不见。” 郑欣永远都是那么快乐。 “不是我不见你,而是你太忙了。” 郑欣打趣地道。 “小曼呢?” “她去洗澡了。” 郑欣拿起饭盒,“你坐在这等一下,我要去打饭。” “要不,等小曼回来我们一起出去吃?” 明宇问道。他知道郑欣是小曼最好的朋友。 “谢了。我才不要当60瓦的电灯泡呢!” 明宇被郑欣的话逗笑了。小曼捧着脸盆走进来,“你们在笑什么?” “明宇要我去作电灯泡。” “什么?” “没什么。好了,你们聊,我走了。”郑欣扬扬饭盒,走出屋子。 “你去洗澡了?” 明宇温柔地笑着。 “是。澡堂里人好多。” 小曼放下脸盆,拿起毛巾擦头发。她的头发湿漉漉的,粘在白皙的脖子上,散发着好闻的洗发精的味道。衣服前襟湿了一大片,隐隐透出乳房的轮廓。她的身体清新得就象一朵刚出水的芙蓉。明宇觉得自己的心跳又加快了,他走上前,抓起小曼的一只手:“我来帮你擦。” “不用。” 小曼偷眼看看宿舍里的其他人,快速甩开明宇的手,“我自己擦就好。” “为什么不用电吹风?”话刚出口,明宇已经后悔了。 “我没有电吹风。再说,也用不着,扬一扬很快就干了。” 明宇在心里直责怪自己太粗心:下次,下次我一定要给她带个风筒来。 小曼梳好头。 “我们要去哪里?”她问。 “我们去外面吃饭。”明宇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送给你。” “这是什么?” “这是我们厂生产的一种香水,希望你喜欢。” “谢谢。” 小曼打开瓶盖闻了闻,“好香。”她随手往身上喷了喷,“香吗?” “香!” 明宇笑意吟吟地看着她。 “等等,我也有样东西送给你。” “嗯?” 明宇疑惑地瞪着眼睛。 小曼从书桌上拿起一个四方形的小纸盒。“打开它。”她笑着对明宇说。 明宇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哬,是四个做工精巧的小圆饼!“这是……” “这是我刚学会的、亲手做的法国小甜饼,你尝尝。” 明宇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好不好吃?” “嗯,好吃!” 明宇忙不迭地点头。 小曼咧嘴直笑。 “怎么,你们法语班还准备培养法国厨娘吗?”明宇打趣地问。 小曼挥起拳头,做了一个威胁的姿势。明宇吓得耸耸肩膀,一边躲一边叫道:“下次多做几个,这么点不够吃!” 这回小曼的拳头真的落在了明宇的肩膀上,明宇腆着脸,并不躲闪,一边还不停地把饼干往嘴里塞,含混不清地猛嚷:“好吃,好吃!”把小曼逗得直乐。小曼的笑,让明宇暗暗松了一口气,如果日子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倒是不错。 转眼春节将近。小曼给继母打了个电话问候,继母说她要带弟弟回东北老家过年。每年最难熬的就是过年的这段日子,别人都在和家人团聚,吃年夜饭,热热闹闹,小曼却是形影孤单。她决定今年和郑欣一起回她的农村老家过年。 临走那天,明宇送她们上火车。正是春运时节,火车站里人满为患,到处是归心似箭的返乡人。明宇护着两个女孩子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挤上车厢。找到铺位,放好行李,一切安排妥当后,明宇这才松口气。 “你回去吧。” 小曼对他说。因为刚才的忙乱,此时额头上渗出一层细细的汗珠。明宇用手帮她抹了抹额头, “路上小心,照顾好自己,到了那里给我打个电话。” 小曼笑了笑:“那里可能没有电话。” 明宇惆怅地望着小曼,两只脚站在原地没动。 “你快走嘛。” 小曼推推他,催促道,“一会儿火车开了,连你一起带走!” “那敢情好。” 明宇嘟哝道。 火车在鸣笛,送行的人在陆续下车。 “哎呀,你快走!” 小曼使劲推着他。 “明宇,你该下去了。” 郑欣也走过来催促。 “好。” 明宇朝郑欣点点头,“请你多费心。一路顺风!” 27 郑欣的老家在湖南省临武县一个较偏僻的小山村,从火车站下车后还要坐两个多小时的汽车才到。村里还没有通自来水,喝的是井水,烧的是柴和煤。郑欣家在村中虽不算富裕,尚属温饱小康。郑欣和小曼到家时已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天气很冷,小曼穿了三条裤子、两双袜子,依然觉得寒气逼人,冷风直往脖子里灌,这里要比滨海冷得多。一进村,村里的老老少少都热情地与郑欣打招呼。郑欣是村里头一个考上大学,而且还是重点大学的“状元”,所以全村人都认识她。看到郑欣身边还有一位斯斯文文的大姑娘,大家都好奇地指指点点。小曼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四处张望。这是她第一次来农村,感觉特别新鲜。这是一个座落在山脚下的村庄,青山绿水,环绕其间。村头左首,一条石板路牵上高坡,坡头几丛老树。清澈的河水在脚下淙淙奔流,几只鸭子在河中抚水嬉戏,河上一条独木桥,眼前景致极佳。 没走多久,郑欣指着前面一幢房子,告诉小曼:“这就是我家。” 小曼仔细打量:这是一幢两层楼的红砖房,大门口贴着崭新的大红对联。门前有一块偌大的用水泥铺就的空地,空地的一边晒着谷子和干货,另一边则晾着棉被衣物。东南隅搭着个竹篱,竹篱上爬满葫芦和丝瓜藤蔓。刚接近大门,突然,一条棕黑色的大狼狗从门里窜出,凶神恶煞般地冲着小曼狂吠,吓得小曼直往郑欣身后躲。 “嘘,嘘嘘,莫叫。” 郑欣用家乡话朝狼狗喝斥,转过身对小曼说,“别怕,它不会咬你。你是生人,所以它才对你这么凶,等会儿它就不叫了。它是我们家从小养大的,叫‘棒子’。” “哪个?” 一个浑厚的声音从屋里传来。 “伢,是我,我回来哒。” 郑欣大声应着,把小曼带进屋。 “这是我爸爸。伢,这是我跟你讲过的我的同学小曼。” “哦,晓得晓得。” 郑欣的爸爸黑黑胖胖,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性格热情开朗,与郑欣长得很像。 “你坐,坐萨。” 郑欣的爸爸笑容满面地对小曼说。 “吾妈,吾妈!”郑欣到处喊。这时,从楼上下来一位身材矮小,戴着毛线帽子、身穿花棉袄的中年妇女,这是郑欣的妈妈。郑欣的妈妈眼睛视力不太好,她走到小曼身边,凑得近近的,一边看一边用湖南话说: “城里的妹子就是长得好!白白净净,跟馒头似的。” 郑欣一家八口,五子妹。郑欣排行老二,还有一个哥哥在外打工,两个妹妹一个弟弟,还有一个八十多岁的奶奶,一家人性格都很开朗好客。郑欣的妈妈为小曼沏了杯茶,“谢谢阿姨!” ,小曼接过来喝了一口,味道很特别,咸咸的带点微甜,非常香,不知是用什么泡的。小曼往茶杯里瞧瞧,“这是什么茶?” “这是用炒熟的黄豆加上红枣、葡萄干和茶叶泡的。炒黄豆的时候搁一点盐巴,所以喝起来带点咸味。黄豆和红枣要连着茶叶一起捞出来吃才有味道!”郑欣说。 小曼捞起两粒豆子放进嘴里嚼,又香又脆!“你们这里天天喝这种茶吗?”小曼问。 “才不是呢,” 郑欣拍拍妈妈的肩膀,“这是我们这里招待贵客的时候才沏的!” 郑欣的妈妈咧开嘴直乐。郑欣与妈妈说话总是勾肩搭背,没大没小的。看着郑欣与妈妈亲昵的样子,小曼好不羡慕。 “你先随便逛逛,我去帮我妈做饭。我妈做的家乡菜可好吃了,想想都流口水。” 郑欣撸起袖子,随妈妈走进厨房。 小曼在屋子四周闲逛,她发现红砖房的后面还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种了些蔬菜,西北角有两间灰矮的旧平房。小曼轻轻推开其中一间半掩着的门,门内空空荡荡,一口棺材猛然映入视线,棺材通体幽黑,静静地躺在堂屋中央,闪着黑漆漆的寒光!小曼大吃一惊,连退几步,吓得脸煞白,转身就跑,边跑边喊: “郑欣!郑欣!” “怎么了?怎么了?” 郑欣拿着个锅铲,闻声从厨房里跑出来。 “棺材!棺材!” 小曼用手指指后院,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 郑欣一拍脑门,“都怪我!我忘了告诉你了,那是我奶奶的寿棺。” “你奶奶的?你奶奶不是……” “是啊是啊。这是我们这儿的风俗,家里有老人的,大多都备着这样东西。” “为什么?” “因为老人家觉得这样心里踏实。我奶奶近九十岁了,不知什么时候就走了。把寿棺和寿服老早准备好,这样她才放心,走也走得安详。这叫‘喜棺’。” 喜棺。老人们对自己身后的事总是耿耿于怀却不奢靡,一口棺材,一件寿衣足矣。人死后就睡一口棺材,最后连人带棺也终将化为一把泥土,了无痕迹,什么也不剩下,什么也带不走。 “吓着了吧?” 郑欣碰碰小曼的胳膊肘。 先是一条大狼狗,然后是一副棺材。小曼惊魂未定地眨眨眼,再不敢乱闯。“我还是帮你去做饭好了。”小曼挽起袖子,紧跟在郑欣的后面。 郑欣家的厨房好大,比城里人的客厅还大。厨房里的大灶台上支着两口锅,灶下烧着柴火,灶台旁边还有一个小煤炉,角落里堆着许多煤饼和柴火。厨房的屋顶很高,房梁上吊着几个竹篮子,还有几条腊鱼腊肉。郑欣的妈妈此时正在灶台上忙着。 “我能做点什么吗?”小曼从小就很会煮饭、做家务。上中学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是她做饭。继母把菜买回来往厨房里一搁,剩下的事全由小曼负责。每天放学回来,把书包一放,小曼就去厨房做饭。爸爸和继母都是北方人,爱吃面食与凉菜。小曼会包饺子,做烙饼、面条,还会做许多东北菜。爸爸以前最喜欢吃小曼做的红薯粉条炖肉丸子,还有凉拌面。倒是上了大学以后,反而很久没有下厨房了。 郑欣笑着说:“没你什么事,你就等吃吧。” 第一次被人服侍,坐着等吃,小曼觉得好惬意。郑欣的妈妈动作麻利,一会儿功夫已把菜炒好,满屋飘香。有辣椒炒香干、辣椒炒鸡蛋、腊八豆蒸腊肉,除了青菜,其它全是辣的。那种蔬菜小曼从没见过,紫红色的。小曼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又甜又嫩。 “真好吃。这叫什么菜?” “这叫红菜苔,刚从自家地里摘的,这个季节才有得吃。”郑欣回答说。 掀开煮饭的锅子,蒸汽里夹着一股香喷喷的焦糊味朝人扑面而来。 “太好了,有锅粑吃!” 小曼高兴地叫道。城里人用电饭锅煮饭,没有用柴火烧出来的饭香,而且还有锅粑吃。 吃饭的时候,‘棒子’一直围在桌子周围转,小曼心里发毛,把双腿高高地盘在竹凳上,郑欣的父母看着她直乐。郑欣的奶奶牙不好,饭吃得很少,用菜汤泡饭,就着点辣椒,只吃了一小碗。郑欣和小曼老实不客气,每人吃了两大碗。两人长期在外面吃食堂的饭菜,好不容易吃到家常菜,特别香。 晚上,大家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里没有自来水,洗澡不方便,通常一个星期才洗一次澡。小曼从房里洗漱完出来,看见郑欣在堂屋里,正站在一个大木盆上踩呀踩的。小曼以为她在洗衣服,走近一看:哪里是什么衣服,分明是一盆红彤彤的辣椒! “你在干什么?” 小曼好奇地问。 “我在帮我妈做剁辣椒呀。” “你洗脚了没有?”小曼大喝一声。 郑欣乐得笑弯了腰。“别那么大惊小怪。我们这里都是这样子做剁辣椒的。很好玩的,你要不要试试?” “我?” 小曼瞧瞧自己刚洗过的脚,脱下鞋子,小心翼翼地把脚伸进盆里。 “用力踩。” 郑欣向她示范。 小曼学着郑欣的样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起来。感觉真奇妙:红红的辣椒碎在脚趾间游动、跳跃,滑滑的、凉凉的、辣辣的。小曼弯下腰,用小指头沾起一点辣椒末放进嘴里,嗒吧嗒吧嘴,“好辣好辣!” 踩完辣椒的脚热乎乎的,这个时候钻进被窝里,一点也不感觉到冷了。郑欣与小曼作一头睡,棉被很厚实,被套是新换的,浆洗得很干净,针脚整整齐齐。 “每年放假回家,我妈总要帮我铺好床褥,换上新棉被。”郑欣说。 小曼摸摸柔软的棉絮,“郑欣,你们家真好。” 郑欣撇撇嘴,不以为然地:“有什么好。“ “你的爸爸妈妈真好,你不觉得你好幸福吗?” 郑欣看看小曼,叹口气,她知道小曼在想什么,可怜的小曼。“其实,你也很幸福呀。”郑欣说。 “我吗?” “你有明宇,你看他对你多好。” “你家里人对你也很好呀。” “那有什么用,我又不能一辈子和他们生活在一起,迟早要嫁人的,我可不想一辈子就呆在这种地方。” “这里很好呀!” 郑欣耸耸肩,“人跟人是不同的,没有的总是最好的。就象你羡慕我有爸爸妈妈一样,我也羡慕你是城里人。” 城里城外。小曼想起?围城?里的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城外,欲望永无止境。 “你那么想留在滨海市吗?” “当然。你们这些城里人是不会理解的。我这么辛苦才考上大学,总不能毕业后又回到这里来种田吧?”郑欣说得很肯定。 “那你的父母怎么办?” “以后有条件,也可以接他们出去住嘛。”郑欣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问,“你呢,你毕业后打算干什么?” 小曼想了想,“其实,我跟你是一样的,我们都想摆脱自己原来的环境,都要靠自己去奋斗。不同的是,你还有一个温暖的家,它是你的后盾,而我却没有退路……” 郑欣睡着了,鼻子里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小曼转了个身,窗外月色皎洁,繁星点点,树叶打在窗玻璃上发出“唦,唦”的响声。是的,没有退路,只能一直往前走,往前走。小曼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里,会在哪里歇脚,在哪里靠岸。 要过年了,许多在外打工的青壮年陆续返乡,郑欣的哥哥也从外地回来了。家家户户都在杀猪宰鸭,忙着准备年货。郑欣家把自家养的一口猪给杀了,一半作新鲜肉吃,一半做腊肉。腊肉是湖南的特产,由于通常是在腊月里做的,所以叫腊肉。腊月里天气寒冷,适于做腊肉。先把新鲜的猪肉洗干净,选半肥瘦的好肉连皮切成条状,用盐巴腌上,放在大坛子里,在坛盖的凹槽处灌上水防止漏风,这也许是最原始简便的密封方法了。十天以后,待盐在肉内渗透均匀,拿出来晾在露天里风干两三个小时,再架在火坑上用烟熏烤。熏的时候在灶上架一个高高的竹篱,把肉挂在上面,慢慢熏成金黄色就可以了。烧火的材料是潮湿的木屑、松枝或油茶壳,郑欣家用花生壳来做烧火的材料,郑欣的妈妈说用花生壳熏出来的腊鱼腊肉特别香些。小曼还学会了做辣椒萝卜。把新鲜的水萝卜切成条状,串在绳子上晾在屋外,风干后用盐巴揉搓均匀,放在坛子里腌,一个星期后开坛,拌上剁辣椒,就做成了开胃爽口的辣椒萝卜。这里的人手巧,家家户户都会做各种各样的食物:腊鱼腊肉腊八豆、烟笋、酸菜、干豆角,非常好吃。庄稼人一年中只有这段时间最清闲,二遍水稻早已收割完毕,田里只种了些油菜或草籽,没啥农活,必须等到来年开春的时候才开始播种插秧。小曼除了每天帮郑欣的妈妈做腌菜,余下的时间经常跑出去转悠。这里山清水秀,风景如画,偶尔还会下一场小雪,使空气更加清新。爬上村尾的小山坡,可以望见一大片屋宇,屋脊厚重,红墙青瓦,沉静古朴。特别是清晨时分,田里、树林间到处都笼罩着一层浓浓的雾气,连空气中都带着泥土的气息。青山绿水,斗笠蓑衣,耕牛犁耙,飘飘渺渺,恍如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小曼经常夹着块薄木板,去林间写生。她画了许多画,她要把它们拿回去给明宇看,明宇,小曼有点想他。 除夕那天,郑欣一家人从中午就开始忙活。晚上做了一桌一年中最丰盛的菜肴,有红烧肘子,剁椒蒸鱼,油焖烟笋,还有小曼包的饺子。一家人八九口子堂屋中围坐一桌,小曼从来没有过过这么热闹的新年。这里的风俗喜欢窜门,郑欣拉着小曼,一人手里捧着个饭碗,从这家窜到那家,看看谁家做了什么好吃的就夹上一筷子,大人小孩均如此,一顿饭可以从下午吃到晚上。吃饱了放下筷子去门口放鞭炮、放烟花,玩累了又跑回桌吃。以往过年,小曼从没这么疯过,今年真是好开心,好开心。 大年初二,明宇与父母一起参加了一个婚礼,潘主任一家也应邀前去喝喜酒。办喜事的是投资化工城的一个股东,与明宇的父母是生意合伙人。主人家财大气粗,近四千元一围的酒席摆了三十围。主人家特意把潘主任和明宇两家人安排在一桌。潘亚云坐在明宇的旁边,两人在闲聊。明宇的父母与潘主任两口子有说有笑,气氛轻松。潘太太与崔妈妈不时交头接耳,对两个年青人指指点点。潘亚云还是经常去厂里找明宇,但她似乎换了一种方式,不再咄咄逼人,态度温和友好,彼此心照不宣,象老朋友。 主人家过来敬酒了,大家纷纷举起酒杯站起来。 “潘主任,招呼不周,望多原谅!” 主人家满面春风,热情洋溢,“大家一定要吃好、喝好!招呼不周,招呼不周!” 潘主任打趣道:“你老兄找了个好女婿呀!” “哪里哪里。” 主人家用手指指明宇,“这才是好女婿呢。什么时候轮到您老人家请喝喜酒啊?” 崔妈妈连忙接上话:“快了,快了,我还没着急,你急什么!” 大家都笑起来,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明宇故意避开潘亚云期待的目光,不希望跟她有眼神交流。此时他心里想的是另一个女人,小曼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了,没有电话,没有消息。他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他觉得她好狠心,丢下他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明宇只盼着这个寒假快点结束。 28 寒假接近尾声的时候,郑欣与小曼踏上了回程的列车。临走的时候,郑欣的妈妈拉着小曼的手说:“常来玩,啊。”并往小曼的行李里塞了许多炒花生和绿豆糕。小曼的眼睛酸酸的,象在跟自己的妈妈告别。在这里,在这个小山村里,她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一个寒假。 回到学校,经过宿舍传达室,小曼很想给明宇打电话,告诉他她回来了。望了望那台黑色的电话机,小曼踌躇着没有迈上前。 “你不给明宇打个电话吗?”郑欣提醒她。 “算了吧,工厂离学校太远。”小曼摇摇头,她总是这样矛盾,总是这样被动。明宇会来的,她想。 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在忙碌中度过。第二周,小曼去上体育课。她来到小礼堂,象往常一样开始换鞋、练功。 “叭,叭,” 教练拍了两下手掌,“今天要学新动作,大家站好位。” 学员们聚拢来,小曼站在前排,她专心地跟着教练的步伐,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跳着,没有注意到小礼堂的侧门在这时开了一条缝,走进来一个人。 明宇静静地站在门边,注视着小曼,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起伏。他们有两个月没见了,今天他是特意来看她上课的。她一直没有给他打电话,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她对他的轻视,对他的若即若离,让明宇感到困惑。自从毕业后,已很久没有看到她跳舞,她的脚踝上戴着他送给她的护套。从前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在台上,小曼在台下,时间过得好快。明宇的心中充满柔情。 小曼跳着跳着渐渐热起来,她脱下毛衣,把它搭在把杆上。突然,她发现了明宇,他正看着她在微笑!小曼的内心一阵慌乱:她没有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她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中有人认出明宇,窃窃笑起来,小曼脸上一阵发烧:这个崔明宇!接下来的半堂课,小曼的思想再也无法集中,她不敢朝那个方向望一眼,只盼望千万不要让老师发现。好不容易挨到下课,小曼故意拖拖拉拉、磨磨蹭蹭,直到大家都走光了,偌大的礼堂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小曼还坐在地上换鞋子。 明宇慢慢走过去,在她身后蹲下来。“乡下好玩吗?” 他问。 “嗯,很好玩,很热闹。” 小曼轻轻回答。 “所以开心得都把我给忘了,是吗?” 明宇问。 小曼咬咬嘴唇,没有吭声。 “有没有想我,嗯?” 明宇把脑袋凑过来。 小曼低着头,手里把玩着护套,还是没有吭声。 “你不想告诉我吗?” 明宇黯然,“可是我很想你。我在想,你为什么那么狠心,一个电话也不肯打给我。难道你真的一点也没有想我吗?没有吗?” “……有,我有想。” 小曼的声音好小。 “是吗?我听了很高兴。” 明宇的脸上浮现出笑容。他抬头环视了一下四周,往舞台上瞥了一眼,“现在是哪个系在这里上健身课?” “好象是数学系。” “怎么样,有没有哪个傻乎乎的男生象我当年一样,对你虎视眈眈的?” 明宇半开玩笑地问。 小曼想逗逗他,她抬起头,笑着说:“有啊。” 明宇闻言迅速扭过头,眼睛紧紧地盯着小曼,“真的吗?” “真的。” 小曼笑嘻嘻地。 明宇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了足有三秒钟,想判断小曼说的是真是假。 “咯,咯,咯……” 小曼被他认真的样子逗得笑起来。 明宇咬咬牙,一把将小曼从地上拽起来,嗡声嗡气地说:“为了这句话,我要惩罚你……”话音未落,明宇猛地俯下头去,迅速地吻住了小曼的嘴唇。 小曼完全没来得及反应,她的双唇已被一双温热的嘴唇堵住,那双唇是温热的、湿润的,热烈地吮着她的双唇、她的舌头。小曼觉得一阵眩晕,浑身象触电一般,几乎站立不稳。她软软地倒在明宇的怀里,任凭他的索取,温顺得象只小猫。良久,明宇才把她松开,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满怀喜悦。 “我要娶你。” 明宇沙哑着嗓子。 “什么?” 小曼吓一跳。 “等你毕业以后,我们就结婚,我要把你娶回家。”明宇语气坚定地说。 小曼这时完全清醒过来,她迅速挣脱明宇的怀抱,不知所措地睁大眼睛。潘亚云那傲慢的神情和明宇的妈妈那冷冰冰的脸孔在她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结婚?明宇的话把小曼一下子又拉回现实。 “你不要害怕,” 明宇望着她惊慌的眼神,“不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和你一起面对。” “不,不……” 小曼拼命摇头。 “明天,明天我就去和妈妈说清楚。” “明宇!” 小曼慌忙阻止。 明宇握住小曼的手,安慰道:“一切交给我,我希望他们知道我对你是认真的,我希望他们能早点接受你。” 小曼还想说什么,但她没有说出口,她心里开始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29 “什么?你在说什么?” 当崔妈妈听到自己的儿子居然说要娶王小曼时,其愤怒的表情仿佛看到一个贼把自己家里的财产全部偷光了。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崔妈妈情绪激昂,“你被那个叫王小曼的女人迷昏头了吧!” “妈,你先别生气,听我慢慢说。”明宇暂时不想与妈妈发生争执。 “别生气?你叫我怎么能不生气!那个王小曼是个什么人,她怎么可以当我们家的儿媳妇!” “她是个怎样的人?” 明宇反问道。 “她是个孤儿!没爹没妈,没有家世,没有背景,没钱没势,要啥没啥。她居然还跑到夜总会去做小姐。这种人,八成是看上我们家有钱了吧!” 崔妈妈言辞激烈。 “我已经说过了,她不是去做小姐,她不是那种人,她只是去做服务生。” “她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做服务生?” “因为她继母没有给她提供生活费,她必须赚钱养活自己。” “你看吧,她连养活自己的钱都没有!所以就老缠着你,是不是?你给了她多少钱花?” “不是,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相反,她还跟我提出过分手。” “那好啊!” 崔妈妈扬起眉毛,“既然她要分手那就分呗,怎么又不分了?居然还谈婚论嫁起来,假模假式!” “妈,你不应该对她有偏见,其实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 “亚云不也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吗?我真搞不懂,放着这么一个条件优越的大家闺秀你不要,偏去找一个穷得叮噹响的野孩子!” “妈,她不是野孩子!” 明宇的声音提高了八度,“我是找老婆,又不是找经济联盟!” 谈话越来越激烈。 “正因为是找老婆才更要慎重。儿子,找个小女生谈谈恋爱跟找个老婆把她娶回家是两码事,你还太年青,不要把事情想得那么简单!” “这本来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是你们偏要想得那么复杂!” “你怎么跟你妈说话的!那么大声干什么!” 明宇的爸爸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崔妈妈开始抹眼泪,“你现在大了,翅膀硬了,我管不了你了,我们说什么你都听不进去了。” 明宇的爸爸也在一旁帮腔:“你这样做,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亚云怎么办?她很喜欢你,她们一家人都很喜欢你,人家还想着要招你作女婿呢。你叫我以后怎么面对潘主任?怎么跟人家相处?” 明宇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把语调尽量放缓和:“爸,妈,我对小曼是认真的,我希望你们能接受她。感情是不能勉强的,我和潘亚云只能做普通朋友,我根本不爱她。”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你只不过是一时冲动,根本没有想清楚。” “我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没有任何人能阻止我的决定。”明宇沉着脸。 “好,很好。”崔妈妈在下最后通牒,“我也告诉你,即使没有亚云,我也决不允许那个王小曼做我们崔家的儿媳妇!你如果致意要这么做,以后不许进这个家门!” 明宇停顿了一下,困惑地望了望妈妈,冷冷地说了一句:“妈,你到底是要我们两个人结婚,还是要两个家族结婚?” 他抓起沙发上的西装,闷声不响地摔门而出。 望着儿子头也不回地离去,崔妈妈的心一阵紧缩。长这么大,儿子从未对她发过这么大的脾气。他是那么年青,那么冲动,看来她必须做点什么了。她坚信自己是对的,在这个社会上,只有拥有力量才是生存的法则,而力量就是权势和金钱。 第二天傍晚,小曼刚从饭堂打饭回来,在楼梯口碰到室友,“小曼,有人找你,在宿舍。” “谁?” “不认识,是个女的。” 女的?小曼想不出是谁,她加快步伐,跑到宿舍门口。 崔妈妈正坐在书桌前的凳子上不耐烦地东张西望。小曼内心一惊:明宇的妈妈!她拿着饭盒的手抖动了一下,呆立在门口。崔妈妈看到她,马上站起来,向小曼走去。 “你就是王小曼吧?”崔妈妈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光上下打量着她。 “是,阿姨,请问您……” “我们见过面,你应该知道我是谁。” “是,我知道。请问您有什么事?” “我们下去再说。”崔妈妈傲慢地转过身走出宿舍。 小曼赶紧放下饭盒,忐忑不安地跟在崔妈妈的身后走下楼,来到小车旁。 “我们上去再说。” 崔妈妈打开后车门坐进去,小曼打开另一侧车门,跟着坐进车里。 “你知道我今天的来意吗?” 崔妈妈的眼睛望着车前方,冷酷地说,“请你离开我儿子。” 小曼闭上眼睛:她的不祥的预感终于应验了。 “我不知道你和我儿子是怎么认识的,”崔妈妈继续说,“但不管怎样,我们家不会接受你。” “可以告诉我,您不喜欢我的原因吗?”小曼小声问。 “我知道你是个孤儿,当然,这不是你的错。但是,你要明白一个道理,一个男人,特别是一个事业家,要想在这个社会上立足,就必须拥有强大的力量。而现在,我们崔家,包括明宇,都必须仰仗这种力量。你也许是真的喜欢明宇,也许是喜欢他的钱,这些都无所谓。你只需要清楚,我和明宇他爸爸都不会允许这门亲事。” 小曼的脸逐渐变得苍白,明宇的妈妈的话象鞭子一样抽在小曼的脸上。 “要知道,明宇本来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们双方家长都很满意,这本来是件让大家都皆大欢喜的事情。” 皆大欢喜? “可是现在,明宇却为了你跟我吵架,并且一个人搬出去住了。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这样对过他的父母!” 明宇已经搬出去住了? “我希望这不是你教唆的。” 不,不是! “如果可以,请你帮我劝他回家。”崔妈妈说。 “如果他不愿意回呢?”小曼艰难地问。 崔妈妈别过脸,冷冷地盯着小曼,一字一句地说:“你想过没有,明宇是一个一直生活在殿阁里的人,从来没有遭遇过挫折和失败,他想要的东西,他总能得到。现在,如果我们和他断绝关系,让他离开这种生活,他会怎么样?我相信他现在只是一时冲动,将来一定会后悔的。” 眼泪在小曼的眼眶里打转,她拼命忍住,不让它落下来。 崔妈妈叹口气,“你如果真的爱明宇的话,就应该为他的事业、为他的前途着想。我是他的妈妈,我是不会害了他的。” 崔妈妈朝小曼瞥过去一眼,看着她的反应,“你也算是个有文化有教养的人,有些话我就不多说了,你表个态吧。” 小曼目无表情地望着车窗外,良久,她蠕动了一下嘴唇:“我知道了。请您,给我一些时间。” 崔妈妈望着小曼,“一些时间?什么意思?” “我还有一年就毕业。请给我一些时间,然后,” 小曼咬咬牙,“我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崔妈妈依然不放心。“那么说,你答应离开我儿子了?” “……是。” 小曼木然作答。 “请你不要把我们的这次会面告诉明宇。还有,如果你需要钱……” “对不起。” 小曼没等明宇的妈妈把话说完就拉开车门,走下车。蹲在不远处抽烟的吴司机赶紧扔下烟头,走过来。 小汽车绝尘而去。小曼望着它渐渐驶远,此时眼泪再也忍不住地夺眶而出,大粒大粒地滚落下来。她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游荡,走过操场,走过礼堂,走过图书馆,不知不觉来到了湖边。宁静的湖水碧绿幽深,偶尔有蜻蜓飞过,在湖面上点起串串涟漪。小曼跪在草地上,让眼泪尽情奔流…… 许久,小曼终于擦干了眼泪。她倔强的心又重新抬头,她不会让自己一直这样下去。她站起来,握紧拳头,深吸一口气,坚定地转身离开。 饭菜已经凉透,小曼大口大口往嘴里塞。除了两只哭得肿肿的眼睛,没有任何悲伤的痕迹。她已经知道她该怎么做,只是,她需要时间,她必须耐心等待。 30 清明节的时候,小曼回了一趟家。她发现客厅里爸爸的遗像不见了,家里又多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阿姨好,叔叔好。” 小曼礼貌地向继母问好。 “姐!” 弟弟亲热地喊道。弟弟已经在念中学。 继母尴尬地皱皱眉,“怎么事先没打个电话?有什么事吗?” “我想带弟弟去给爸爸扫扫墓。” 小曼小声说。 “哦,哦。” 继母偷眼瞟瞟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尴尬地说,“好,那就赶紧去吧。吃晚饭前把弟弟送回来。” “好。”小曼答应着,带弟弟出了门。 小曼买了一束菊花,和弟弟来到墓园。清明时节,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墓园里人不多。小曼把落在爸爸墓碑上的落叶扫干净,放上鲜花,姐弟俩撑起伞,坐在爸爸的墓碑前,说着话。 把弟弟送回家,小曼回到学校。明宇已经在小曼的宿舍里等她了。今天是星期天,宿舍里的人都跑出去玩了,只有一个室友在和她的男朋友聊天。看到明宇,小曼的脸色更显苍白。自从明宇的妈妈来过后,这是小曼第一次见到他。 明宇正在翻看小曼在乡下画的素描,看见小曼回来,他放下画夹站起来。他发现她的眼神很疲倦,脸色也很苍白。 “你怎么了,为什么气色那么差?”明宇关切地问。 “没什么,”小曼掩饰道,“我刚刚去给爸爸扫墓了。” 明宇怜惜地捋捋小曼的头发,“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可以陪你一起去。” 小曼不自然地闪到一边,明宇奇怪地看着她。 “我们出去走走吧。” 小曼对他说。 在湖边,小曼停下脚步,默默无语地望着湖水。 “是不是想爸爸和妈妈了?”明宇温柔地问。 “最近,过得好吗?”小曼轻轻问。 明宇眨眨眼睛,“好,好啊。”他故作轻松地说,没有把他已经搬出家的事告诉小曼。 “明宇,” 小曼顿了顿,再一次尝试着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明宇定了定,侧过脸看着小曼,灯光很暗,他看不清她的脸。他把两只手插在裤袋里, “这一次的理由又是什么?”他问。 “没有理由,你放弃我好了。”小曼平静地说。 “如果你不能说服我,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你的。”明宇固执地说。 小曼望着深幽幽的湖水,一字一句地说:“我,爱上了别人。” 明宇闻言颇感到意外,他死死盯着小曼的脸,缓缓地问:“你说什么?” “我爱上了别人。”小曼迅速重复一遍,不敢看明宇的脸。 明宇努力想看清小曼的脸,但小曼把自己深深地裹在黑暗里,让明宇看不清她的表情。 “你不是要听理由吗?这就是我的理由。”小曼说。 “他是谁?那个人是谁?” 小曼皱皱眉,犹豫了一下。“你不认识。他是我们外语系的一个同学。” “他叫什么名字?”明宇追问道。 “你不需要知道……” “我一定要知道。”明宇迅速打断她的话,斩钉截铁地说,“你必须告诉我,不然,我会认为你在撒谎。” 小曼确实在撒谎,只是她的谎撒得很不高明。此时的她有点慌乱,“他叫……李冬鹏。” 小曼随口说了一个名字,那个男生是她们外语系日语班的,上公开课的时候经常碰面。“以后,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不想见到你。”小曼冷酷地扔下这句话,转身头也不回地跑开,把明宇一个人撂在湖边。 明宇站在原地,呆立片刻。他在努力回想着小曼的话,想从中寻找出蛛丝蚂迹。这是真的吗?小曼爱上了别人?她爱上了别人?不,不可能!还是那个男生在热烈地追求她?李冬鹏,李冬鹏……明宇疑惑地皱皱眉,开始怀疑自己一直以来是否太自信了。他慢慢向停靠着的小轿车走去,他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室,发动了小车,俄而又把它熄灭。他走下小车,徘徊片刻,径直朝男生宿舍区走去。 明宇来到外语系男生宿舍楼,走进传达室。 李冬鹏正在宿舍里洗衣服,突然听到楼下传达室的麦克风在喊他的名字: “外语系八八级的李冬鹏,楼下有人找。” 广播又重复了一遍。李冬鹏扔下衣服,快步跑下楼。来人他并不认识。 “请问,你是外语系的李冬鹏吗?”来人问。 李冬鹏一脸茫然地,“是啊,你是……” “你认识王小曼吗?” 来人又问。 “王小曼?你是说法语班的王小曼吗?” “对。” “认识啊,我们是同学。” “你们是同学,然后呢?” 来人继续问。 “然后?”李冬鹏二丈和尚摸不着脑袋,“没有然后啊,怎么了?” “你们,在谈恋爱吗?” “谈恋爱?” 李冬鹏惊奇地瞪大眼睛,“你在说什么?你是谁?” 明宇从对方的反应中,已明白事情的原委。他歉意地向对方弯弯腰,“对不起,打扰了。这可能是个误会。”说完,崔明宇转身离开,留下莫名其妙的李冬鹏。 第二天,课间休息时,李冬鹏在课室外的走廊上找到小曼。 “王小曼!”他叫住她。 小曼回头一看,“李冬鹏?” “你好!” “你好!” 小曼有些心虚。 “昨天晚上,有个男人来找我。” “?” “他问我是不是在跟你谈恋爱……” 这个明宇!小曼羞得无地自容。她没想到明宇居然会冒冒失失地跑去找人家当面对质。 “我们,有在谈恋爱吗?” 李冬鹏笑着逗她。 “对不起,真的非常对不起!”小曼一脸惶恐地说,“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想到会给你添麻烦!” “唉,” 李冬鹏叹口气,“我还以为你在暗恋我,让我白高兴了一个晚上。” 小曼羞得脸通红,不停地道歉:“真的很抱歉,不好意思。除此之外,我真的不知该说什么。” 李冬鹏大度地笑起来,“没什么,就算为人民服务。不过,” 他作状地凑近小曼,调侃道:“下次要再找我做挡箭牌,可得事先告诉我一声──我怕他会找我决斗喔!哈哈!” 小曼窘迫地咧着嘴,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 31 几天过去,明宇果然没有来找小曼。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个月过去了,明宇音讯全无,没有电话,也没有再来学校。也许,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小曼想,就让它这样结束吧,让他从此在我的生命里消失,不要再去想他。今后,没有人可以依靠,路要自己走。 小曼又找到了一份兼职:送报纸。每天清晨起床,六点半前赶到发行站,领到报纸后再分发到附近的居民小区。每份报纸提成两毛钱,发五十份报纸提成十块钱,一个月就有三百块钱的收入。小曼与郑欣合买了一辆便宜的二手自行车,这样穿梭于报站与学校之间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小曼每天清早起床,简单洗漱后立即冲往学校外面的发行站,分发完报纸后再马不停蹄地赶回学校上课,风雨无阻。 转眼又到放暑假的时间,有工厂来学校招临工,小曼马上报了名。这是一份在罐头厂剥荔枝的活儿。剥荔枝,就是用一个金属镊子把荔枝皮从顶部夹开一个口,把镊子伸进去夹出荔枝核,再把皮剥掉就可以了,剥下的荔枝肉再送到车间加工。小曼和其他打临工的同学一起,坐在小板凳上,将领来已过秤的一筐筐荔枝倾倒在面前的铁皮桌上,开始埋头苦干。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也需要技巧。一开始小曼并不熟练,活儿干得很慢,还夹伤了两个手指。但慢慢地,小曼就掌握了窍门,速度也加快了,剥完一筐又领一筐,每一筐前后都要过两次秤,以便计算工钱。中午每人发一个廉价盒饭,吃完饭继续干,傍晚统一坐班车回学校。于是这成了小曼的日常生活:每天清晨送完报纸赶回学校,买一个包子在班车上吃;在工厂干一整天,傍晚回到学校;晚上去图书馆或教学楼晚自习直到十点钟。她象一只辛勤的小蜜蜂,从早忙到晚,只有在终于可以躺到那张小床上的时候,小曼才会想起那个人,想起她的青涩的初恋。但她不让自己沉浸在回忆里太久,劳碌了一天,她会很快进入梦乡。 32 明宇终于把手头的事情忙完,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这段时间以来,他出国了两趟,先去美国考察,然后又马不停蹄地去了一趟中东,参加了土耳其当地的一个化工原料与产品交易会。其间还要不断与管委会、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的人物打交道、应酬,忙得不可开交。他故意没有去学校找小曼,也没有给她打电话。他很了解她,即便当面戳穿了她的谎言,也只会令她躲得更远。他想给彼此一段时间和空间来沉淀。让她安心念书,也许这样是最好的。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是小曼的生日。明宇特意选择了今天驱车来到学校,他知道学校在放暑假,小曼不用上课,应该在宿舍。在宿舍里没有找到她,明宇有点失望,经询问才知道她去了一间罐头厂打工。 罐头厂?明宇打听清楚地址,决定去那里看看。他开了大约四十多分钟的车,终于找到了那间罐头厂。 他在车间里见到了小曼。她的双臂扎着袖套,脖子上系着一条围裙,正在吃力地拖着一大筐荔枝。三个月没见,她明显地消瘦了,脸色显得更加苍白,明宇心疼得不行,气得直咬牙,他走上前挡住她的去路。小曼正弯着腰费力地挪动着竹筐,发觉有人挡住她的去路,她抬起头,惊讶地发现明宇正站在她的面前。 “明宇,你怎么来了?” 他简直象从地底下冒出来的! “你在做什么?你到底在做什么?”明宇阴沉着脸。 “我在工作呀。” “工作?你管这叫工作?” 明宇气不打一处来,抓起小曼的手把它摊开:十个指头因为长期浸泡果汁而发白发皱,正在掉皮,左手食指和拇指上还粘着胶布。 “这也叫工作?明明就是苦力!” 明宇吼道。 小曼缩回手,淡淡地说:“你不要这么大声。这没什么,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你说你会照顾自己,你就是这样照顾自己的吗?” 明宇毫不理会旁人的侧目,“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为难你自己?” “我并没有觉得为难。” “有时候我觉得你真是太固执了。你的这些莫名其妙的高傲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嗯?你明明可以不需要这样做,你明知道我有能力照顾你。” “我为什么要你来照顾我?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我自己照顾自己,我不需要别人的照顾!” 小曼执拗地大声说。 “别人?我,是别人?” 小曼的话刺痛了他的心。 小曼低下头,回避着明宇的目光。“对不起。”她的声音变小了。 明宇扬扬脖子,用命令的口吻说道:“跟我走。” “不,不要!我不跟你走。我们不是说好要分手的吗?你不要管我!”小曼高声抗议着,弯下腰准备继续抬荔枝。 明宇咬牙切齿地闭闭眼睛,旁若无人地抓起小曼的胳膊把她向外拖,工厂里的人好奇地朝他俩张望。小曼不敢张扬,被动地被明宇拽着走。 “明宇,明,明宇!”小曼哀求着。 明宇铁青着脸,看都不看她一眼,对她的哀求充耳不闻。他把她拽到小车旁,拉开车门,一古脑把她塞进去。 “明宇,你不要这样……” 明宇已经发动了汽车。 “我不可以就这样走……我还没跟领班交代一声,要不,这两个月都白干了!”小曼着急地嚷道。 “白干了?多少工钱?” 明宇冷冷地问。 “九百块。” “九百块?哈,哈。” 明宇冷笑一声,呼一下把车开出去老远,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扔给小曼,“这样够你的工资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小曼皱皱眉,“我不要你的钱。” “好,我明白你的意思。这样又伤到你的自尊心了吗?” 小曼哭起来,不再搭理明宇。她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小车已开出工厂很远,明宇是绝不会开回头的。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小曼想,不是已经结束了吗?为什么还要来?没有你之前,一切还是好好的;难道你不明白,我们之间存在一堵不可逾越的墙吗? 汽车驶进市区,在一家商场门前停下来。 “做什么?” 小曼问。 “买衣服。” 明宇简单地说了一句,把小曼拉下车。 明宇带着小曼在商场里四处购物,他给她买了许多衣服、裙子和鞋子──他要把她打扮起来。他不可以再忍受她去做那种低贱的劳力,他不允许她再这样苍白、消瘦下去,他要把她打扮成一个公主,一个高贵的公主。是的,她是他的公主。 买完衣服,明宇把小曼带到他新租的公寓里。 “这是什么地方?”小曼问。 “我的公寓。”明宇回答。 公寓?小曼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搬到这里来住了。 “你在这里休息一下,不要到处乱跑。” 明宇对她说,“我回厂里看一下,晚上回来陪你吃饭。冰箱里有水果,饿了可以填填肚子。” 他走到门口,想了想,又返回来,把两只手搭在小曼的肩上,看着她,语气软了下来:“不要胡思乱想,听见了吗?一切等我回来再说。也不要趁我不在的时候溜掉,我还会把你抓回来的!” 他笑笑,“我走了。” 小曼站在窗口,看着明宇的车子渐渐远去,她深深叹了口气。该怎么办?我要怎么办?再次见到明宇,她的心充满无限柔情,心爱的人就在眼前,而她却不敢爱,原来爱情真的这么累。小曼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另外两个人的脸孔,她的心打了一个寒噤:那个想法又在折磨着她。真的要那样做吗?她甩甩头,不敢再往下想。她转过身,靠在墙上,打量着明宇的公寓:这是一个两房的单元,带卫生间和厨房。装修很简单,家具也不多,书桌很大,上面放着一台电脑,电脑旁边摆放着一幅画,似曾相识。小曼把画拿起来,才发觉这是三年前她第一次去宿舍找他时送给他的那张小礼堂的素描,没想到明宇随身带着,还把它用相框镶了起来。一股暖流从小曼的心底淌过,眼睛热热的。 小曼洗了个热水澡,换上新买的衣服,躺在床上,这时才觉得好累。床很宽很柔软,小曼第一次睡在席梦思上,感觉一切都很温暖──这里是明宇的家,也是她的家,本来一切是那么美好……不知不觉,小曼进入了梦乡。 明宇回来的时候,小曼还在睡。他脱下鞋子,轻轻走到床边,坐在地板上,静静地注视着她:她蜷缩成一团,睡得好沉好香,鼻子里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一只手露出在被子外面,睡得象个孩子,顽皮中带着倔强。她的嘴唇微微翘起,睫毛长长的,微卷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小半个脸颊,脸色比刚才红润了许多──唉,这个磨人的小东西。明宇深深叹口气,情不自禁地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小曼被他吻醒了,睁开惺忪的眼睛,发现明宇坐在面前。她眨眨眼睛,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明宇俯下身,轻轻撩开她脸颊上的头发,抚摸着她的脸,温柔地说: “答应我,永远不要离开我。” 小曼把脑袋深深埋进明宇的怀里,没有吭声。 “你知道吗,你不会撒谎,所以下一次一定要编一个好一点的理由。” 不会有下一次,小曼心想。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弃你。” 明宇继续说。 “为什么要搬出来住?” 小曼问。 “……一个人,自由些。” “不,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搬出来住,你为了我,和父母吵架了,是吧?” “……不论我父母怎样,都不会影响到我。我相信时间长了,他们自然会接受你。你一定要支持我,不可以中途退出,嗯?” 眼泪无声无息地从小曼的脸颊上滑落到明宇的衣领里:哦,你是我的,你本来是属于我的,但我却不能要你! 明宇突然从身后拿出一大束玫瑰,递到小曼的面前:“生日快乐!” 生日?是的,我怎么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二十一岁的生日!小曼哭得越发厉害,吓得明宇放下玫瑰,紧张地问: “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又做错了什么?还是有人欺负你了,告诉我!” “不是!” 小曼拼命摇头,“不是,是我太感动了。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怕我会舍不得。” 明宇笑起来。他抬起她的脸,轻轻吻干她脸上的眼泪, “我就是要让你舍不得,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说要离开我!” 他捏捏她的鼻子。 “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 小曼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我要离开你,你会怎么样?” “那我会发疯!我会全世界到处找你!” 明宇大声说。 小曼看着他认真的表情,心情更加沉重。 “好了,以后不许再说这样的话,听见了吗?我不允许你离开我。”明宇把小曼从床上拉起来,笑着说: “今天是你的生日,应该要开心一些,不许再哭鼻子了。” 好,不哭。小曼对自己说,今天一定要开开心心地过。她破涕一笑,接过明宇手里的玫瑰花。 “我们出去吃饭,庆祝一下。你想吃什么?”明宇问。 小曼想了想,“我想吃法国菜。” “法国菜?” “是啊。我们学法语的,要是连法国菜都没有尝过,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好,我们就去吃法国菜!”明宇高兴地说。 33 明宇带小曼来到一家名叫“夏布利”的高级西餐厅。 “我带客人来过这里,感觉还不错。” 明宇对侍应生说,“请给我们一张靠窗的桌子。” “好的,请跟我来。” 侍应生态度殷勤地招呼着。 这是一间极高档的西餐厅,色彩绚丽的波斯地毯衬着暗红色的墙纸,宽大的枣红色的落地窗帘质感厚重,桌子上铺着浆洗得很干净的绿白相间的格子桌布,台面上摆放着欧式的金属制烛台,连小小的调味瓶都十分精致。 “这里的东西一定很贵吧?” 小曼小声问明宇。 明宇笑着把餐牌递给小曼,“不需要担心。今天是你的生日,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吗?”小曼歪歪脑袋。 明宇笑起来,“怎么,你害怕我负不起钱吗?“ “那么,我可不可以要一支葡萄酒?” 小曼问。 “当然,吃法国菜一定要喝葡萄酒。” 明宇朝侍应生扬扬手。 “请问,你们这里有法国上梅多克拉菲特酒庄的红葡萄酒吗?” 侍应生显然没有听懂小曼的话,他窘迫地弯弯腰,“对不起,请稍等一下。” 不一会儿,一位身穿黑西服打领结的家伙来到小曼面前。“请问两位,想喝点什么酒?” 小曼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请稍等。” 领班转身离开,片刻工夫,推来一辆小车,车上横卧着两瓶酒。“这是拉菲特酒庄最负盛名的由赤霞珠酿制的红葡萄酒。” 小曼拿起瓶子,读了读酒标上的文字,指着另一瓶问:“那么,那一瓶呢?” “这是梅多克的二级特等酒,由赤霞珠混合美乐酿造,同样出自拉菲特酒庄。” 小曼指指后一瓶,“好吧,我要这一瓶。” “好的。” 领班带上白手套,熟练地把酒瓶的封条切开,递给小曼。小曼用手摸摸微微凹进去的软木塞,示意他可以继续。接着领班用开瓶器将软木塞拔出,先给小曼倒了一小杯。小曼老道地捏起杯子,观察了一下酒体的颜色,再凑到鼻子下面嗅嗅,最后才慢慢品了一口。 “很好。” 小曼满意地向领班扬扬杯子,领班这才往两位客人面前的玻璃杯里倒上酒。 “请慢用。” 领班转身离开。 明宇一直在旁饶有兴趣地注视着:眼前的小曼,一举一动象个十足的贵族,与白天里戴着袖套、系着围裙在工厂做工的小曼判若两人,叫人无法把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 “我不知道你还是个品酒师。” 明宇笑着说,“你是从哪里学来的?法语课上吗?” “我只是跟我们的法国老师学了点皮毛。”小曼对明宇说,“你也许不知道,法国人对葡萄酒的热爱一点不亚于我们中国人对茶的喜爱,学法语的人一定要对法国的葡萄酒有所认识。我们那位雷诺老师家中就有一个大酒柜,里面放了各式各样的葡萄酒。有时候我们去他家里玩,他们夫妇俩都会用葡萄酒招待我们。在上课的时候,他还会教我们一些关于葡萄酒的知识。” “哦。” 明宇抓起桌子上的酒瓶,把酒标上的文字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惭愧地摇摇头,“实在不好意思,完全看不懂!你能解释给我听吗?” 小曼接过酒瓶,把酒标上的法文一一念给明宇听,告诉他这是一瓶产自法国波尔多的上梅多克产区的拉菲特酒庄的红葡萄酒,酿造该酒所用的葡萄品种是赤霞珠和美乐两种葡萄。 “为什么要混合两种葡萄?”明宇不解地问。 “因为赤霞珠的单宁很重,酸涩味较烈;而美乐早熟,单宁含量低,酸度弱。两者混合,以美乐柔和的特性来中和赤霞珠的刚性,使酒的口感更圆润、顺畅,比较适合年轻人喝。” 明宇捏起杯子,呷了一口。 “怎么样,有什么感觉?” 小曼问。 “嗯,” 明宇呡呡嘴唇,细心体味,“很浓的果味,带点酸酸涩涩的感觉。” “很好,你的舌头很敏感。” 小曼也呷了一口。 “其实,以前也喝过不少葡萄酒,不过感觉都差不多。” 明宇说。 “那是因为你对它还不了解,葡萄酒的最大魅力就在于它的差异性。老师告诉我们说,你可以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任何时间喝到口味完全相同的可口可乐,却无法喝到两瓶完全一样的葡萄酒。” “哦?” 明宇惊奇地看看杯中的酒,“这是为什么?” “因为不同年份收成的葡萄,即使是同一品种、同一个品牌,也会有不同的风味。葡萄酒与其他饮料或酒的区别就在于葡萄酒不是靠拥有秘密的配方配制出来的,它是大自然综合作用下的产物,每一瓶都无法复制。” 明宇再一次看看杯中那深红色的液体,越发感觉奇妙。喝了那么多次的葡萄酒,都是暴殓天物。 “而且你知道吗,就连这家西餐厅的名字‘夏布利’Chablis,也是法国一个著名的葡萄种植园的名称。” “哦!” 明宇不断发出感慨的赞叹。他一边品着美酒,一边听小曼侃侃而谈,不时冒出一两句法语,虽然他听不懂,只是觉得她说的法语很好听,象小溪的涓涓细语,象情人的绵绵情话。他突然发觉面前的小曼好性感:她今晚穿了一件他买给她的象牙白的连衣裙,美好的身材展露无遗,青春的胴体散发着诱人的光芒与别样的气质,明宇觉得自己的手心又在冒汗了。 “你怎么了?” 小曼发觉明宇的眼神有些异样。 明宇回过神来。他伸出手去,握住小曼放在桌子上的一只手,轻轻地说: “你知道吗?我觉得你天生就应该是学法语的。” “为什么?” “因为你的身上散发着与巴黎同样的气质。” 小曼撇撇嘴,笑了。“想不到学理科的人也这么会使用形容词。” 明宇憨憨地盯着小曼,“你笑起来很好看,你应该多笑一点。” 小曼被他盯得有点不好意思,把手缩回来,垂下头。“你不要那么盯着我看,这样我会吃不下……” 大厅里响起轻柔悦耳的舞曲,晚餐后,开始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舞池里轻松起舞。 “我想请你跳舞。” 明宇说着站起来,很绅士地伸出一只手,将小曼揽进怀中,随着轻柔的音乐,缓缓而舞。 “还记得我第一次约你去舞会吗?” 明宇温柔地问。 “记得。”小曼轻轻回答。怎么会忘记,在那个清凉的夜晚,他第一次吻了她。她的心酸酸涩涩,象那杯葡萄酒。今年的今天,她拥着他;明年的今天,她会在哪里?她不敢往下想。她吸口气:怎么搞的,思想总是不集中。 两人挨得很近,彼此散发的热力让明宇燥动不安,他甚至可以闻到从小曼的头发上飘出的好闻的香味。明宇觉得有点口干舌燥,不知不觉把小曼揽得更紧。 “今晚不要回学校了,好吗?” 明宇沙哑着嗓子问。 “不行,我明天一大早还要送报纸。” “送报纸?” 明宇停下脚步,瞪大眼睛看着小曼,“送什么报纸?” “是这样,我现在还在做着一份兼职:每天早上去居民区送五十份报纸。” “你到底还有多少东西瞒着我?”明宇不满地问。 “我没有要瞒你呀。”小曼把明宇拉回餐桌旁坐下,“只是我们一直没有见面。” 明宇叹口气,无可奈何地说:“你知道吗,你让我想起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十二点以前是公主,十二点以后又变成了灰姑娘。” “我本来就是灰姑娘。”小曼接口。 “你总是这样自作主张。”明宇嘟哝着。 “好了,今天是我的生日,不许生气喔。”小曼笑着,举起酒杯。 对小曼来说,这是一顿奢侈的晚餐。晚饭后,她还是回到了学校,并且好不容易说服明宇让她继续在罐头厂做暑期工。 “我觉得,怎么好象每次都是我让你?”当明宇把车子开到学校门口时,仍然不满地嘟哝。 “有吗?我怎么不觉得?”小曼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 “你当然不觉得,因为每次都是你赢。” “那是因为每次我都有道理。你要有道理才可以说服我呀。”小曼打开车门,从后座上拎出花和一大堆衣服。 “你总是有道理,我说不过你。”明宇也从车上下来,帮她拿东西。 “好了,不要象个小老头似的。我走了。” 明宇上前捏捏她的鼻子,“真拿你没办法。” 他想吻吻她,可是她轻巧地闪开,一边往前走一边回头笑着扬扬手,用法语道了一句晚安: “Bonne nuit.” 明宇惆怅地望着小曼飘然而去的背影,叹口气:他觉得她就象个外来国度的精灵,飘忽不定,他总抓不住她。 小曼穿着新连衣裙,手里拎着大包小包还有一大束玫瑰花回到宿舍,立刻引起一阵小小的轰动,连隔壁宿舍的女生都跑过来。大家七手八脚地把她的礼物一件件拆开,在自己的身上比划着,兴奋地评论着。 “哇,好漂亮!” “还有一大束玫瑰花。” “都是你男朋友送的吗?你男朋友好有钱喔!” “小曼,这条裙子下个星期可不可以借给我穿一穿?” “好,没问题。”小曼慷慨地应承。看着这群叽叽喳喳的女生,小曼觉得她们比自己还开心。快乐是可以与大家分享的,痛苦却需要独自承担。 34 到暑假结束的时候,小曼终于拿到了打工挣来的钱。直到上大四以后,小曼才不再用“骑马布”。她用她的工资为自己买了一包卫生巾,第一次使用,感觉很柔软、很舒服,再也不用在众目睽睽之下洗胶带、晾胶带了,小曼把多年来一直在用的“骑马布”扎起来,扔到垃圾桶里,告别“骑马布” ! 金秋十月,国立大学举办校园运动会,师生共同参与,全校休课三天。小曼利用这段时间来到一家酒吧面试。下学期的生活费还没有着落,前两天送报纸的时候,骑单车经过这里,看见门口贴着一张招工告示,小曼决定来试试。 推开这家叫“木子吧”的门,里面正在营业。小曼走到一位服务生身边,小声问道:“请问,这里是不是在招工?” 服务生要她等一下,拔脚向里间走去。不一会,走出来一位四十多岁的老板模样的男人,胖胖的啤酒肚,说话中带着浓厚的闽南口音。来人把小曼上下打量一番,然后问道: “你是来找工作的吗?” “是的。请问这里招临工吗?” “我们正在招临工。你以前做过吗?有没有经验?” “没有,我没有在餐厅做过。”小曼回答。 那人皱皱眉,“那你会做什么?” “我什么都可以做。”小曼赶紧说,“洗碗,端盘子,打扫卫生。” 中年人眨眨眼睛,看着小曼,“你多大?” “我还在念书。”小曼说,“我是旁边那间国立大学的学生。” 中年人沉默了一会儿。没戏,小曼心想。 “你什么时候可以来上班?”中年人突然问。 “明天!”小曼惊喜地回答。 这么轻易就得到了一份工作,小曼欣喜若狂:不必再为下半年的生活费发愁了!这是一份较稳定的工作:酒吧侍应生。酒吧离学校很近,下午放学后,从五点工作到晚上十点,每月三百五十元。 35 这天中午,潘亚云给明宇打了一个电话。 “明宇。” “哦,是你,你好。”明宇正在工厂里巡视。 “怎么最近很少见你来健身?” 明宇毕业以后经常去潘亚云的健身俱乐部练健身,这是他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 “最近比较忙一些。我本打算过两天去的。” “明天有空吗?”潘亚云问。 “明天?” 明天是星期六,明宇本来想去学校看小曼的。“有什么事吗?” “明天是我生日啊。” “哦,是吗?对不起,我忘了。” 明宇说。 “没良心的。算了,原谅你。”潘亚云好脾气地笑笑,谁让自己喜欢他呢!“我在‘希尼’夜总会包了个场,明天你一定要来喔。对了,你有空帮我去订个大蛋糕,我恐怕没时间。” “……好。” 明宇不好推托,答应下来。 36 明宇提着个大盒子,从蛋糕店里走出来。他想了想,还是去买了一束鲜花。 ‘希尼’夜总会装修豪华,灯光璀璨,来这里消费的人非富则贵。潘亚云包了一间最大的VIP房,并请来了不少方方面面的“实力人物”,她要让明宇看看,她的面子有多大,与她有交情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潘亚云今天悉心打扮,特意去发型屋梳了一个晚妆头,穿着一件“VERSUS”的黑色晚装,耳朵上坠着硕大的金耳环。 明宇走进房间,里面已经非常热闹,有些人他也认识。 “程总,你好。” “阿,是崔总,你好,你好。” “哪里,在大哥面前怎敢妄称。”明宇与房里的人寒喧着。 “明宇,怎么才来?”身后传来潘亚云嗲声嗲气的声音。 明宇把蛋糕放在茶几上,将一束花递到潘亚云面前,笑着说:“生日快乐!你今天很漂亮。” “真的吗?”潘亚云笑魇如花,“谢谢!” 她双手接过鲜花,并迅速在明宇的脸上亲了一下,周围的人见状趁势起哄调笑。潘亚云甜甜地挽起明宇的胳膊,“来,介绍我的朋友给你认识。” “这位是企业家协会的郝秘书长,那位是法院的戴科长……” “你好,你好。”明宇与他们一一握手,并递上自己的名片。 37 今天是周末,明宇没有来,小曼有一些失落。通常每个周末,明宇都会来看她,现在除了明宇,再没有人会来学校看她。每到周末,小曼的内心总会隐隐地有种期盼,现在,这种期盼象一张无形的网缠绕着她,让她不安。她一整天都呆在宿舍里看书,哪儿也没去。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明宇还是没有来。小曼没有给明宇打电话,她知道她没有权利这么做,既然不会有结果,她不可以奢望明宇每个周末都会来看她,她不可以要求他为她做些什么。吃完晚饭,小曼骑上自行车,来到“木子吧”上班。 小曼正在换衣间里换工装,她刚把上衣穿上,还没扣扣子,门突然被打开,进来的是徐先生,那个中年男人,这家酒吧的老板。两个人都很意外,四目相对,小曼羞得满脸通红,忙不迭地把衣服拢起来。 “徐先生!” “对不起!” 徐老板连忙退出去。 小曼赶紧换好衣服走出来,徐老板还站在门口,小曼尴尬地对他笑笑,转身走开。 接近十点钟的时候,小曼正准备下班。这时,酒吧的门被推开, “郑欣,你怎么来了?”小曼高兴地迎上去。 “我来酒吧坐坐,顺便等你下班,好不好?”郑欣对小曼说。 “好呀。”小曼把郑欣拉到一张桌子前坐下。 郑欣扫视了一下四周,缓缓地说:“这就是你工作的地方。” “是呀,还不错吧?”小曼笑笑,“你想喝点什么?我帮你去拿。” 郑欣把身子蜷缩在沙发里,半晌不语,好像有心事。 “郑欣,你怎么了?”小曼看着郑欣。 郑欣抬起头,勉强对小曼笑笑,“给我来瓶啤酒吧。” “好,你等等。”小曼转身走向吧台。 郑欣看着小曼的背影,缓缓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上。 “郑欣!” 小曼手里托着一瓶啤酒,惊讶地看着郑欣,她从来不知道郑欣还会抽烟的。她走过去,一把将郑欣嘴里的烟拔出来扔掉。 郑欣看看小曼,垂下眼睑,缓缓地从烟盒里又掏出一根烟点上。 “郑欣,你什么时候开始学会抽烟的?”小曼着急地问。 “刚刚。” 郑欣吐出一口烟雾。 小曼在郑欣的对面坐下来。“你怎么了?” “小曼,我很羡慕你,你长得这么漂亮,又有一个又有钱又帅气的男朋友。” 小曼皱皱眉,“干嘛说这个?” 郑欣晃晃手中的烟,“要不要来一根?” 小曼摇摇头,“你也不要抽了。” “我真不明白,明宇那么有钱,你为什么还要来这种地方打工?” “他有钱,关我什么事?”小曼小声说。 郑欣无奈地笑笑,“你真是特别,如果换了别人,早就不用这么辛苦了。你这种不咸不淡的态度会令许多女孩子生气呢。小曼,不要太固执,该享受的时候,不要错过了好机会。” 小曼疑惑地望着郑欣,她从来没用过这种语气对她说话,今晚的郑欣看上去很奇怪。 “我现在,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郑欣重新垂下眼睑,没有看小曼。“我不想我的好朋友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郑欣顿了顿,淡淡地说,“我可能一毕业就要结婚了。” 小曼瞪大眼睛,象不认识郑欣似的盯着她。 “你不要用这样的表情看我,”郑欣勉强从嘴角里挤出一丝笑容,“怎么,我不可以结婚吗?” “可是你的样子告诉我,你一点都不开心,倒好象要去赴刑一般。” “开心,当然开心,因为我终于可以留在滨海,不用回农村了。” 小曼担忧地望着郑欣。 “怎么,你不问问我和谁结婚吗?” “那么,你和谁结婚?” “这个人,你也认识。” 郑欣幽幽地说。 认识?小曼实在猜不出他是谁。 “是我们的辅导员。” 是他?那个辅导员?那个三十多岁干瘦干瘦的、离过一次婚,一双小眼睛总是贼溜溜乱转的辅导员?小曼并不想诋毁这个人,可这又是事实。她并不喜欢这位辅导员,除了形象太糟糕,说话也总是阴阳怪气的,半点水平没有,真不知道他当初是怎么混进大学里来的。小曼眉头紧皱,难以置信地望着郑欣: “为什么?为什么是那个人?为了能留校吗?” “是。只要我答应跟他结婚,他就可以帮我申请一个留校任教的名额。这样,我就可以留在滨海市了。” 这不是爱情,是交易!嫁给那个男人?不,小曼情愿一辈子不嫁! “你爱他吗?”小曼问,她希望郑欣多少能爱他一点,这样她会好受些。 “爱有很多种。爱他的人,爱他的外表,爱他的钱,爱他的权。爱是什么东西?你说得清吗?” 这都不是爱。在小曼的心里,爱只有一种。 “你想清楚了吗?”小曼问,“你确定要这样做吗?” “是的,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郑欣坚定地说,“虽然我不确定我是否会幸福,但是我确定,如果我回到农村,我一定不会幸福,所以我要赌一把。” 郑欣握起酒瓶,仰头喝了一大口。 小曼觉得心好痛:爱情不是赌博。记得刚入校的时候,郑欣是一个多么开朗活泼的女孩,脸上总是挂着无忧无虑的笑容。拥有一个那么温暖的家,为什么一定要独自留在这里呢。如果阿牛没有出国,如果郑欣家在城里,这一切都不会发生,难道一种无奈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吗? “别喝那么多了,”小曼摁住郑欣的手,“我们回去吧。” 郑欣象一只安静的小绵羊,乖乖地任由小曼牵着她的手走出屋子。回学校的路上,郑欣坐在单车后坐上,揽着小曼的腰,轻轻唱起了歌: “道别的那天,天空下着小雨,一如我纷乱的心绪,可是我依然很高兴……祝福你,我的朋友……” 小曼的脸上毫无笑容,她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她不知该祝福她的好朋友,还是该劝说她打消结婚的念头。她甚至希望自己来世做个男人,然后把郑欣娶回家,好好爱她,让她幸福。 “天空下着小雨,一如我纷乱的心绪……” 希尼夜总会的包房里,大家玩兴正酣。明宇喝了很多酒,而且还帮潘亚云喝了不少酒。大家玩猜枚掷色子的时候,谁输了就要罚喝酒。亚云总是输。输了她就向明宇撒娇,要明宇替她喝,于是明宇无论输赢总要喝酒,一晚下来,已有七、八分醉意。十二点刚到,大家嚷着切蛋糕。 “蛋糕来了!” 潘亚云在蛋糕上只插了两根蜡烛:好事成双。房间里响起?祝你生日快乐?的音乐。 “先许个愿。”大家七嘴八舌地说。 潘亚云双手合十,“我的愿望是……” 她看看明宇,柔媚地笑笑,闭了闭眼睛,然后鼓起腮帮子,呼一下吹熄了蜡烛。她走过去,拉起明宇的手, “明宇,我要你跟我一起切蛋糕。” 明宇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握住潘亚云手里的刀子切下去。 “喔荷!” …… 房间里的气氛进入高潮,大家唱着、跳着,不断地喝酒。曲终人散时,明宇终于醉倒了,斜躺在沙发上,呼呼睡去。潘亚云送走朋友,回到房间,看看醉得不省人事的明宇,想了想,她上楼开了个房间,把明宇扶进房间,放倒在床上。 “明宇,明宇?” 潘亚云在他耳边轻声呼唤。 “嗯……嗯……” 明宇的舌头含糊不清。 潘亚云去浴室拿了个热毛巾。她俯下身,轻轻解开明宇的领带和衬衣扣子,帮他擦了擦脸。明宇翻了个身,抱住了潘亚云,嘴里嚷着“好热,好热!”,脸几乎贴到潘亚云的胸脯。潘亚云觉得心“嗵嗵”直跳,他贴得那么近,她能真切地感觉到从明宇的嘴里喷出的热气。她低头吻他的脸,吻他的嘴唇,明宇完全没有反抗。潘亚云用手抚摸着明宇的脸,手指滑过他的眉毛,他的鼻子直到他的嘴唇,他的脸线条刚毅,轮廓分明。 “我爱你。” 潘亚云动情地轻声说。她紧紧挨着明宇,在他身旁睡下。 第二天早上,明宇终于醒过来。他睁开眼睛,觉得头好痛,想翻翻身,感到身下有一只手被压着,他扭过头,骇然发现潘亚云睡在自己身边,两人身上盖着同一张被子!顿然间,明宇一下子酒全醒了,他吓得魂不附体,从床上一下子蹦到地上,用惊恐的眼睛盯着潘亚云。 潘亚云被他弄醒,看见明宇醒了,她坐起来,温柔地笑着: “你醒了。” “怎么回事?昨晚……我……”明宇结结巴巴地说不上话来。 “昨晚你喝醉了,开不了车,所以我给你开了个房。” “不是,我是说我们,我们……”明宇的额头直冒冷汗。 潘亚云望着明宇急得抓耳挠腮的样子,心一阵刺痛,感到很失望。她冷冷地说:“你不用担心,昨晚一整晚你都睡得象死猪一样,什么事也没有。” “真的?”明宇闻言,大大松了一口气。 潘亚云坐在床上,一声不吭。 “对不起,昨天,谢谢你。”明宇小心地赔着不是。他迅速地整理好衣服,“那么,我送你回去。” “我要洗澡!” 潘亚云气呼呼地从床上下来,走进浴室,“啪”一下把门重重地关上。 明宇尴尬地站在房间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他在房间里来回踱了几下步子,想了想,只得在沙发上坐下来,耐心等候。一想起昨晚的情景,他还是后怕得脊梁骨寒意直冒。 潘亚云在浴室里呆了很长的时间,等她出来的时候,看见明宇依然傻乎乎地坐在那里等她,此时她心中的气消了一大半,她甚至后悔刚才那么诚实地告诉他什么也没有发生,她现在很想知道如果不是这样,他的反应又会是怎样?她知道他一定会负责,他是个好男人,他是她的,任何人也休想夺走。 38 从宾馆出来,跟明宇分手后,潘亚云并没有回家或回俱乐部。她突然很想去一个地方,没有更多的细想,她驱车来到国立大学,并很容易就打听到外语系女生宿舍楼。她径直爬上六楼,来到小曼的宿舍。小曼刚吃完午饭,正在走廊尽头的公共浴室里洗衣服。一个室友跑过来对她喊道: “小曼,有人找。” 有人找我?是谁,是明宇吗?小曼心头一喜,赶紧把手上的肥皂沫洗干净,兴冲冲跑回宿舍。当她看清来人时,笑容马上从脸上消失了:是她?她来干什么?又要来兴师问罪吗? “你好,找我有事吗?”小曼警惕地问。 潘亚云上下打量着小曼:她穿着一条怪里怪气的军绿色的长裤,一件洗得很旧的黑毛衣,外加一双土里土气的皮鞋,不知道是几世纪的装束。潘亚云总是对她的穿着不屑一顾,可又为什么她会对她的这身装束感到别扭?潘亚云不原为这种小事伤脑筋。她裹了裹身上的呢子大衣,对小曼说: “我们出去再说吧。” 小曼把袖子放下来,跟潘亚云走下楼,来到小车旁。真滑稽,跟上次一模一样,小曼心里这样想着。 “最近明宇来找过你吗?” 潘亚云毫不避讳地问。 “没有。” 小曼淡淡地回答。 “他昨天和我在一起。”潘亚云突然说。 小曼的心一紧。 潘亚云打开车门,从座位上捧出一大束花,示威地在小曼面前一扬,“瞧,这是他送给我的,漂亮吗?” 小曼瞟瞟那束在阳光下焕发着艳丽的色泽的鲜花,没有说话。潘亚云重新把花放进车里,语气陡然变得温馨无比,“我们昨晚在一起过夜,明宇整晚都和我在一起。” 小曼的双手抖了一下,她迅速把头扭开。 “昨天是我的生日,明宇特意为我买了蛋糕和鲜花。我们和朋友聚会,玩得很晚,于是就去宾馆开了房……” 潘亚云自顾自地说着。 “你还有事吗?”小曼突然打断潘亚云的话,“如果你没什么事,我先走了。”说完,小曼转身快步离开。 “王小曼!”潘亚云在身后叫住她,小曼停住脚步。 “离开他吧!” 潘亚云突然间象换了个人似的,语气近乎哀求,“请你,离开明宇。” 小曼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她的嘴唇没有一丝血色。 “你也知道,明宇他们家不会接受你。你那么年青,又那么漂亮,为什么一定要和我争明宇?我爱明宇,我非常爱他,我从来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一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忽然间,小曼觉得这个世界上不只她一个人可怜。弟弟很可怜,他从小也失去了父亲;郑欣很可怜,她为了一个户口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嫁给一个并不爱的男人;眼前的这个女人也很可怜,她为了自己爱的人,可以放下自尊,卑微地向另一个女人乞求;明宇,明宇更可怜,他被家族利益所累,周旋于所有人之间,一定也好累。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欲望,尘世中人永远也不可能找到那个世外桃源。 “你有在听我说话吗?”潘亚云的声音。 小曼平静地转过身,她的脸上闪着一种近似圣洁的光辉,她微笑着对潘亚云说:“你回去吧。没有人要跟你抢明宇,你会得到他的。” 39 小曼这几天的心情特别郁闷,每天除了上课、下课;上班、下班,她什么也不愿想,什么也不想说。明宇,明宇的妈妈,潘亚云,郑欣,还有毕业、找工作,满脑子都被这一切占据着,压得她快要透不过气来。昨天,她在系里看了一场电影,是夏洛蒂·勃朗宁的?简爱?。虽然是英文对白,小曼没完全听懂,但她被电影中那位女主人公简爱的个人遭遇所深深吸引。她去图书馆找来全法文版的?简爱?,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它从头到尾细细读完。她从女主人公简爱的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同是孤儿,自小被恶毒的姨母遗弃,在毫无人情与温暖的孤儿院长大,性格顽强而倔强,带有少许自卑。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室时,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这与自己的经历何其相似!小曼被深深感动着,她立刻决定她的毕业论文将以这篇小说作为她的书评资料。 这个星期天,明宇来到学校。他买了许多水果,小曼的室友们都很欢迎他来,因为他每次来,总会给大家带来许多好吃的。 “明宇,你来了!” 郑欣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你们好。” 明宇礼貌地向大家问好,把水果放在桌子上,“给你们吃。” “哇!谢谢。” 明宇扫视了一下房间,“小曼呢?” “我去叫她。”郑欣说着跑到门口,扯着嗓子猛喊,“小曼,小曼!” 小曼从隔壁宿舍走出来,手里抱着一个小婴儿。 明宇惊奇地瞪大眼睛,“怎么回事?怎么会有婴儿在这里?” 令他更为吃惊的是,他发现小曼手里抱着的居然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婴儿。 “这是我们法国老师的孩子,才六个月大。” 小曼轻轻抚摸着婴儿的脊背。 明宇看着小曼,笑笑,“我看你的动作好象还蛮熟练。” “我从十岁开始就带弟弟了。”小曼说,“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我?” 明宇挑高眉毛,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从小曼手中接过婴儿,动作十分僵硬。长这么大,这还是他第一次抱婴儿,而且还是个外国婴儿。明宇看了他一眼,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家伙:灰蓝色的眼珠滴溜溜地转个不停,金黄色的小卷毛,白嫩嫩的皮肤,胖乎乎的小手。抱在怀里软绵绵的,感觉好神奇。 小曼看着明宇笨拙地抱着小家伙,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样子,十分搞笑,不由笑起来,“是不是很可爱?” “真好玩,好可爱。”明宇摸着小家伙圆圆的脑袋,对小曼眨眨眼,“哎,干脆我们自己也生一个来玩玩吧。” 小曼白了他一眼,从他手中把婴儿抱过去,“不给你抱了,我要去还给老师了。” 40 “我们要去哪里?” 小曼坐在明宇的车上。 “对不起,上个星期没来看你。” 明宇抓起小曼的一只手放在嘴唇边吻了吻,“上个星期,我有点事情……”明宇有点心虚地。 “你不用跟我解释。”小曼打断他的话,她不能质问他,更不能责备他。“你有事就去忙好了,不用向我汇报。你也不用每个星期都来看我。” “可是,你这样我反而好失望。我希望听到你责备我,听到你说你很在意我没来看你。” 明宇凑近小曼,“没有想我吗?” “没有。” 小曼把头移开,“肚子饿了,我们去哪里吃饭?” 明宇叹口气,“你永远不会说。” 吃完饭,又看了一场电影,直到下午四点多钟明宇才把小曼送到她上班的酒吧。 “我可不可以进去坐一会儿?” 明宇依依不舍地问。 “不可以。” 小曼斩钉截铁地回答。 “为什么不可以?” 明宇一脸孩子气。 “因为那样会妨碍我工作。” 明宇无可奈何地叹口气,“那好吧,再见。” 小曼目送明宇远去,她的心事重又回来:和明宇在一起的时候,她可以忘记一切烦心的事,快乐地度过一整天;明宇一走,她立刻感到孤立无援,象一只航行在大海里的小船,找不到停泊的港湾,随时有被巨浪吞噬的危险。她想起继母和弟弟,她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那上面记着一个号码── 那是新家的电话号码。继母已经与那个男人结婚,并搬出了军区大院。也就是说,小曼从此连‘家’都没有了。小曼走进酒吧,往新家打了个电话。 “姐姐!”弟弟在电话那头,听到小曼的声音,立刻欢快地叫起来。 “弟弟,你好吗?” “蛮好的。” “新家好吗?” “……好。” “姐姐很想你。” “我也想你。”弟弟说。 “功课怎么样?最近在学校里学了些什么?……妈妈好吗?那个叔叔对你好吗?” “好,都好。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看看?” “姐姐可能回不去了,下个月姐要去实习。” “那等你实习完再回家来。”弟弟说。 “好……姐姐要挂了。弟弟再见。” “再见,姐姐。” 放下电话,小曼起身来到二楼徐老板的房间。徐老板正坐在桌子后面的大班椅上。 “徐先生,我今年要毕业了。下个月,我要去实习。” 徐老板看着小曼,“你是说……” “很抱歉,下个月我可能不能来了。” “那么,实习结束后呢?” 小曼想了想,“这我还不能确定。” 徐老板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小曼面前。“找到工作了吗?” “还没有,没有这么快。” “是这样……” 徐老板沉思片刻,“那么,你随时可以回来。” “……”小曼疑惑地望着徐老板。 “其实,” 徐老板显得颇为踌躇,“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闻听此言,小曼吓了一大跳,她瞪大眼睛望着徐老板:这怎么可能!徐老板是有家室的人,还有两个孩子! “可是,你好象一直都没有正眼瞧过我。” 徐老板自嘲地笑笑,“我知道我的年龄对你来说是太大了一些,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你!”徐老板跨前一步,抓住小曼的肩膀,“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来找我。我会对你很好的,我……” “徐先生!”小曼极力挣扎,大声喊道,“徐先生,请你放手!” 徐老板放开双手,“你不要害怕,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说,我有钱,可以供你上大学,不需要你这么辛苦地来打工。你人长得这么漂亮,只要你愿意……” 没等徐老板说完,小曼已经冲出房间。她推开酒吧的门,往学校的方向跑。没跑两步,猛然发现明宇正靠在不远处的小车旁等她,小曼失声叫起来:“明宇!” 明宇微笑着迎上去。 “你怎么还没走?” “我在等你下班。” 天!“要是我不出来,你会一直在这里等吗?”小曼难以置信地问。 明宇嗫嚅着嘴唇,“你不让我进去,那我只好在这里等了。” 老天!小曼快要疯了!她大声朝明宇喊道:“你,你,你干嘛要对我这么好!你不要这个样子,我快要受不了了!”她撇开他,快步朝学校走去。 明宇追上她,迅速从身后拿出一大束玫瑰花,一脸委屈的样子。“你怎么了?为什么发这么大的脾气?我做错了什么吗?” 上帝!我真是被他打败!看着明宇手中的玫瑰花,小曼想哭又想笑。 “我很想你。” 明宇腆着脸说。 “不是白天才见过吗?”小曼没好气地说。 “是啊,白天才见过,怎么又想你了呢?真想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见得到你。” 小曼没有伸手接花,她冷冷地说了一句:“你经常送花给女孩子吗?” 明宇愣了一下:“什么?” “没什么。”小曼把脸别到一边去。 “你怎么了?” 明宇奇怪地问。 “我怎么了,我怎么了,”小曼语无伦次地念叨着,“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我也没怎么呀!” “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是谁,你告诉我!” “是,有人欺负我了!” 小曼愠怒地瞋了明宇一眼,“怎么样,难道你要把他揪出来跟他打架吗?拜托!你为什么总象一只好斗的公鸡!” ,小曼激动地嚷道,“为什么你们都在逼我?你们,所有的人!”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明宇小声说道。 “你不知道,你当然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只知道风花雪月,只知道买花追女孩子!你不需要为生计奔波,你不需要为金钱烦恼,你也不需要为前程忧虑!你只要坐在那里,一切都可以拥有。一个住在殿阁里的人,又怎么能体会这样的心情!”小曼无缘无故地朝明宇发了一通脾气,然后沉静下来。她看看明宇,他双手还捧着那束玫瑰花,老老实实的站在那里,低着头,象一个做了错事正挨老师骂的学生。小曼于心不忍,一把将花从明宇的手中抢过来,转身离开, “不许跟来!” 小曼命令道。 明宇望着小曼执拗的背影,叹口气:唉,女孩子的心,真是高深莫测! 41 越临近毕业,小曼的心情越是糟糕。她曾经希望自己快点毕业,快点独立。可是现在她却希望慢一些,再慢一些,她甚至希望能永远呆在学校里,永远不要毕业,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总需要完结。 实习结束后,小曼顺利修满各科学分,同时完成了她的法文毕业论文?理性与野性?。文章以小说?简爱?为背景,深刻剖析了在不同环境下的人性的多面性。在她的理解中,爱情是具有理性与野性双重气质的,就象天使与魔鬼的混血,两者内涵虽截然相反但外延往往只是一线之差。简爱的出走是理性的必然,简爱的回归又是野性的呼唤,小曼自己现在也陷入这种理性与野性的矛盾交织中,她甚至开始理解毕加索的那些抽象画:心灵的扭曲带来肢体的畸形。在毕加索的眼里,哭泣的女人是丑陋的。当他追求某个女人时,他是狂野不羁的天才;当他把这些女人搬上他的画纸时,他又是极端冷酷与理性的。小曼试着画了一幅画,作为论文的插图,这是小曼唯一的一幅抽象画:画中的夏娃一半是天使的模样,一半是魔鬼的躯干,双手捧着一个心形的水晶球,象征欲望── 欲望是无罪的,有罪的是行为。这篇论文获得外语系优秀毕业论文奖,并刊登在校刊上。 忙完这一切,小曼终于松了一口气。现在,该静下心来,认真地处理一些事情了。 42 一九九二年临毕业前的一个星期,小曼给明宇打了一个电话。 “喂,明宇,今晚有空吗?” 小曼的声音听起来很轻快。 “怎么样,考试考完了吗?毕业论文写得怎么样?” 明宇在电话里问。 “嗯,快恭喜我,我的毕业论文获奖了。” “真的?恭喜你,你真棒!”明宇高兴地说,“看来你今天心情不错,那么,晚上一定要为你庆祝庆祝咯。” “好,你来接我,我在学校等你。”小曼爽快地答应。 “好!” 明宇高兴地放下电话。 傍晚时分,明宇的车子驶进校园,小曼早已等在宿舍楼下。 “怎么站在下面等?” 明宇奇怪地问。 小曼笑笑,“因为想早点见到你呀。” 小曼今天穿了一条明宇给她买的粉红色的连衣裙,头发在脑后高高扎起一个马尾,露出白皙的脖颈,显得分外妩媚。 “想吃什么,公主大人?”明宇笑着问。 “我们先去买菜。” 小曼坐上车。 “什么?” “去买菜呀,然后去你的公寓,我要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小曼笑着说。 明宇眨眨眼睛,“你要,做饭给我吃?” “怎么,很奇怪吗?还是不相信我的手艺?” “不是。好,我们去买菜。” 小曼拉着明宇的手走进菜市场。老实说,长这么大,明宇居然还是头一回进菜市场买菜。他象个跟班似地跟在小曼的后面,小曼买一样,他就拎一样。小曼捏起一块豆腐干,放到鼻子下闻了闻,然后把它放到秤盘里;又掀起一条鱼的鱼腮,观察颜色。 “我看你好象很熟练。” 小曼笑笑,“是啊,本来就很熟练。” 明宇凑到小曼的耳朵边,故意把声音压低,“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家庭主妇!” 小曼白了他一眼。 “你看我们象不象一对小夫妻一起来买菜?”明宇打趣地说。 小曼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东西掉在地上,她赶紧弯腰拾起来,扭头去跟菜贩搭讪:“多少钱?” 不一会工夫,小曼已把东西买齐。回到公寓,小曼一头钻进厨房,开始忙起来。明宇站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地问:“需要我帮忙吗?” 小曼看看他,“你会做什么?” 明宇挠挠头,“嗯,我会洗菜。” 小曼笑笑,“算了,你还是站到一边去,等吃饭吧。” “嘿嘿,” 明宇不好意思地笑笑,“那就辛苦你了,不好意思。” “好了,不要在这甜言蜜语了,出去等。” 小曼把明宇赶出厨房。 明宇在沙发上坐下来,随手翻开一张报纸。不一会儿,就从厨房里飘出一阵阵香味。 “嗯,好香!” 明宇走进厨房,“你做的是什么?” “红烧鱼。” 小曼头也没抬地翻动着锅子。 明宇从身后揽住小曼的腰,“告诉我,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还有很多东西我都不会呀。” “可是我觉得你好象什么都会。你知道吗,因为有你,这里真的有了家的感觉。” 明宇吻吻小曼的脖子。 小曼推开明宇,“别捣乱。快帮我把菜端出去。” 那顿晚餐,小曼做了四个菜。她做得非常用心,她把她对明宇的爱都溶进她烧的菜里,这是她的一种表达方式,她的告白。 “好吃吗?” 小曼问。 “真好吃!” 明宇吃得好香,“没想到你还烧得一手好菜,看来我以后有口福了。” 小曼微笑地看着明宇的吃相。 “……别光看着,你也吃呀,要不然全都要被我吃光了。” 明宇说。 “好。” 虽然吃不下,小曼还是夹了一大筷子塞进嘴里。 “来,” 明宇举起杯子,“祝贺我们的小曼顺利毕业。” 小曼举起酒杯,喝了一口啤酒。 “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明宇问。 “找工作呀。” “找到了吗?” “还没有。目前正在跟一、两家公司在谈。” “是什么公司?” 小曼犹豫了一下,“主要是,一些外贸公司。” “找到工作以后呢?” “以后?” 小曼抬起头。 “是啊,然后你有什么打算?” 小曼没明白明宇的意思,“嗯,就上班呗。” 明宇笑了,“难道你没有打算要结婚吗?” 小曼脸色一变,“结婚?” “是啊,” 明宇心无旁婺地说,“结婚。我想早点跟你在一起,如果我向你求婚,你会答应吗?” “我……” 小曼慌乱地低下头,把筷子在自己的碗里捣来捣去。她的心又在隐隐作痛。 明宇笑笑,“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 吃完饭,明宇自告奋勇地说:“我洗碗!” 他把碗收进厨房,叮呤噹啷地干起来。当他把碗洗干净走出来时,发现房间已被小曼收拾得干干净净,地也拖了,灰也抹了,连自己的脏衣服也给洗了,小曼正在阳台上晾衣服。明宇走过去,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不好意思,让你辛苦了。” “明宇,你还是搬回家去住吧。” “不,我觉得这样还自由些。”明宇说。 “我知道,你是因为我跟父母吵架了才搬出来的。” 明宇赶紧摇头,“不是这样的……” “可是,”小曼没有让他说下去,“你这样一个人,没有人照顾。” “怎么是一个人,不是还有你吗?” 明宇把小曼搂进怀里,“所以呀,你就可怜可怜我,以后要经常过来照顾照顾我。” 小曼眼一热,突然伸出双手紧紧揽住明宇的脖子,轻喊一声:“明宇!” 明宇没有觉察出任何异样,此时他的心里荡漾着无限温情。他用手轻抚着小曼的头,“小傻瓜,我怎么舍得让你照顾我,心疼你还来不及呢!以后,我们每天都可以在一起了。” 他抬起小曼的下巴,深情地注视着她的眼睛,轻轻地说,“我要吻你!” 他的嘴唇轻轻滑过小曼的脸颊,滑过她的脖子,最后落在她的嘴唇上,先是轻轻的,然后突然加重了力度…… “你今天好乖!” 当明宇终于放开她时,他的眼睛里带着欣喜。 小曼像一只温顺的猫,软软地靠在他的怀里,没有一丝反抗。明宇咬咬牙,一把抱起小曼,向房间里走去…… 43 当明亮的阳光洒进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时,明宇终于醒了。他昨晚睡得很踏实、很香很沉,怀里似乎还遗留着她身体的馨香。他伸手摸摸旁边,空空的,小曼已经起来了。明宇恋恋不舍地离开那张床。 “小曼。” 明宇懒懒地喊了一声。 没人应。明宇从卧室里走出来,“小曼?” 客厅里没人,浴室、阳台上也没人。去哪了?难道自己先回学校了?明宇挠挠头,这时他发现茶几上有一个绿色的信封。那是什么?明宇拿起来。 “ 明宇 收 ” 是小曼的字迹。明宇的心猛地一沉,犹豫片刻,缓缓展开信封。 明宇: 对不起,有些话不能在你面前说,只能写在信里。相信我,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难写的一封信。我想了很久很久,写了很多很多遍,还是完全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现在的心情。大学四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从小我就渴望能够独立,能够被人爱,能够得到关怀与温暖。跟你在一起,我是快乐的,你对我那么好,我从来不曾奢望我能得到这么多的爱── 其实我已经拥有太多了。但是跟你在一起,我也是自卑的:我们的成长背景截然不同,我们的家庭环境相差太远,我不敢想象如果我们结婚,会为你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的父母,他们永远不可能接受我,你为了我,已经跟他们闹得很僵,这些我都知道。还有潘亚云,我知道她非常爱你,如果没有我,也许你们早就结婚了。我也可以选择不顾一切地跟你在一起,但是我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我自己── 我不愿意这样自私,为了自己一个人的快乐而让这么多人都受苦。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但是结婚,好象就不那么简单。我自问我不太有勇气面对你的家人,我一直都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不具备强壮的神经和充足的自信。你知道吗,当你第一次带我去你家的时候,当我第一次看到那幢漂亮得令人眩目的大房子的时候,我才明白富有的概念。我曾经非常矛盾,非常犹豫;我也曾经编造理由,希望你能主动放弃我,一次、两次,你都没有放弃,于是我知道,你是不会放弃我的,那么就由我来放弃你好了,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彻底的方法。 明宇,你总说我象小孩子,其实你比我更象小孩子:这个世界是没有童话的,灰姑娘永远不可能与王子生活在一起。在你、我、亚云之间,必须有一个人退出,而那个人只能是我! 你不是说我不会撒谎吗?可是现在我却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对不起,请让我走吧,我的心是自由的,它已经想飞了。把我从你的记忆里抹掉,就当我从来没有在你的生命里出现过。不要找我,我会离开这座城市。 44 犹如晴空中一声炸雷,明宇的脑子“嗡”的一声变得混沌不清。他向后打了一个趔趄,身体靠在墙上,紧接着,他又迅速跳起来,发疯般地冲出房门,跳上汽车,直奔学校。 明宇的车子疯狂地在马路上飞奔,他的脸色极难看,他的太阳穴青筋暴跳,眼睛涨得通红: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他的小曼不会就这样离他而去的,她爱他!昨天晚上……不,不要! 明宇五步并作两步,飞跑上楼梯。宿舍里,小曼的床空空如也,书桌上也空无一物,没有任何行李。 “郑欣,小曼呢?” 明宇急切地问。 “她走了。” 郑欣似乎已经知道了什么。 “她走了?去哪里了?” “她昨天就提前搬走了。我们也都在收拾东西。” “她没有跟你说她去哪儿了吗?” 郑欣慢慢地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递给明宇,“她给我写了一封信。” 又是一封信?明宇用微微颤抖的手再一次把信展开: 郑欣: 希望这封信没有吓到你。本来想早点告诉你,但是怕你不能保守秘密。因为这是我最艰难的决定,要是你知道了,我害怕你会阻止我,让我产生动摇:我已经决定要离开明宇。 …… 我已经在外面找到了一所小房子,等把学校的事忙完,我就会暂时搬到那里去住。郑欣,原谅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我恐怕不能去参加你的婚礼了。等过一段时间,我会跟你联络的。 祝福你。希望你能永远幸福、快乐。答应我,不管今后的生活怎样,一定要为自己而活。 等过一段时间,我会跟你联络的。 祝福你。希望你能永远幸福、快乐。答应我,不管今后的生活怎样,一定要为自己而活。 小曼 “看来,她早就计划好了。” 郑欣伤感地说。 “难道,事先一点迹象都没有吗?” 明宇呐呐地说。 郑欣摇摇头。“临近毕业,大家都在忙各自的事情,考试、找工作、写毕业论文、打点行装,谁都没有留意。那么,你也一点没觉察出什么吗?” “我真笨!” 明宇懊悔地捶着脑袋:原来这一切都是早有预谋的!她早就计划好了,并一步步做了安排。她甚至连房子都找好了!而我居然丝毫没有察觉! “可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 明宇痛心地揪揪头发。 “其实你知道吗,你妈妈,还有那个叫潘亚云的女人,都来学校找过小曼。” “什么?” 明宇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盯着郑欣。 “小曼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她从来没跟我说过!” 明宇急切地说。 “唉,她太倔强了。” 郑欣叹口气,“她们都来宿舍找过小曼,这我们大家 都知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明宇懊悔得直想从窗口跳下去。 “很久了,大概是在去年和今年年初吧。” “她们都跟小曼说了些什么?” “具体不太清楚。怎么,你一点都不知道吗?”郑欣问。 明宇摇摇头,“不知道,没有人跟我说起过,我一点都不知道。” “看来,她们都不想让你知道。” 明宇到现在才知道他的妈妈和潘亚云背着他来找过小曼,他不停地呐呐自语:“她真傻。她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她的自卑,也因为她的傲慢。也许你的母亲或者潘亚云伤害了她的自尊心。她本来就不太爱说话并且很能藏得住心事,这跟她的成长经历有很大关系。你跟我,我们都是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不需要坚强,不需要独立,但是小曼不同,她的骨子里是孤独和忧郁的。” 明宇点点头,“是的,你很了解她。” “你也别太难过。” 郑欣安慰着明宇,“也许她只是想暂时走开一会儿,她不是说过一段时间跟我们联络吗?” “郑欣,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吧。” “一旦你有她的消息,请务必第一时间通知我,拜托了!” “好的,你放心。” 明宇从楼上下来,漫无目的的在校园里徘徊。他经过图书馆,在某个雨夜,他撑着伞在这里等她,她卷着裤腿,手里夹着书本;他来到溜冰场,曾经有一个笨手笨脚的女孩,一连摔了好几跤,最后崴了脚,是他冒失地抱起她,把她送到医务室;他来到湖边,他在这里第一次吻了她……他不停地走,一直走到小礼堂,是这座小礼堂,锁定了他与她的情缘。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水池旁边,她的一个不经意的笑容象一阵清凉的微风吹进明宇的心田。他仿佛又看到了她在大镜前翩翩起舞的身影,她象一朵忧郁的君子兰,独自悄然绽放;还有她第一次去他的宿舍给他送画的情景── 许许多多,历历在目。他在心里希冀着奇迹的发生,让他在她曾经出现过的某一个地方发现她。一一走过之后,他终于疲惫不堪地停下来:他的心好痛好痛,他依然不愿相信他的小曼已离他而去,一切来得太突然,他毫无防备。明宇从怀里掏出小曼写给他的信,一遍一遍地读。小曼,你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45 小曼在哪里?小曼现在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高烧40℃,全身出麻疹。那天清晨离开明宇的公寓以后,小曼没有再回到学校。她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包括郑欣。她在学校附近找了一间出租屋,在临毕业前两天把所有的行李都搬了进去,她要从此告别她的明宇,告别她的大学生涯,开始她的新生活。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很潇洒、很勇敢,可是真正离开以后,她才发觉自己比想象中要脆弱得多。白天,她出去找工作;晚上回来,一个人呆在一尺见方的小房间里,连床都没有,睡的是地铺。没有电视,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能以书为伴。生活很艰苦,每天吃的是三块钱的盒饭或者干脆啃面包。许多时候,她会冲动地想给明宇打电话,想听听他的声音,想知道他在做什么,但她最终还是忍住了。既然已经决定并且付诸了行动,就不可以回头,不可以后悔。再苦再难,也要咬牙挺过去!内外交困中,小曼的身心受到巨大的考验,加上营养不良,终于病倒了。 医生说出麻疹不可以打退烧针,要让疹子全部发出来才好,只能打点滴吊葡萄糖和各式各样的消炎药,每天要吊差不多2000CC的液体,从早上七点钟开始,一直吊到第二天凌晨的三、四点钟。小曼的两只手布满了针眼,手上没地方下针就扎胳膊、扎脚,全身因为打进太多的药水而浮肿,疹子密密麻麻,一片连着一片。她的身体被冰块包围着,外面寒气阵阵,体内却热得象火在燃烧,冰火交融,仿佛在炼狱里一般。她的整个口腔粘膜因为麻疹病毒而全部感染,长满了白色的小水泡,痛得不能吞咽。麻疹具有传染性,小曼被隔离在单独一间病房里,只有护士在换药的时候会进来,身旁没有任何亲人。她已经有一个多星期粒米未进,即使喝口汤都痛苦不堪。小曼一直这样发着高烧,40℃、39℃,总也不退。有一段时间,她的意识一度模糊,命如游丝般,灵魂好象已经飘出体外,她开始说胡话了: “医生,给我打支安乐针吧……好痛,好难受……我不想再这样活着了……明宇走了,爸爸走了,妈妈走了……我也该走了……上帝说,孩子,是时候了,该走了。走吧,走吧……” 模模糊糊地,小曼睁开双眼,视线里好象有一个人影。一个人,是谁?这个时候会有谁来看她?是明宇吗?不可能,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哪里。是── 小曼努力把飘远的意识拉回来,终于看清了,是弟弟!是那个她从小带大的懂事的弟弟! “姐……呜呜……” 弟弟在哭。 “不,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小曼艰难地扬起手,蠕动着干裂的嘴唇,从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声音。 “姐……呜呜……” 弟弟哭得很伤心。 “你回去吧,回去。快点离开这里。” “姐,你会死吗?” 弟弟哭得更厉害了。 死?小曼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小曼一点也不害怕。死了也并不坏呀,死了就不知道什么是痛,什么也不用想了。 “不,姐姐不会死。” 小曼安慰着弟弟,“听姐姐的话,快点回去,不然你会挨骂。” …… 小曼不知道弟弟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她的意识又开始模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被放逐到一座孤岛,四周都是滚烫的海水,一起朝她涌来。她拼命跑,拼命挣扎,却怎么也逃不出那座孤岛,她成了一个囚徒── 不!她不是囚徒,她是自由的,她要逃出去……她看见明宇了,他远远地站在那里,冲她微笑。她伸出手去,想要扑到他怀里,可怎么也触摸不到他。她感觉自己好无助,她想喊,拼命喊,可是喉咙怎么也发不出声。突然,明宇不见了,她终于哭了…… 小曼在鬼门关整整徘徊了二十天,终于退烧了,情况开始好转。当她终于可以下床,当她第一次走进病房的洗手间,从水台前的镜子里看见自己的模样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天哪,镜子里那个可怕的人是谁?骨瘦如柴,面形浮肿,五官全部变了形。烧虽然退了,可疹子还没退,脸上、手上、脖子里,胳膊、大腿、脚板,几乎全身有皮肤的地方都呈现出暗红色的疹子,模样太恐怖了,象个怪物!小曼尖叫一声,昏了过去…… 等她醒来的时候,她感觉她的脚正被一双温暖的手握着。她睁开眼睛,看见一位慈祥的满头银发的老人。 “申教授!” 小曼喊起来。 “好,好,没事,孩子。”申教授和蔼地微笑着,仔细检查着小曼的身体。 “申教授,我会变丑吗?我会变得很丑吗?” 小曼急切地问。 “不会的,孩子。只要不出现感染,疹子会退得很干净,不会留下印子的。” “真的吗?” “怎么,不相信我的话?” 申教授笑着说。 “不,我相信。” “放心,你还会和从前一样漂亮。” 申教授的话让小曼安心了些。我不要变成一个丑八怪!小曼心想,不然上天就太不公平了。它已经夺去了我许多宝贵的东西,现在请把美丽留给我,让我有信心活下去。对,活下去,既然连死的勇气都有了,为什么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不,我不要放弃,重新开始,好好地活着。我还年青,不是吗?我要奋斗。 46 整个暑假,明宇都没有放弃寻找小曼。他每隔三两天就会跑回学校,去宿舍里瞧瞧,希望她会回来。他还跑到外语系找到同学录,在通讯地址一栏里,他找到了小曼在军区大院的住址。他找到小曼的家,但她们已经搬走,新来的这家人对她们并不熟悉。线索完全断了,明宇这才发觉,原来一个人要想在这个世界消失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她真的做得干净利落,不留一点痕迹,不给他留一点希望。明宇思来想去,最终给潘亚云打了一个电话。 “喂,是明宇吗?” 潘亚云一下子听出了他的声音。 “晚上见个面吧。” 明宇简洁地说。 “好啊。” 潘亚云惊喜万分,“在哪里?” “晚上八点,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晚上,潘亚云打扮得漂漂亮亮地从家里出来,明宇已站在车旁等候了。 “明宇!” 潘亚云的高跟鞋踩在水泥路上,发出刺耳的响声。“我们要去哪里?” “就在这里。” 明宇冷冷地说。 “在这里?” 潘亚云奇怪地望着明宇。 “你,去学校找过小曼吗?” 明宇直截了当地问。 潘亚云心里一惊,结结巴巴地说:“去,去过。” “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明宇铁青着脸。 “没说什么呀。” 明宇紧盯着潘亚云的眼睛,从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声音:“你最好说实话,不然,我不会原谅你!” 潘亚云从明宇的脸色中,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他从来没试过对她发这么大的火。她有些心虚,偷偷看了他一眼,“发生什么事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明宇粗暴地打断她。 看来他今天是兴师问罪来的。潘亚云心里一凉,从鼻子里轻哼一声:“哼,是她告诉你的吧。” “是她告诉我的就好了!她根本什么都没说!”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怎么,我不可以知道吗?” 明宇的眼睛瞪得圆圆的。 “你不要用这种眼光看着我,我又没有干什么坏事。我只不过告诉她,我很爱你,我不愿意失去你,我难道错了吗?” “你!” 明宇气得青筋暴跳,“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是我跟你之间的问题,为什么要让她来做决定?” 潘亚云又羞又恼。“你那么紧张她,那你去找她好了,干嘛跑来找我!” 明宇苦笑一声,“我要是能找到她就好了。” 潘亚云一愣,“什么意思?你找不到她?” 明宇没有搭理。“她有没有跟你说她会去哪儿?” “她怎么会跟我说她要去哪里。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对不起。” 明宇不想再说话,他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里,发动车子扬长而去,把潘亚云一个人抛在后面。 他的心很乱。他开着车,不知该到哪里去。夜意阑珊,夜晚的霓虹灯璀璨迷离,如影如幻。街上的情人三三两两,如鬼魅般隐没在黑暗里。夜幕中,总有无尽的暇思。从滨江路到钟山路,再从松柏路到长堤路,最后车子不知不觉停在了小曼曾经工作过的那家“木子吧”的门前。明宇推开门走进去,找到一个阴暗的角落坐下,他要了一瓶啤酒,点燃一支烟。远远地,传来低沉的萨克斯风,摇曳的光影里勾勒出一个失意的男人的轮廓,把心放进啤酒里浸泡,让思念无限蔓延……你象梦一样的来到我的身边,又象梦一样的飘走。他真希望这就是一场梦,一场恶梦。恶梦醒来,他的小曼依然出现在他面前,一切都没有改变。 47 暑假快结束了,小曼依然杳无音信。这天中午,明宇又来到学校,他爬上六楼,忽然看见小曼的床又铺上了床褥,床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收拾行李。小曼!明宇惊喜地快步上前,一把握住那个人的手。 “你是谁?” 女孩回过头,惊讶地望着眼前这个陌生的人。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明宇失望地松开女孩的手,“请问,你是──” “我是九二级新生,刚搬进来。” 那个女孩回答。 哦,对了,暑假已经结束,新生开始入校了。明宇看看这个今后要睡在小曼曾经睡过的床上的女生,跟小曼一点儿也不像。奇怪,为什么一定要像呢?明宇苦笑了一下,望望四周:床还是那张床,书桌还是那张书桌,只是它们已经换上了新主人。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直到这时,明宇才确信,小曼不会回来了。他纳纳地转身,离开了那间宿舍。从那天起,明宇再也没有回过学校。 48 由于前一天晚上打麻将打到半夜三、四点,所以潘亚云今天起得很晚,直到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健身俱乐部。经过健身房时,透过透明的落地玻璃墙,她看到了明宇,他正在练健身。潘亚云心中一喜:自从那天晚上在她家楼下分手以后,她已经有四个多月没见过他,今天他居然又来到她的健身房做健身,潘亚云赶紧跑回办公室,放下皮包,对着镜子迅速化了化妆,擦上鲜艳的口红。再从前台的冰柜里拿出一瓶饮料,走进健身房。 “给。” 潘亚云从明宇的身后把饮料递过去。 明宇回头一看,是潘亚云,他对她笑笑,“你好,谢谢。” “好久不见。” 潘亚云小心翼翼地挑选着话题。“最近这段时间忙什么?很少见你来。” “工作忙。” 明宇喝了口饮料,拿起毛巾擦汗。 几个月没见,他明显瘦了,眼神也很憔悴。 “等会儿练完健身有空吗?” 潘亚云问。 “有什么事吗?” 明宇心不在焉地。 “晚上……一起吃个晚饭吧,我们有好久没一起吃过饭了。” 潘亚云笑着说。 明宇看看眼前的这个女人,“好吧。” 他说。 两人一起从健身房走出来,潘亚云坐进明宇的车。 “想去哪里吃?” 明宇随口问了一句。 “嗯,我想吃法国菜。” 西餐厅环境幽雅,富有情调,潘亚云想制造一点浪漫的气氛。 法国菜。明宇想起一个地方,他发动了车子。 夏布利餐馆依然富丽堂皇,由于价格昂贵,大厅里就餐的人并不十分多。 “晚上好,欢迎光临。” 一位身穿黑色礼服的侍者彬彬有礼地向他们微微一鞠躬。 明宇指了指其中一张桌子,侍者立刻把他们带过去。 “这家餐厅我倒是第一次来,感觉还不错。” 潘亚云环顾着四周,满意地点点头。 “请问要不要喝点什么酒?” 侍者问。 “请给我来一瓶法国拉菲特酒庄出品的,由赤霞珠混合美乐酿造的红葡萄酒。” 明宇对侍者吩咐道。 “好的。” 侍者随即走开。 潘亚云挑挑眉毛,“你刚才在说什么?那种酒有什么特别吗?” “尝尝就知道了。” 明宇说。 侍者为两位客人换上较大的高脚酒杯,将酒瓶递给明宇,明宇看了看,交还给侍者。开瓶后,侍者首先斟了一小杯给明宇试酒,明宇尝了尝,向侍者点点头,示意可以继续,侍者于是分别往两位客人的酒杯里倒上酒。 “来,尝尝看。” 明宇举起酒杯,对潘亚云说,“这酒很不错的。” 潘亚云握住酒杯。 “酒杯不可以这样握,” 明宇扬扬手,“喏,要这样。” 明宇只用拇指、食指和中指三个指头捏着杯身下的杯杆。 潘亚云笨拙地模仿着。“为什么要这样?这样好象有点头重脚轻,拿不稳诶!”潘亚云手里的酒杯摇摇晃晃。 “这是为了避免将人体的温度传导给葡萄酒。”明宇说。 潘亚云啜了一口,撇撇嘴,“跟以前喝的葡萄酒差不多,又酸又甜,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呀。” “你把葡萄酒含在嘴里,让它停留几秒钟后再咽下去,细细体味一下。” 明宇耐心地说。 潘亚云又啜了一口,过了一会儿,她皱着眉头说:“舌头都发麻了,象吃了颗酸杨梅!” 明宇笑着点点头,“这就是收敛。” “什么叫‘收敛’?” 潘亚云问。 “所谓收敛,就是口腔里又酸又涩的感觉,是葡萄酒中的单宁的作用。” “单宁?单宁又是什么东西?” “单宁是葡萄皮中的一种物质成份,也是构成葡萄酒的特色与风味的重要物质。” “你刚才点名要拉──什么酒庄的酒,那个酒庄很出名吗?” “是啊,拉菲特酒庄是法国波尔多地区最负盛名的五大酒庄之一,它最贵的葡萄酒甚至比‘路易十三’还要贵。” “哦,是吗?这倒是很新鲜。” 潘亚云瞪大眼睛,拿起酒瓶端详一番。“可是,我还有一点搞不明白,这上面的年份说明什么?‘1990’,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按照国际惯例,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1990,说明这瓶酒所用的葡萄是1990年采摘的。” “不是说年份越久越好吗?” 明宇摇摇头,“这只是人们对葡萄酒的一种误解。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葡萄酒都是年份越久越好,相反,绝大多数葡萄酒是趁新鲜时喝好,有股清新爽口的果香味。只有极少数、价格昂贵的顶级佳酿才具有几十年的保存期。所以以后,不要再被所谓的年份所迷惑。” 明宇笑笑。 潘亚云听得很仔细。以前跟朋友们出去喝酒,总是狂斟豪饮,从未如此细心品味。现在,在这个优雅的男人面前,潘亚云以一种近乎崇拜的心情留心倾听他说的每一句话,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如此牵扯她的神经,甚至连他的憔悴的神态都充满磁性。虽然她并不十分清楚这几个月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但只要能见到他,并象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吃饭,听他说话,她已经感到幸福。她妩媚地对明宇笑笑,温柔地说: “明宇,我觉得你好象什么都懂!” 明宇微微一笑,“也许是喝酒喝多了的缘故吧。” 他盯着杯子里酒红色的液体,手指无意识地在杯底划着圈,目光中有种游移不定的神态:不,我并不是什么都懂,我所知道的关于葡萄酒的一切,都是另一个女人告诉我的,一个散发着比酒还芳香醇和的气息的女人,那个女人── 明宇的心又在隐隐作痛,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拿起酒瓶,往两人的杯子里添了点酒,他的目光触碰到酒标上的法文,耳边仿佛响起她的声音,她说的好听的法语…… “明宇,明宇!” 潘亚云的喊声把他从幻觉中唤醒。明宇回过神,抬起眼睛,无意识地望望潘亚云。 “明宇,我想跳舞。” 潘亚云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 明宇这才发觉,此时大厅里已奏起轻柔的舞曲,舞池里,三三两两的恋人在跳舞。明宇机械地站起身,把潘亚云带进舞池。 “很久没跳舞了。”潘亚云轻轻地说,脸上透着喜悦的笑容。 是的,好久没跳舞了。很久以前,他曾经搂着另一个女孩在这个舞池里翩翩起舞,她的手柔软纤长,她的腰纤细柔韧,她的发梢散发着淡淡的幽香。眼前,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桌子,同样的酒,同样的情景,一切都没有变,一切又都变了。明宇突然很想逃离这里,他放开潘亚云,“我们走吧。” 他急急地说,转身朝服务生招手。 “为什么?” 潘亚云意兴阑珊。 明宇匆匆付完帐,逃也似地快步走出餐厅。潘亚云从椅子里抓起皮包和外套,紧跟在后面,“喂,哎,等等我!” “你怎么了?” 潘亚云坐进明宇的车里,发觉他的脸色不对。 “没什么。” 明宇发动了汽车,“我先送你回家。” 外面在下雨,淅淅沥沥,打在车窗玻璃上“嗒,嗒”地响。 “要不要进去坐坐,等雨停了再走?” 潘亚云试探着问明宇。 “不用了。你早点休息,再见。” 明宇向潘亚云道声晚安,驶离了她的家。 雨越下越大,马路上车辆稀少,两旁的高楼大厦被笼罩在一层浓浓的雨雾中,昏黄的路灯向车内投来朦胧的光。明宇打开音响,收音机里传来伤感的情歌,随着明宇的车一起,在寂寞的雨夜飞奔。回到公寓楼下,明宇把车停好,从车上下来。雨点顿时象断了线的珠子散落在明宇的脸上、身上、衣服上,明宇扬起脸,站在原地,让雨点尽情地浸润,直到全身湿透。曾经好象也有一个被雨淋得象个落汤鸡似的女孩,就这样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面小红旗,她的发梢湿漉漉地滴着水,她的长长的睫毛沾满细密的水珠,她的眼睛明亮清澈,他抱着她,就象抱着一条美人鱼── 这条美人鱼现在游走了,游向大海,不知什么时候才肯喝下女巫的药,重新回到王子身边。 小曼,你在哪里?是否离我很远?一点机会都不再给了吗?你是真的已经离开了我,我将再也见不到你。 49 两年后。 一九九五年的元旦,明宇与潘亚云举行了婚礼。婚礼场面盛大豪华,高朋满座,热闹非凡。崔家与潘家筵开三十八席,宴请各方人士,大家都极力捧场,气氛热烈。潘亚云身穿白色婚纱,双臂套着长长的蕾丝手套,梳起晚妆,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挂着沉甸甸、金灿灿的首饰,脸上写满了幸福的笑容。明宇身穿黑色的礼服,站在新娘身边,他的脸也在笑,只是谁也读不懂他的笑容。 婚宴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多钟才结束。送走宾客,潘亚云与明宇回到他们的新家。明宇今天喝了很多酒,整晚很少说话。 “累吗?我放水给你洗澡吧?” 潘亚云温柔地问明宇。 “我有点累,想休息一下,你先洗吧。” 明宇的脚步有点晃,他摇摇摆摆地向书房走去。 潘亚云洗完澡从浴室走出来,发现明宇已经趴在书房的书桌上睡着了。她有点失望,走过去看看他,轻轻拍拍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轻声呼唤: “明宇,明宇。” “嗯……嗯……” 明宇的嘴唇含糊不清地蠕动了两下,又继续睡。 潘亚云叹口气,去衣柜里拿了张毯子盖在明宇的身上。她独自走进卧室,和衣躺在那张崭新的双人床上…… 50 婚后的明宇仿佛变了一个人。工作依然很忙碌,应酬也很多。他平时很少回家吃晚饭,同时还拥有了一个情人。在朋友们眼里,他极尽风光:事业,家庭,财富,情人,他一样不缺,生活多姿多彩,风流倜傥。堕落是如此容易,堕落并清醒着又是如此痛苦,没有人会把痛苦与崔明宇联系在一起。在下属们眼里,他是一个严厉而专注的老板,不苟言笑,员工们都很怕他。他来往于各大城市之间,穿梭于各形各色的人物之中,似乎永远不知疲倦。半年前,他在夜总会认识了现在已成为他情人的于敏丽,当时她还是一个坐台小姐,高中文化。成为明宇的情人后,她经常跟他出入一些餐馆酒店、高档场所,丰富的物质生活,极大地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潘亚云隐隐约约知道一点,也跟明宇闹过,闹过之后,明宇依然故我。潘亚云没办法,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不仅仅因为明宇能为她带来巨大的物质生活的满足,更因为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她发现自己不能怀孕。自从结婚以来,她一直希望能为明宇生一个儿子,这样她与明宇的纽带将更紧密。然而事与愿违,潘亚云迟迟怀不上孕。她偷偷跑去医院做检查,方知自己由于输卵管完全型闭塞而导致不孕,必须做输卵管疏通手术,而且术后并不保证能成功受孕。这对于潘亚云来说,无疑象判了无期徒刑。她起初不敢告诉明宇,她害怕明宇知道了会不要她,在明宇那里,她一直都没有自信。但是这种事情终究是瞒不住的,现在,不但明宇,所有人包括明宇的家人都已经知道了这个事实。老人们长嗟短叹,盼望着现代医术能为她带来奇迹;潘亚云自己更是心急如焚,在明宇面前更显气短。因此,只要明宇还要这个家,只要明宇还愿意跟她在一起,她宁愿选择沉默。 一九九五年圣诞节前夕,滨海国际机场。明宇带着他的情人于敏丽,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准备去韩国旅行。一行人来到机场国际出发厅,准备办理登机手续。正值圣诞假期,出行的人很多,大厅里熙熙攘攘,相当忙碌。 “哇噻,这么多人,还要排长队!” 于敏丽不满地直嚷。 “那就等一会呗。” 一个朋友说。 “Cela nous fera plaisir de vous avoir a diner ce soir.” 不经意间,明宇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句外语。 “Je voudrais prendre un rendez-vous avec le docteur Legrand,s’il vous plait.” 明宇浑身一震,全身的血液仿佛在一刹那间凝固:他太熟悉这个声音了,这个说着法语的声音。明宇循着声音望过去,看见了她:她的头发剪短了,带着自然的波浪,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风褛,脖子上围着一条黑色的围巾。皮肤还是那么白皙,眼睛还是那么明亮,脸上挂着阳光般的笑容,她化了一点淡淡的妆,显得更加典雅妩媚。明宇觉得自己呼吸都变得困难了:她还是那么美,不,比以前更美了。她站在人群中,显得非常打眼。是她,没错,是那个让他牵肠挂肚,千百回在梦里萦绕的人儿,此时就在眼前!明宇激动地甩开身边的人,猛走两步,突然,他又停住了:他心里有太多的好奇,太多的疑问。在一切都还没有弄清楚之前,不可以轻举妄动。他抑制着心中想要立刻与她相认的冲动,眼睛死死地盯住她。她的身边还有几个外国朋友,交谈几句之后,她和那些人一起朝门外走去。 “明宇,走啊。” 于敏丽走过来催促。 “你们先走。” 明宇匆忙交代一句,他的眼睛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那个人。他看见她向门口走去,他迅速做出反应,跟在她的后面。 “喂,你去哪里?要登机了!” 于敏丽在后面喊。 明宇好象没听见。她和那几个外国人坐上了一辆面包车,明宇立刻钻进一辆计程车,吩咐司机:“跟上前面那辆面包车,千万别跟丢了!” 面包车驶离机场,越过高架桥,驶入市区。明宇坐在后面的计程车里,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三年了,整整三年,他曾经无数次地找过她,她却一直杳无音信。他不知道她在哪里,不知道她是否已离开这座城市,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突然间,奇迹般,她又出现在他眼前。看着她,明宇的感觉依然如此强烈、如此震撼,他的心告诉他,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轻易地放她走,绝不。 “呤,呤,呤,” 明宇的手机响起来,他拿起电话,“喂?” “明宇,你在哪里呀?你不坐飞机了?” 电话里传来于敏丽焦急的声音。 “丽丽,我突然有急事,不能跟你们去韩国了,你们自己去玩吧。就这样。”没容对方回答,明宇已挂上电话,并把手机关掉了。 面包车穿过滨河路,拐了两个弯,驶入使馆区。大使馆?我怎么居然没有想到!明宇懊悔地敲敲头。面包车终于停下来,她和几个人走进美国领事馆。 “先生,在这儿停吗?” 司机问道。 “哦,哦,对。” 明宇回过神来,匆匆付好车钱,从车上下来。他踌躇了一下,也走进领事馆。他朝四周望望,不见她的踪影,他顿时紧张起来,快步走到前台, “请问,王小曼女士在吗?” “王小曼吗?哦,王秘书刚回来,请问有什么事?” 明宇松了口气,心中高兴不已:这里就是她工作的地方! “请问,她办公室的电话是多少?” 明宇问道。 “请稍等,我帮你查一下,” 前台小姐很礼貌地作答,“8225──” 明宇迅速地记下号码。“谢谢。” 他走出大门,给他的司机打了一个电话。 “吴司机,请你立刻把我的车开到使馆区来,我在这里等你。” 51 明宇跟踪了整整三天。三天来,他跟踪她从领事馆到她的公寓,从公寓到领事馆,除了上班、下班,吃饭,购物,她没有去过别的地方,身边没有出现任何亲近的男人,他确信她是一个人。第三天下午,她走进一间教堂。 自从出院以后,这些年来,小曼经常都会去教堂。使馆区附近有一间基督会的小教堂,小曼每个月都会去一、两次。这天下午,她又来到这里。由于不是礼拜日,教堂里只有三、四个人。小曼在靠后的一排位置上坐下来,闭上眼睛。她喜欢这里的宁静,喜欢这里的氛围,工作得很累的时候,这里的歌声能让她彻底放松下来。正当她凝神静听时,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你在向上帝祷告吗?” 小曼睁开眼睛:这声音?这声音好熟悉。 “你在祷告的时候,有没有,向天父忏悔过你曾经辜负了一个人?” 小曼全身发颤,她十指紧扣在胸前:不,不要回头!这只是幻觉! “还是上帝听到了你的祷告,让我再次遇见你?” 小曼颤抖着站起来,霍地转过身,她看见了他:他就坐在她的后面!四目相对,小曼第一个本能的反应就是“逃” !她后退两步,再后退两步,接着转身就跑!她冲出教堂的门,冲下台阶,拼命往前跑,可是没跑多远,就被明宇从背后一把拽住。 “又想逃开吗?” 明宇冷冷地问。 小曼的胳膊被紧紧地拽住,动弹不得。她惊慌失措,她不敢看他的脸,此时的她完全不能够思想。明宇直勾勾地紧盯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千言万语,此时竟一句也说不出来。他的心又在隐隐作痛,他恨不得钻进这个女人的心里,看看她究竟在想什么。 “……很好,你很有本事,居然可以把我耍得团团转,居然可以在我的眼皮底下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真是小瞧你了。” 小曼低着头,不吭一声,没有为自己辩解。她拼命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怎么,你不想为自己解释吗?外面的世界一定很精彩吧?还是你根本变了心,爱上了别的男人?” 明宇的话象刀子一样刮在小曼的心上,她抬起双眼,幽怨地望着明宇。多少年了,她一直心静如水,把对明宇的那份爱深埋在心底,再不曾有别的男人占据过她的心。望着小曼那双迷蒙的大眼睛,霎那间明宇又感到迷惑了:他分明从那双眼睛里读到了彷徨和无奈,他急切地抓起她的双肩,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些年,你是怎么过的?”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在机场,是上帝把你又送到我面前。” “你们……是不是结婚了?”小曼的声音很小。 明宇默不作声。小曼重新垂下眼睑,幽幽地说:“让我走吧,放我走。” “又是这样,你总是这样急着离开我。” 明宇苦笑一下,“好,我放你走。但是在这之前,你先跟我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小曼问。 “去了就知道。” 明宇说着,抓起小曼的胳膊,把她带到小车旁,拉开车门,把小曼塞进去。 夜幕渐渐降临。明宇的“奥迪”车驶过使馆区,驶过内环路,拐了几个弯,进入林荫大道。小曼渐渐认出了这条路,突然间,她明白明宇要带她去哪里。她深吸一口气,侧头轻喊一声: “明宇!” 明宇仿佛没有听见,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前方,闷声不响地开车。小曼轻叹一声,细细端详了一下身边的他:一头乌黑的短发,一身深蓝色的笔挺的西装,雪白的衬衫,还是那么英俊,还是那么魁梧,刚毅的鼻梁,简洁的轮廓,眼神犀利,只是在那眼神中多了些什么──冷酷和漠然?小曼对这种眼神感到疑惑。 车内一片寂静,终于,看到了国立大学的校门,透过右边的车窗玻璃,小曼凝神静气地仰望着高耸的校门── 从毕业到现在,这是她第一次回母校。她看到了中心教学楼那美丽的尖型屋顶;左边,在绿茵茵的草坪上,耸立着灰白色的花岗岩的实验楼;右边,是灯光明亮的图书馆;再往前,是一排排土黄色的校舍,她甚至可以听到从校舍里传来的吉他的声音;她看到了她的宿舍楼── 小曼的内心心潮起伏,她的每一根神经都被深深地触动着,她对这里的一切是那么熟悉,在这里,在这所校园里,装满了她的回忆。多少青春岁月,多少激情,多少欢乐! “奥迪”车缓慢地在校园内穿行,最后停下来。 “还记得这个地方吗?” 明宇的声音低而沉。他的两只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低垂。 怎么会忘记?这是小礼堂,是她跟明宇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明宇走下车,向小礼堂方向缓缓走去。小曼犹豫了一下,也打开车门,跟在他身后。 “记得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在舞台上,你们舞蹈班的学员则在下面的大镜子前。其中有一个女孩跳舞跳得很好看,带着一种特殊的气质,这让我第一次注意到她。” 明宇自顾自地在说,“然后,在某个炎热的夏天,在水池边,她用那双大眼睛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并冲我微笑,那是一双多么清澈的眼眸,它从此便印在了我的心上。” 明宇停顿了一下,“就这样,我一步一步靠近她,直到确定她就是我一生的女人。” 小曼的思绪被带回到当年的情景,她的心揪成一团。 “后来,” 明宇继续着他的呐呐自语,“那个女孩来到我的宿舍,送给我一幅她画的素描。当我看到它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触动着,我知道我再也逃不掉了。我在想,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有着如此的灵性与感性,我要怎样爱她?我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爱她?” 此时的小曼,眼泪已如决堤的洪水汹涌而下,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别说了……不要,再说了……” “可是,我每靠近一步,她就退后一步;我再靠近一步,她却退得更远,直到离开我的视线。好象从一开始到现在,我就一直不停地在找她:去宿舍里找,去图书馆找,去游行的队伍里找,去工厂找,去夜总会找,去她的家找,去所有能去的地方找。我还害怕,我害怕失去她,没有她,生活毫无意义。于是我到处找,拼命找,直到有一天,上帝终于眷顾我,让我再次遇见她。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放她走,我一定要告诉她,我要让她知道,我已无法再去爱任何人,这就是她要留给我的生活吗?如果是这样,就请她把我的生命也一起带走吧……” 明宇哽咽着再也说不出话来,两行热泪从他的脸颊滚下。 小曼早已泣不成声。这么长时间以来,她的心一直在流浪。孤独地飘荡了那么久,现在她心爱的人就站在她面前。他的话,让她所受的苦,她所经历的痛,她的一切委屈都化为乌有。为什么不可以停下来?为什么要让自己这么苦?就让心灵停止流浪吧。小曼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明宇的脸,从额头,到眉毛;从鼻梁,到嘴唇,嘴里不停地说着: “对不起,对不起……” “不要对我抱歉,我只是一不小心,让你暂时从爱情里逃脱。要说抱歉的是我,” 明宇把小曼的手从脸上拿开,放到唇边,眼睛紧紧盯着小曼,“对不起,我爱你。” 小曼张开手,刚想抱住他,已被明宇一把揽在了怀里。 “这不是在做梦吧?如果是梦,一定不要让它醒来。” 明宇紧紧地搂着小曼,生怕她突然又消失。 “这不是梦,不是梦。” 小曼哭着说。 “你真的回来了吗?在我面前的是你吗?” 明宇的声音象梦呓一般。他突然把小曼推开,睁大眼睛仔细打量,良久,才从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 “答应我,不要离开我,永远不许再离开我。” 望着这双渴盼的眼睛,小曼的一切防线都不复存在:“我答应你,答应你……” 话音未落,明宇猛地俯下身去吻住了小曼的嘴唇,他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的嘴唇是颤抖的,他用力地吻着她,许久许久,直到小曼感到窒息。 52 已经很晚了,明宇还没有回家。潘亚云打了几次电话,明宇的手机一直关机。今天是怎么了?潘亚云的眼皮一直在跳,心绪莫名其妙地烦躁不安,她很不喜欢这种感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小车里,小曼靠在明宇的肩膀上睡了整整一夜。当早晨第一缕阳光洒进车里,明宇醒了。他一睁开眼睛,立刻象条件反射似地弹起来,想看看他的小曼还在不在。几年前的某个清晨,他就是在这样醒来后失去了她的── 当他看见她还好好的睡在他怀里时,他才松了一口气。他静静地端详着熟睡中的她:依然不敢相信她就躺在他的怀里,他已经真实地拥有了她,他暗沉的心因此而重现光芒,象车外的阳光,温暖明亮。小曼动了动,这时也醒过来,她睁眼望望四周, “天哪,我们在车里睡了一个晚上!” “是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明宇挪挪酸痛的肩膀。 小曼抬起手腕看看手表,差五分八点。“妈呀,上班要迟到了,快开车!” 明宇赶紧把汽车发动起来,“好好好,别担心,一定把你按时送到。” 车子在使馆门前停下来,小曼跑下车。“再见!” “小曼,” 明宇在身后叫住她,“晚上,我来接你下班。” 小曼不置可否地笑笑,跑开去。明宇目送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大楼内,眉宇间闪过一丝忧虑。他打开手机,给潘亚云打了一个电话。 “明宇!” 潘亚云一接到电话,立刻不满地大声埋怨,“你昨晚到哪里去了?怎么连个电话也不打给我?” “亚云,我昨晚有点急事……” “什么事那么急?” “这我以后再跟你解释。今天晚上我还要处理一些事情,可能也不回去了。” “什么?你,” 潘亚云觉得明宇的语气有点怪异。“到底有什么事?” “我说过,我以后会告诉你。好,就这样。” 53 小曼在单位里一整天都心神不宁,工作总走神。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没来得及思考。三年了,她没有跟过去的任何人联络,她把过去埋藏得很好,她每天努力地工作,上班、下班,偶尔与同事小聚,生活平静如水,她以为那段往事可以就这样从此被封存起来,直到昨天。上天真是捉弄人,命运如此多赅,冥冥中仿佛有一股力量在操纵。那个已经离开很久的人,突然又出现在眼前。明宇的痛苦不堪,让人心酸,那份激情来得更加猛烈、更加炽热。是她当年做错了?她以为明宇与潘亚云的结合会是幸福完美的,她以为自己很高尚,选择了退出,现在看来,事情远没有完结,而且变得更加复杂。我要怎么办?再一次退出,再一次放弃?小曼困惑地甩甩头:老天!为什么每次总要把我推到悬崖边?为什么每次总让我进退维谷?我的爱情受到了诅咒吗?小曼怎么也收不拢凌乱的心绪。看来今天什么也干不成了,小曼干脆合上文件夹,站起身去冲了一杯浓浓的咖啡。 终于熬到下班,小曼拎起皮包走出单位,老远看见明宇的车子停靠在路边。她踌躇了一下,走过去。 “今天,工作得好吗?” 明宇关心地问。 小曼苦笑着摇摇头,“很不好,根本不知在做什么。” “……我也是。” 明宇说道,为小曼打开车门。“我们先去吃饭,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 54 “夏布利”餐厅!小曼一眼认出这家餐馆,她侧过头,心情复杂地望望身边的明宇。 “我已经订了桌子。” 明宇对前来迎接的服务生说。 “好的,这边请。” 侍者把他们带到一张桌子前。 小曼看看那张桌子,轻叹一声:他总是这样,在不经意间让人感动。 “……请给我拿一瓶法国拉菲特酒庄出品的由赤霞珠与美乐混合酿造的红葡萄酒。” 明宇不动声色地吩咐侍者,神情自然。他没有看小曼,也没有问过一句话。 “我来。” 明宇从侍者手中接过酒瓶,为小曼斟上。 小曼垂下眼睛,低低地说:“你还记得。” “关于你的一切,我都不会忘记。” 明宇的声音不大,仿佛只是说给自己听。他举起酒杯,“来,为了庆祝我们的重逢。” 两只玻璃杯轻轻碰在一起,发出“叮”的声音。小曼轻呷一口,把酒杯放下,两人之间有几秒钟的沉默。 …… “小曼,” , “明宇,” ,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说话,继而相视一笑。 “你先说。” 明宇看着小曼。 “明宇,如果,如果你没有重新遇见我,你还会和亚云过着幸福平静的生活吧。” 明宇想了想,“也许吧,只是在我的内心深出,永远都会有一个影子。” “那么,我是否该做回我的影子?” “不!” 明宇急切地抬起头,“我要你从影子里走出来,走到我的身边来。” “可是,” “没有可是!” 明宇打断她,“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什么也不必说,给我一些时间,我会把它处理好的。” “怎么处理?” “我会去跟亚云谈并提出离婚。” 明宇的语气很坚定,“这场婚姻本来就是一场错误!” “明宇,这样我会觉得我象个罪人!” “罪人?如果要说罪人,我才应该是罪人。这是我跟她的问题,不关你的事,你不要这么自责。爱情是没有罪的,如果一定要说你错了,那么你最大的错误就是不应该这么轻易就放弃!” “好象我的每次出现,都会把你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小曼幽幽地说。 “这是什么话!没有你,我的生活才是一团糟!” 明宇激动起来,“真是搞不懂,你究竟在怕什么?到底是我不够真心,还是你根本不想和我生活在一起?” 小曼拼命摇头,“不是,不是这样的!” 明宇叹口气,“好了,这样就好。” 他伸出手握住小曼的一只手,语气平缓了许多,“不要再胡思乱想,把这些烦心的事留给我,让我来处理。我们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从现在开始,我不许你再为别人的幸福着想,我们要为自己而活。” 为自己而活?这句话小曼曾经对郑欣说过,但是她自己却没有做到,或者说没有完全做到。原来要为自己而活,有时比只为别人而活需要更大的勇气! “瞧,一直在不停地说话,我们都忘了点菜。” 明宇对小曼笑笑,“今天应该是一个高兴的日子,不说这些了。想吃什么?” 小曼打开餐牌,让语气尽量轻松下来,“你想吃什么?” “还是你帮我点吧,你是内行。” “嗯,鹅肝吃过了,大虾吃过了……试试鸭肝怎么样?” “鸭肝?” 明宇眨眨眼睛。 “是啊。用粗盐腌制后风干的鸭肝,再配以蘑菇汁,我在法国的时候吃过,味道蛮不错的。” “好吧。” “还有生蠔也不错。不过这里的生蠔好贵!你知道吗,在法国的波尔多海鲜产区,新鲜生蠔只不过卖1欧元一只。” “舶来品一入关,自然就身价百倍。想吃就点呀,不必为我节省。” 话题变得轻松起来。 鸭肝被端上来。明宇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怎么样?” 小曼笑着问。 “还不错,很有韧性,这是第一次品尝。” 明宇说着又切了一块放进嘴里。 “你知道吗,正宗的鸭肝应该用鸭油来烹制才更鲜美。” …… “这么说你在法国呆了一段时间?” “是。不过只有三个月而已,是单位的培训。” “那么,你对巴黎的印象如何?” “嗯,怎么说呢,那是一个由艺术,奢靡和咖啡馆组成的城市。” “为什么这么说?” “巴黎的艺术,无论过去曾多少次在画册上或者名信片上看到过罗浮宫和巴黎圣母院,都远不及亲身站在这些伟大的艺术品面前时所带来的震撼和感动;也只有在那时,你才能理解巴黎人对服装和口味上的奢靡与他们骨子里那种深厚的艺术底蕴是分不开的。在塞纳河左岸地区,有许多著名的咖啡馆和酒吧,那里活跃着来自拉丁区的学生、画家、哲学家以及所有青年知识分子,包括中国的留学生。那里也曾经是毕加索、塞尚等名人出没的地方。置身于某个气氛浓郁的小酒馆里,你会感到时空跨越几百年,仿佛与他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那种感觉很奇妙。” 就象现在这样,明宇也希望他们之间这三年的时光可以一下子缩短为三天,仿佛她从来不曾远离。他点点头,笑着说:“看来你对法国的一切都很熟悉。” “当然。” “也包括法国的男人吗?” 明宇半开玩笑地问。 “法国的男人吗?” 小曼笑起来,“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过一句话,我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法国的男人最合适:他们即使穷得只剩下一块买面包的钱,也会把它换成玫瑰花送给情人。” 明宇呷了一口红酒,低着头,似笑非笑地问:“那么,你是喜欢面包还是喜欢玫瑰花?” “我吗?” ,小曼想了想,俏皮地说,“嘿,我比较贪心,面包也要,玫瑰花也要。”说完,小曼自己笑起来。 明宇望着小曼,伸出一只手,捉住她的另一只手,意味深长地说: “我就是那个可以让你同时拥有面包和玫瑰花的人,所以,以后不要再轻易地放弃我。” 小曼眨眨眼睛,似乎没太听懂明宇的话。 大厅里响起妙曼的音乐。明宇拿起餐巾擦擦嘴,站起来,“我们去跳舞。” 说着,他已经向小曼伸出了一只手。他的神情中带着一种让人说不出的感觉,小曼再次隐隐地对这种感觉感到疑惑。 舞池里,两人挨得很近,小曼低着头显得有些拘谨。时光仿佛真的倒流了好几年,明宇发觉她竟然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羞涩,还是那么纯净。岁月的流逝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多少痕迹,有的是更多的书卷气,更浓的女人味,他是多么幸运!明宇满怀温馨,他闭上眼睛,象从前那样把鼻子凑近小曼那微微卷曲的头发,发梢上依然传来好闻的香味,他不由自主地揽紧小曼的腰,声音低得象耳语一般: “你知道吗,就象你说的,时光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它可以让人在一瞬间回到从前。”他抬起小曼的下巴,看着她的眼睛,“你是我的,是属于我的。” 潘亚云从朋友家打完麻将出来,已经很晚。她开车回到自家楼下,抬头望了望阳台上的窗户,里面透出明亮的灯光,潘亚云心中一喜:明宇回来了!她加快脚步跑回家。 “老公!” 潘亚云一进门就喊。 “我在这。” 明宇正在书房里打电脑。 “你回来了,吃饭没?”潘亚云殷勤地问。 “吃过了。” 明宇微微抬了抬眼皮。 “这些天你都在忙些什么?总是见不到你。” “在忙一些事情。” 明宇轻描淡写地回答。 “什么事情?” “我说过了,在适当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明宇的眼睛始终盯着电脑。 潘亚云刚想发作,转念一想,又忍住了:算了,不跟他计较。潘亚云有心事,后天要去医院做输卵管疏通术,必须保持良好心情。等我怀上了孕,我就是皇帝!她撇撇嘴,“我先去洗澡。” 转身走出书房。 明宇把目光从电脑上抬起来,表情复杂地望着潘亚云的背影。结婚三年,他与这个女人之间从来没有擦出过火花,如果没有遇到小曼,也许他们就会一直这样相安无事地走下去。但是现在,他要冲破这层藩篱,并准备为此接受任何指责。在重新见到小曼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告诉他,他依然如此深爱着她,他毫不怀疑他的选择。 “呤,呤,呤。” 一阵铃声响起,打断了明宇的沉思。他拿起手机。 “喂,是明宇吗?”是于敏丽尖细的声音。 “回来了。” 明宇漫不经心地说。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天为什么从机场突然走掉了?” “丽丽,明天晚上见个面吧。” 明宇突然说。 电话那头的于敏丽有些意外,“好,好啊。” 第二天晚上,在明宇的车里,明宇把一张三十万元的支票递给于敏丽。“丽丽,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 明宇冷酷地说。 于敏丽鄂然地看看那张支票,愣了愣,“为,为什么?” “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 明宇的眼睛盯着车子前方的暗光。 “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惹你生气了?你告诉我,我一定改!” 明宇轻蔑地笑起来,“你没有惹我生气,我是不会因为你而生气的。” “那是因为什么?”于敏丽慌乱地哀求着,“我又不会干涉你的任何事情,我也不要求你为我做什么,我不会烦你,我不……” “嘘,嘘,” 明宇竖起一个指头放在唇边,示意她安静。“游戏结束了。”他拍拍于敏丽的脸蛋,笑笑,“乖乖的,不要给我惹麻烦。” 明宇打开右边的车门,冷冰冰地说,“下车。” 于敏丽手里攥着支票,从明宇的车上下来。她恨恨地望着扬长而去的小车,不甘心地直咬牙。 55 这天临下班前,小曼在单位接到了明宇的电话。 “工作得好吗?” 明宇的声音很温柔。 “蛮好的。” 小曼笑着回答。 “今天晚上有空吗?” “有什么事吗?”小曼问。 “我和几个朋友去卡拉OK,我想带你一块儿去。” “好。” “那我晚上来接你。” 明宇高兴地放下电话。 晚上,小曼身穿一垄黑色的吊带裙出现在明宇的面前。 “今晚你好漂亮。” 明宇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 “谢谢。” 小曼笑着坐进车里。 明宇带小曼走进夜总会的包房,房间里,十几个人,男男女女,正唱得热烈。当房门被打开的时候,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小曼的身上。其中一个人大声喊道:“崔老板,怎么这么迟?要罚酒三杯喔!” “不好意思,我认罚,认罚!” 明宇爽朗地大笑起来,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这位是……” 那人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小曼。 “介绍一下,” 明宇笑着对众人说,“这是我女朋友。” 一位老兄嘴快,肆无忌惮地调笑一声:“啥时候换的?” 明宇脸一沉,眼里掠过一丝不快,嗡声嗡气地对那个家伙说了句:“小心说话。” 那哥们看看明宇严肃的脸,情知闯祸,赶紧闭嘴。明宇把一只手搭在小曼的肩膀上,将她往身边一揽,似笑非笑地向众人宣布: “她是我老婆,以后你们都要管她叫嫂子!” 大家面面相觑,搞不清明宇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当真,气氛一时尴尬。 “来,” 明宇换了一副笑脸,拿起酒瓶为众人斟酒,“喝酒!喝酒!” 大家连忙附和,纷纷端起酒杯,“喝!干了它!” 气氛重新热烈起来。 “干喝酒不好玩,我们来猜色子,谁输谁喝酒。”明宇大声喊道,“小姐,小姐,拿色盅来!” 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嗲声嗲气地抱怨道:“崔老板,你是不是又想象上次那样把我灌醉呀?” “是啊,”明宇笑着说,“就是想把你灌醉,不过,今天可没人送你回家哦。” 女人在明宇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骂道:“真讨厌!” “哈哈哈……” 明宇大笑起来。 在这样的场合中,小曼总是显得很笨拙,她望着谈笑风生的明宇,不知为什么,内心有少许不安。她记忆中的明宇与眼前的明宇好象产生了距离,她努力地想把距离拉近,她不愿意让它因为时光的流逝而变成一条鸿沟。 夜深了,曲终人散。明宇今晚喝了很多酒,这时连路都走不稳了。小曼把明宇扶上车,为他系上安全带,看来只能自己开车了。小曼刚学会开车,技术不是很娴熟。她开得很慢,花了很长时间才回到公寓楼下。 “明宇,我们到了,下车。” 小曼把明宇从座位上扶下来,他的身体沉甸甸的。 “到了?到……哪儿了?”明宇睁开惺忪的眼睛,口齿不清地问。 “到我家了,上去吧。” 小曼搀扶着他,向门口走去。 “到家了……嗯,不对……是你家……你的家。” 明宇踉踉跄跄地走两步,突然把小曼按在墙上,脑袋凑过去,好象不认识她似的在她的脸上来回扫视一番,浓浓的酒气直扑小曼的脸。 “你以为你是谁?嗯?你凭什么可以左右我的人生?……你凭什么说走就走?……嗯?你以为……我不能没有你吗?我……我是……” “你醉了,别说话。” 小曼艰难地搀着他上楼梯。 “可是,我好高兴……” 明宇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在自言自语,“我真的……好高兴,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我好高兴……好高兴……” 56 第二天中午,明宇终于醒过来。他睁开眼睛,朝四周望望,发觉自己躺在小曼的床上,身上盖着一张淡黄色的毛毯。他掀起毯子,慵懒地下床,走到客厅。饭桌上有一张纸条和一串钥匙。 明宇: 你醒了?头痛不痛?冰箱里有牛奶和面包。把牛奶放在微波炉里热一热再喝,一定要喝,不然胃会痛。我留下一串房门钥匙,走的时候,记得帮我锁好门。我上班去了。 小曼 明宇拿起钥匙看了看,胸中涌起一股暖意,他微笑了一下,放下钥匙,走进浴室洗澡。 快下班的时候,小曼又接到了明宇的电话。 “明宇?酒醒了吗?” “你现在出来一下。”明宇在电话里说。 “你在哪里?” 小曼问。 “你出来就知道了。” 明宇说完把电话挂上。 小曼没及多想,拎起包走出去。大门外,明宇正靠在汽车旁,他看见小曼,脸上满是笑容,弯腰从车里捧出一大束粉红色的玫瑰花。 小曼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看明宇,又看看他手中的玫瑰花。 “送给你。” 明宇笑着把花递到小曼的面前。 “谢谢!” 小曼感动地双手把花接过来,“你总是带给我惊喜。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将是一个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上车吧。” 明宇为她打开车门。 “去哪里?” 小曼问。 明宇笑而不答。 教堂里空无一人,显得格外空旷、静谧。彩色的玻璃窗透出神秘的光线,照射在灰色的浮雕上,墙壁上挂着一幅幅宗教油画,讲经坛的两旁是一排排的烛台。明宇牵着小曼的手,从中间的过道慢慢走过去,一直走到耶稣受难像前。明宇松开小曼的手,走到烛台前,把烛台上的蜡烛一支支点燃。刹时,整个讲坛被笼罩在一团橘黄色柔和的光里,温暖明亮。小曼屏住呼吸。 “这是我们重逢的地方,上帝见证了我们的重逢。现在,在上帝面前,我要向我心爱的人告白。” 光影中,明宇的眼睛闪闪发亮: “传说凤与凰的故乡在大海的那边。凰思念故乡的水,凤对凰说:‘我去为你衔来。’,于是凤飞越海洋,历尽千难万险,终于回到故乡。凤衔起故乡的泉水,往回飞。它飞呀飞,最后累死在旅途中。临死前,它对女娲说:‘请把我的羽毛做成彩虹。’,突然,天空下起雨来,洒在凰的身上,雨水如甘霖般甜美,雨中有一道美丽的彩虹:那是凤的魂灵,永远守护在凰的身边。” 明宇在静静地叙述,小曼的眼里缀满闪亮的泪花,良久,她才深吸一口气,轻轻地说:“这是我听到的最美丽的爱情告白,美丽得让人窒息。” 明宇转过身来,拉起小曼的手放在胸前。“我知道我现在没有资格向你求婚,但是我曾经答应过你要照顾你一辈子,现在,是兑现我承诺的时候了。” 他掏出一枚钻戒,“不久的将来,我一定要为你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请相信我,并且一定要支持我,给我力量。” 明宇把戒指轻轻戴在小曼的手上,“你就是我的凰。” 烛光中,两个相爱的人紧紧相拥。 57 潘亚云这天特意去商场买了一套新床单,还精心挑选了一件蕾丝内衣。经过两次手术,现在她已基本恢复,医生说可以尝试一下,潘亚云心中窃喜。她今天早早回到家,开始大搞卫生── 她要让明宇回到家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她把地板拖得干干净净,家具抹得一尘不染,床铺铺上新床单。她来到书房,准备打扫台面,明宇的桌子上乱七八糟,到处堆着书和图纸,潘亚云一件件地整理,无意中瞥见书桌上的那幅画,那只是一幅很普通的黑白画,纸张已微微发黄,她从没正眼瞧过一下,难为明宇还当宝贝似的放在书桌上。潘亚云灵机一动,决定把那幅画换下来,换上她与明宇的婚纱照,这样每天明宇在书房打电脑的时候,就可以时刻看到它。潘亚云想着想着笑起来,她立即动手拆镜框,她把玻璃卸下来,从夹层里抽出那张画,突然,在纸上右下角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她看到了一个让她心惊肉跳的名字:王小曼。怎么回事?什么意思?潘亚云这才重新认真地审视起那幅画来,她翻来覆去地看,难道这幅画是── 怪不得明宇当宝贝似的放在书房里!新婚之夜,明宇喝醉后,就是在书房里睡的!潘亚云顿时醋意大发,感到自己受了莫大的愚弄:她居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允许这个女人的东西与自己共处一室达这么长的时间!好你个崔明宇,你把我当傻瓜吗?我可没那么好欺负!潘亚云怒不可遏,一把将画撕成碎片,依然不解恨,点燃打火机把它烧成灰烬。 晚上很晚,明宇才回到家。一进卧室,他感到有些异样:潘亚云穿着一件性感的蕾丝睡衣,正靠在床上斜眼望着他。看见明宇走进来,她立刻扑上去抱住明宇,娇滴滴地喊了一声:“明宇!” 明宇轻轻推开潘亚云,冷淡地说:“我很累,我要去洗澡。” “你很累?” 潘亚云的脸色一变,“你知不知道你已经很久没有碰过我了!” 明宇看着潘亚云,突然对她说:“穿上衣服,到客厅来,我有话跟你说。” 潘亚云挑挑眉毛,“是吗?正好,我也有话要跟你说。” 她气急败坏地冲进书房,把那幅空画框扔到明宇面前,“你先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明宇望望空空如也的画框,心里一惊,急切地问道:“画呢?” “画?哈!” 潘亚云阴阳怪气地大笑一声,“被我烧了。” “什么!” 明宇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看潘亚云,一股热血往脑子里一涌,他抬手就给了潘亚云一个耳光。 “你打我?” 潘亚云哭丧着脸,“你居然为了一张破画打我?” “那不是一幅破画!” 明宇痛心地喊道,“那是,那是……” 他激动得竟然一时说不出话来。 “那是那个王小曼送给你的,对吧?” 潘亚云大叫。 “你!” 明宇气得全身发抖,“你永远不会明白那幅画对我的意义!你居然,居然把它给毁了!” 明宇的心好痛,那幅画埋藏着他所有的记忆,那已不仅仅是一幅画,那是他所有青春年少的岁月的积淀。 “就因为它是那个女人送给你的?” “我们,我们离婚吧。” 明宇突然说。 “离婚?”潘亚云怔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你疯了?就因为一幅画?” “不是。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谈,只是一直没有找到一个适当的机会。” “早就想谈?谈什么?离婚?” 明宇停顿了一下,平静地说:“我又找到了她,王小曼。” 潘亚云闻言浑身一震,面容陡变,“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找到了王小曼。” 明宇一字一句地说。 王小曼!又是那个阴魂不散的王小曼!“她不是失踪了吗?怎么突然又冒出来了?你是怎,怎么,找到她的?” 潘亚云结结巴巴地问。 “我们是在机场偶然遇见的。” “然后呢?” “这几天我都和她在一起。” 明宇毫不隐瞒地。 潘亚云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她非常清楚王小曼在明宇心目中的地位。事情过去这么多年,她以为那段往事可以从此尘封,没想到她突然又冒了出来,那么,现在该怎么办?潘亚云的脑子在飞速运转。 “明宇,对不起。” 潘亚云换上一副笑脸,“是我错了,我不知道那幅画对你那么重要。我下次不会了,你别生气……” 明宇无奈地摇摇头,“亚云,不是这个原因……” 潘亚云迅速打断他的话,“我累了,想休息。我们以后再说吧。” 她快速走进房间,锁上房门。她不要让明宇说下去,她感到害怕,她害怕明宇这样直截了当地跟她摊牌,她宁愿什么也不知道。潘亚云焦虑不安地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她一时不知所措。 58 一直以来,小曼总想去见一个人,她一直很想念她。这个周末,小曼再一次回到母校。她在外语系打听到郑欣的住址,并很快找到了她的家。郑欣的家在学校的教工生活区,是学校给她分的房子。小曼来到郑欣的家门口,举手按门铃。 “谁呀?” 很快,屋子里传来声音,小曼屏住气不出声。门一下打开,露出郑欣圆圆的脸。 “郑欣!” 小曼轻喊一声。 郑欣仿佛一下子被施了定身术,立在门口,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张成一个“O”形,傻愣愣地盯着小曼。 “怎么了,” 小曼笑起来,抓住郑欣的手,“不认识我了?我是小曼。” 冷不防,郑欣一拳打在小曼的肩膀上,大声叫道:“你这个臭家伙,没良心的!这几年你跑到哪里去了,去周游世界了吗?为什么音讯全无?亏你还记得我!天哪,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郑欣激动地大呼小叫,一开口就象机关枪,逗得小曼直乐:“你这样子问问题,叫我怎么回答。你得先让我进屋呀。” “哦,对,快,快进来!” 郑欣连忙把小曼拉进屋。 小曼四下里打量了一下房间:房子装修得很舒适,家具很新,红黑相间的布艺沙发十分富有现代感,电视柜上,摆放着一排排郑欣的照片。 “他呢?” 小曼一边摆弄着照片,一边问。 “离了。” 郑欣淡淡地说。小曼惊讶地望望郑欣。 “哎,不要为我难过喔,我现在很开心。” “离了婚还开心?” “是啊,因为有爱情的滋润。” 小曼再一次惊讶地看着郑欣。 “你不知道,现在有一个研究生追我追得好热烈!” 郑欣笑得很甜蜜,离婚似乎没有对她造成太大的伤害。 “郑欣!” 小曼笑起来。 “这样不是更好吗?反正我也不是很爱那个人,离了就离了。” 郑欣拍拍小曼,“别说我了,说说你吧。让我瞧瞧── 嗯,还是这么漂亮,不愧是我们外语系的一枝花!” 小曼捏捏郑欣的嘴巴,“打你的这张嘴!” “咯咯咯。这几年你到底去哪儿了?为什么一点消息也没有?同学们都在问你!” “他们都好吗?我也想他们。下次有聚会,一定要通知我。” “你好狠心!留下一封信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不是说过一段时间就跟我联络的吗?结果一过就是三年!” “我只是去了一趟巴黎,在那里进修了几个月,今年年初才回来。现在在美国领事馆工作。” “哇,好棒喔。我就说嘛,象我们小曼长得这么漂亮,一表人才,到哪里都前途无量。对了,”郑欣突然想起什么,“你结婚了没有?” 小曼笑起来,摇摇头,“没有啊。” “那,有男朋友了吧?” 郑欣问道。 小曼不置可否地笑笑,把郑欣从沙发上拉起来,“走啊,我们出去,我请你吃饭。” 59 餐馆里。 “这么说,你跟明宇现在又在一起了?” 听完小曼的叙述,郑欣感慨地连声叹息。她皱着眉头,不无担忧地说,“可是,你也知道,他已经和潘亚云结婚了。” “我知道,我知道。” 小曼不住地点头,“所以呀,你问我有没有男朋友,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郑欣若有所思地,“唉,你们兜了那么大一圈,居然还是回到原点,真是不可思议。”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直到现在我还好象在做梦一样。” “明宇确实很爱你。你知道吗,你走的那天,他发疯般地到处找你,几乎要把学校翻个底朝天,从来没见过一个大男人伤心成那样,看了都让人心酸。” “所以老天爷又要我们在一起了,也许这就是命。” “你相信命运了?” “是,我决定接受命运,暂时不去做抗争。”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不是更复杂了吗?” 郑欣眉头紧皱。 小曼低头不语。 郑欣叹口气,“明宇跟你,你们两个人的性格都太执着。执着是好事,但不能过于执着,对人对事都是如此,适当的时候,应该学会放手,象我这样。” 小曼笑笑,“我当年不是就放手了吗?” “放手不等于放开了心怀。” 郑欣认真地说,“不然,你不会这么久都不来找我。” 小曼捏捏郑欣的鼻子,笑着说:“还在生我的气吗?不要生气,我向你赔罪还不行吗?” 郑欣看着小曼,“你要真是这么轻松才好,不要在我面前笑得这么难受哦。” 郑欣的话触到了小曼的神经,她垂下眼睑,神情黯然下来。 “对不起。” 郑欣不忍看到她伤感。 “没关系。” 小曼幽幽地说,“你一定在心里骂我了,骂我不争气,为什么要去做别人的情妇。” “不是,我没有这个意思!” 郑欣急忙说。 “这是事实。” 小曼抬起头,“‘情妇’是除了‘夏娃’之外,对女人最邪恶的用语,我现在已经沦为情妇了。” “小曼!” 小曼眨眨眼,勉强笑笑,“也许是我前世欠了他的,要我今生这样来还。” 郑欣横过来一眼,“我看啊,是他前世欠了你的才对。你们两个啊,唉。” “怎么,你不想祝福我们?” 郑欣又叹口气,“说实话,就象你当年不知如何祝福我一样,我现在也不知道该不该祝福你们。” 小曼突然拉起郑欣的手,动情地说:“郑欣,能再见到你真好,我真的好想你。” 郑欣撇撇嘴,“这些肉麻的话还是留着说给明宇听吧。哇,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郑欣夸张地搓搓手臂。 “铃铃铃。” 小曼的手机响起来。小曼从包里掏出电话,“喂,明宇吗?” 小曼朝郑欣挤挤眼睛。“你猜我现在跟谁在一起?……是郑欣。对呀,……我今天回了学校,我跟她在吃饭……真的吗?好,我问问她。” “明宇说晚上想请你喝酒,他说他很想见你!” “是吗?好啊,真的有好久没见过他了。” 郑欣高兴地说。 小曼突然想起什么,她俏皮地眨眨眼睛,看着郑欣,“哎,把你那位研究生也叫上,让俺瞧瞧。” 郑欣挑挑眉毛,眼珠子“咕噜”一转,爽快地答应:“好吧,不过,” 她扬起拳头,作状地在小曼面前晃晃,“到时可不许说我坏话!“ 小曼“嘿嘿”地笑起来。 60 一年一度的春节来临。 除夕的中午,潘亚云早早给明宇打了一个电话。“明宇,今天晚上要回我父母家吃年夜饭,不要忘了。” 潘亚云的父亲、明宇的岳父,如今已经升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长,统管全区的经济建设。 “知道了。” 明宇放下电话,想了想,又往小曼的公寓里打了一个电话。 “小曼,对不起,今天晚上我要和亚云她的家人一起吃饭,所以,不能陪你了。” 明宇的语气充满歉意。 “我知道,没关系。” 小曼体谅地说,“你去吧,不用担心我。” “小曼,对不起,” 明宇顿了顿,“你不要胡思乱想。” 小曼笑起来,“不会,你放心。年夜饭当然应该和家里人一块吃。” 放下电话,小曼坐在沙发上发起呆来:一个人,去哪里吃饭呢?郑欣回老家了,继母也带着弟弟回她丈夫的老家了,同事们都没空,所有人这个时候都在和家人团聚。多少年了,小曼已经记不得有多少个春节都是自己一个人过的,今年也不例外,她已经习惯。不知从哪里飘来一阵红烧肉的香味,还有糖醋鱼的味道,肚子饿了。小曼站起身,穿上外套,走出家门。 街上行人稀少,连马路上的车辆也不多,现在最热闹的地方大概是酒楼吧。一个人上酒楼一定显得很傻,而且肯定没位置,上哪儿吃呢? 麦当劳餐厅里一个客人也没有,小曼买了一大堆食物:冰淇淋、可乐、薯条、苹果派,还有汗堡包,摆了满满一桌子。小曼双手合十,闭上眼睛,然后睁开── 开吃。 吃完她的年夜饭,小曼走出麦当劳餐厅。街上的行人逐渐多起来,大街上到处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欢乐祥和的气氛。天气特别冷,小曼裹了裹身上的黑呢大衣,走在喧闹的大街上:为什么明明爱着一个人,心里却空空的呢?不知是谁说过,孤独不是与生俱来,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便是孤独的开始。一串汽球飘过来,小曼发觉自己已不知不觉走到花市门口。花市是这里过年的一大特色:每逢春节,从年二十八到年三十,都会举办三天三夜的花卉集市,集市上售卖各种各样的花卉,桃花,菊花,水仙,还有金桔,吊钟,蝴蝶兰,应有尽有。买一束回家,花开富贵,以应吉祥喜庆之意。除夕夜里十二点一过,花市便自动散集。这里的人通常吃完年夜饭都会来花市逛逛,叫作“行运”。花市里人头涌涌,叫卖声不绝,许多人手里捧着刚买下的鲜花。小曼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时在某个摊档前驻足,观赏花木,今年的冬天特别冷,鲜花价格奇贵。突然,小曼看见不远处有个小男孩在哭,小曼望望四周,不见大人。她走过去,弯下腰,轻声问那个小男孩: “小朋友,你怎么了?” “呜……呜,我奶奶不见了。” 小男孩看上去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哭得好伤心。 是一个走丢了的孩子。小曼望望四周,并不见有人来。偌大的体育中心,走一圈都需要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 “你知道你家住哪儿吗?” 小曼问。 小男孩摇摇头。 “你知道你爸爸妈妈的电话吗?” “我和奶奶住。” 小曼想了想,决定先在原地等一等。“来,姐姐和你坐在这。我们在这里等一等,看看奶奶会不会来,好不好?” 小男孩点点头。小曼怜爱地拍拍他的小脑袋,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她牵着小男孩的手在路边的花基上坐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61 明宇在岳父岳母家吃完晚饭,接着又陪岳父以及几个朋友在家打麻将。他整晚的心思全然不在牌桌上,抽个空档,他往小曼的公寓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小曼不在家,会去哪里?明宇接着拨通了小曼的手机。 “喂,你好。” 是小曼的声音。 “小曼,你在哪里?” 明宇听到电话那头十分嘈杂。 “哦,我在花市。” “一个人去花市吗?什么时候回家?” “我现在还不能走,我和一个走丢了的孩子在一起。” “什么?怎么回事?” “是这样……” 小曼向明宇做了简单说明。 “好,” 明宇马上说,“你站在那里别动,我马上过来。” 没等小曼回答,明宇已挂上电话。他走回房间,对岳父岳母点点头,“抱歉,爸爸妈妈,我有点急事要出去一下,你们慢慢玩。” 说着,明宇抓起外套。 “好,你去吧。” 潘区长说。 潘亚云脸色一变,把头从牌桌上抬起来,阴冷地盯着明宇。明宇看了她一眼,打开房门走出去。 当明宇找到她们的时候,小曼已和那个小男孩在路边坐了将近一个小时。小男孩的身上穿着小曼的大衣,长长的一直拖到地上。 “现在怎么办?” 明宇问小曼。 “这样吧,我和他继续在这里等;你到花市管理处去广播,可以吗?” 小曼的嘴唇冻得发白,明宇心疼地脱下外套,把它披在小曼身上。 “快去吧。” 小曼说。 “好。” 明宇转身跑开。 半个小时后,小男孩终于见到了他的家人。 “谢谢!谢谢!” 小男孩的家人使劲握住明宇的手。 “不用,不用。” 明宇不好意思地偷眼看看小曼,小曼正站在一旁看着他直乐。 送走小男孩,小曼松了一口气。她抱歉地看看明宇,“抱歉,打扰了。其实你不用过来,我一个人就行了,你快回去吧。” 明宇不满地扳起小曼的肩膀看着她。“怎么对我说这么客气的话?以后要是有这样的事,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可是,你不是和亚云的家人在一起吗?我怕打扰到你们。” “又来了。记住,我的电话二十四小时开着,只要是你找我,无论什么时间,无论什么地方,我都会赶过来。” 小曼温柔地笑起来,“现在已经没事了,你回去吧。” 明宇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牵起小曼的手,“既然已经出来了,我还想逛逛花市呢。” “可是,不要紧吗?”小曼担心地问。 “不要紧。” 明宇对她笑笑。突然间,小曼觉得连空气都变得温暖起来,那一盆盆的鲜花仿佛都在向他们绽放着笑容。新年的钟声响起,“嘭,嘭嘭”,一束束烟花射向天际,在深蓝的夜空中绽开一朵朵绚丽的花,接着象流星雨般散落下来,照亮了每一个人的脸庞。 “新年快乐。” 小曼轻轻对身旁的明宇说,烟花把她的脸庞照得格外明亮。 明宇吻了吻小曼的额头,温柔地说:“新年快乐!” 今年的除夕夜特别美,终于有一个心爱的人陪在身边。小曼仰起头,注视着那五彩缤纷的夜空,心中充满无限暖意,一个多么美好的新年。 62 明宇回到岳父家,麻将刚刚结束。明宇帮着收拾了一下桌子,然后与潘亚云一起离开。一路上,潘亚云黑着脸,一声不吭。快到家的时候,她突然开口问道:“刚才你上哪儿去了?” 明宇手握方向盘,平静地说:“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刚才我和小曼……” “算了,你还是不要说了。” 潘亚云赶紧打断明宇,她没有勇气听。明宇的坦白,让她心寒,她宁愿他对她撒谎。崔明宇,你一定要对我这么残忍吗? 回到家,明宇走进浴室洗澡。潘亚云偷眼望了望浴室紧闭的门,侧耳倾听从浴室里传来的水声。她蹑手蹑脚地走到沙发前,拎起明宇的外套闻了闻,一只手伸进外套口袋里摸索,掏出明宇的手机。潘亚云轻轻按键,屏幕上跳出一行数字,她死死地盯着那一排号码。 第二天,明宇在父母家吃完晚饭,驱车来到小曼的公寓。当他走进屋,惊奇地发现小曼正愁眉苦脸地对着餐桌上的一堆麻将牌琢磨,那样子十分认真。明宇笑起来, “你在做什么?” 他问。 小曼挠挠头,噘起嘴巴,“看得我眼睛都花了,这么多怎么记啊!” 明宇哈哈大笑起来。 小曼眼睛一瞪,“不许笑!听见没有,不许笑!” “你在做什么?” 明宇好不容易止住笑。 “我在学打麻将啊!” “为什么突然想学打麻将?你不是不喜欢吗?是不是想将来陪我去打?” “才不是呢。” 小曼撇撇嘴,“因为有几个外国同事想学,他们对中国的‘国粹’很感兴趣,要我教他们,可是我也不会呀。” 明宇挑挑眉毛,把两手插在裤袋里,仰起头,一副不屑的模样。“高手就在眼前,怎么舍近求远呢?“ 小曼眼睛一亮,立刻拽住明宇的手把他往桌子前拉:“好啊,高手,快点教我!” 明宇抓起一张牌,“这叫什么?” “这叫──筒。” “什么桶,还脸盆呢!这叫‘筒子’。这是几筒?” “一、二、三……” 小曼数了半天,“……九筒!” “以后不许数,看到形状就要知道是几条几筒。” “哦。” 小曼乖乖地象个学生。 明宇摇摇头,“我看,你对赌真是一窍不通哎。” “不懂不是很好吗?不是说十赌九输吗?” “那不行,那怎么做崔明宇的女人?” 明宇笑笑,“以后你还要陪我去外面应酬呢。” 小曼一怔,怏怏地说:“不会打牌,就不能做崔明宇的女人吗?” “当然不是。” 明宇笑着揽起小曼的腰,“我是说你也应该熟悉一下这些东西,将来才能做我的贤内助,不是吗?带着这么漂亮的老婆去应酬,要是她对此一窍不通,别人会觉得很奇怪喔。” 明宇开玩笑地说。 “要是我学不会呢?” “你这么聪明,怎么可能学不会呢?对了,过两天我要招待几个朋友上赌船,你和我一起去吧。” “赌船?” 63 “马里亚娜”号赌船船身巨大,通体洁白,有十二层楼高,排水量40000公吨,象个巨无霸般静静地停泊在港湾里,准备搭载腰缠万贯的金客们,去海上狂欢。 第一次踏上这所豪华的游轮,小曼兴奋得象个孩子。对她来说,这是一个完全未知的世界,充满新鲜和刺激。与明宇同来的几个朋友,身边都带着女眷,涂脂抹粉,打扮得十分妖娆,看上去不象做正经事的人家。小曼一个也不认识,她没有多问。当明宇把她介绍给他的朋友们时,所有人都用一种好奇的目光盯着她,那种目光让她很不舒服,她隐忍了这种目光,也许是他们对她还不熟悉的缘故。上船后,小曼第一时间把这艘巨无霸上上下下游个遍,这里有好多客房,还有夜总会,游泳池,自助餐厅,酒吧,甚至还有电影院。 “我要去游泳!” 小曼气喘吁吁地跑回客房,打开行李袋找游泳衣。 “不怕冷吗?” 明宇问。 “水是恒温的。”小曼找到游泳衣,看看明宇,往浴室走去。 明宇笑着问:“是不是还要锁门?” 小曼回头白了他一眼,“啪”一下把浴室的门锁上。换好游泳衣,小曼披上一件浴袍走出来,发现明宇还靠在门边。 “做什么?” 小曼问。 “帮你把门啊,” 明宇戏谑道,“怕有坏人。” 小曼捏起拳头在明宇的身上猛捶,“讨厌,坏人就是你!” “哈哈哈。” 明宇大声笑起来。 于敏丽穿着一件金黄色的泳衣惬意地靠在游泳池边的沙滩椅上,她慵懒地伸长腿,呷了一口果汁。一个清秀的女人走过来,“请问,这里有人吗?”,她指指于敏丽身旁的椅子。 “没有。” 于敏丽回答。 女人对她笑了一下,脱下身上的浴袍,露出一件黑色的泳衣,皮肤白晳。身材不错,于敏丽心想。女人把浴袍放在躺椅上,走向泳池,她轻轻滑进泳池游起来,动作十分优雅。这时,又从门口走进来一帮人。 “丽丽!” 于敏丽循声望去,差点没笑出声来:是小红,从前在夜总会一起坐台的姐妹,后面居然跟着崔明宇和他的几个朋友。真是冤家路窄!于敏丽的眼珠子一转,立刻绽开花一般的笑容应道: “小红,是你!” 崔明宇看见于敏丽,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他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很快镇定下来。他漠然地从她身边走过,仿佛彼此并不认识。 “丽丽,这么巧,你怎么也在这里?” 那个叫小红的女人问道。 “是啊,真巧,没想到在这里碰见。” 于敏丽一语双关地说,向明宇瞥过去一眼。 “和谁一起来的?” 小红凑近前,故意压低声音,“又钓上大鱼了?” 小红与于敏丽曾同在一个夜场里混,彼此之间对对方的底细都很了解,心照不宣。 于敏丽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看看小红身边的男人,调侃道:“你不也上岸了吗?” 泳池里的黑衣女人爬上来,朝明宇走去,明宇微笑着递给她一条毛巾。于敏丽挑高眉毛,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篾的笑声,“那个女人,是崔老板的新欢吧?” “那还用说。” 小红坏兮兮地笑道。 “她是哪路货?” “不清楚。我也是第一次见她,还没怎么说话,她好象不太爱讲话。” 这时,一个挺着个啤酒肚子的男人走过来,“丽丽,走吧。” 于敏丽站起身。 “晚上,下去吗?” 小红问。 “当然,要不来这干嘛?” 于敏丽跟在那个啤酒肚男人身后,用眼角的余光扫视一下那两个人,对小红说,“我先回房间去了,晚上见。” 自助晚餐非常丰盛。由于刚游完泳的关系,小曼觉得肚子特别饿,吃得比平时多。 “哇,你吃那么多,不怕胖吗?” 一个女人问道。 胖?小曼从来没担心过。她冲那个女人笑笑,“不会呀。” 她说。 “崔,等会下去要和你一试身手。” 一个朋友对明宇说道。 明宇笑笑,把手一摊,“随时奉陪。” “上次被你大小通吃,那口气直到现在我都咽不下去。” 明宇大笑,“你还敢提上次,上次要不是你临阵逃脱,怎么会让你这么快就复原!” “我有个预感,” 一个朋友兴奋地搓搓手,脸上放着光彩,“今晚我会顺风顺水。” “你每次都有预感,可一到关键时刻就不灵了。” 小红叫道。 “闭上你的乌鸦嘴!小心我揍你!” 众人笑起来。真的那么激动人心吗?看着他们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小曼觉得很有趣。 “诶,你从前来玩过吗?” 一个女人问正在埋头吃饭的小曼。 “啊?”小曼抬起眼睛,摇摇头,“没有,我没玩过。” “有空的时候一起打场麻将。” 一个朋友对小曼说。 “我不会打。” 小曼说。 “抽根烟。” 一个朋友突然把一根烟递到小曼面前,眯着眼盯着她。 “谢谢,我不会抽。” 小曼连忙说。 “崔,你带的这个小朋友好腼腆。” 那人对明宇挤挤眼。 “好了,你们不要闹了。” 明宇过来帮小曼解围,“她跟你们不同,她什么也不懂。” “你是,做什么的?” 那人饶有兴味地盯着小曼问。 “她是法语翻译。” 明宇代她回答。 “哦──” 那人把声音拖得老长。众人用一种更加奇异的目光望着小曼。 船已驶入公海,这时候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楼下的大厅了。小曼曾经在电影里见过这种场面,现在身处其中,立刻感觉到了那种扣人心弦的紧张氛围。这里汇聚着各形各色的人种,交织着各种各样的语言;每一张赌桌前,每一堆筹码后面,映衬着一张张充满欲望的脸。上至谦谦君子,下至市井小民,随着每一局的开局结束,或狂喜,或失望,或沮丧,或落破,全部写在脸上,一览无遗。 “给。” 明宇把一盒筹码放到小曼手中。 盒子沉甸甸的。“这里,有多少?” 小曼问。 “六万左右。” 明宇轻松地说。 “六万?” 小曼惊呼一声,瞪大眼睛。 “嘘──” 明宇把脑袋凑到小曼的耳朵边,“给我点面子,不要大惊小怪,大家都看着你。” “可是,” 小曼小声说,“我不会玩。” “放心,有我嘛。” 明宇说着,拉小曼在一张铺着绿色的绒布的赌桌前坐下。“这是最简单的买大小。九点以下为小,九点以上为大,你也可以买‘围色’,就是三粒骰子的点数一样。来,试试吧。” 小曼定定神,在“小”方格里押上两个筹码。“买定离手,一、二、三,开──” 小曼定睛看看台面上的三粒骰子:三三一,小。 “赢了?” 小曼看看明宇,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明宇笑着点点头,收回筹码。“这回买大一点。” 小曼于是在“大”方格里放上十个筹码。 “买定离手。一、二、三,开──二二四,小。” “哗”一下,大方格里的筹码顷刻间全被刮走。小曼眨眨眼睛,转头无助地看看明宇。明宇笑笑,“走,我带你去玩别的。” “这叫‘21’点。” 明宇和小曼在另一张桌子前坐下,“荷官,发牌。” 荷官的两只手灵巧自如,动作娴熟,象个表演的魔术师。他发给小曼一张‘5’,又发给一张‘7’。 “还要吗?” 小曼问明宇。 “要一张吧。” 明宇说。 荷官又发给一张牌,是‘8’。 20点。“不要了。” 明宇说。 “然后呢?” 小曼问。 “还要看别家的牌。” 这一把明宇赢了。“下一把你来玩,我不出声。” 荷官又开始发牌。小曼的第一张牌是‘10’,第二张发了个‘2’,小曼示意荷官继续发牌,又是个‘2’,小曼看看明宇,明宇笑而不语。小曼迟疑了一下,感到自己的手心在冒汗。她又要了一张牌,翻开一看,小曼的心咚咚跳起来──‘10 2 2 7’,21点!小曼当场笑起来。 “对,没错。你看,很简单。” 明宇笑着说。 小曼继续玩下去,运气似乎不错,连赢了好几把,筹码越堆越高。 “运气不错!” 突然从身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小曼扭过头,认出是下午在游泳池边那个穿金黄色泳衣的女人── 小红的朋友。 “你好。” 小曼微笑地向她点点头。 于敏丽一屁股坐在小曼的旁边,完全没有理会明宇。她笑容可掬地对小曼说:“我也来沾沾你的好运气。” 明宇不动声色地斜视着于敏丽,眼里闪过一道寒光。 “其实,我也不太会玩。” 小曼用手指指身旁的明宇,“是他教我的。” “是吗?” 于敏丽看了看明宇,笑得很诡媚,“一起玩吧。” 明宇皱皱眉,一言不发。几盘下来,于敏丽输的多,赢的少。她叹口气,对小曼笑笑,意味深长地说:“看来,我的运气没有你好。” 明宇呼一下站起来,拉起小曼,“我们去那边看看。” “再见。” 小曼对于敏丽笑笑,随明宇离开。 于敏丽望着两人的背影,“嗤。”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怎么样,辉哥?” 大厅另一角,明宇凑到那个叫辉哥的人的身旁。 “妈的,十几万了!” 辉哥心有不甘地骂道。 十几万!小曼倒吸一口冷气,心跳不已。 明宇笑笑,“悠着点。” 辉哥用手一指,“你小子可要陪我,今晚不许睡觉,通宵!” 明宇大笑,“好,好好。” 小曼独自玩了一会儿,看看手表,已将近午夜两点。她望望四周,明宇正与他的朋友们玩得兴致勃勃。小曼觉得有点头晕脑胀,她站起来,离开大厅。 站在甲板上,被冰凉的海风一吹,小曼立刻感到头脑清醒许多。她闭上眼睛,微微仰起头,任凭海风在脸上吹拂。 “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小曼回过头,又是那个叫丽丽的女人。 “哦,在里面呆久了,想出来透透气。”小曼说。 于敏丽踱到小曼身边,笑魇如花。“我叫丽丽,你是──” “我叫小曼。” “小曼。” 于敏丽仔细打量着小曼,“看样子你是第一次上这儿来?” “是,所以不太会玩。你呢,怎么不玩了?” “手气背,今晚输了不少。” “是啊,好象来这里玩的人都是输多赢少。” 小曼笑着说。 两个女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你是做什么的?” 于敏丽突然问小曼。 “我是做翻译的。”小曼回答。 “翻译?” 于敏丽挑高眉毛。 “法语翻译。” “哦。” 于敏丽眨眨眼:一个法语翻译?“那你跟明宇是怎么认识的?” 明宇?小曼一怔:她不记得自己曾经向这个女人提起过明宇的名字,她叫得好亲热!小曼抬起眼睛,第一次认真地把面前这个女人仔细地看了一眼,怏怏地问:“你跟明宇好象很熟?” 愚蠢的女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她兴灾乐祸地笑笑:“也不算很熟,只是认识而已。” 认识?小曼想起明宇自始至终从来没有表现出他曾经认识过她,无论是在游泳池边,还是刚才在大厅里,明宇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打过。小曼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一幕似曾相识── 想起来了,许多年前,她第一次去明宇家的时候,潘亚云也是象这样,在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步一步接近她、打探她,让她猝不及防。那情景与现在何其相似!是的,回想起来,我们实在太常碰面,这应该不是偶然。小曼轻叹一声:我的反应怎么总是这么迟钝。明宇,丽丽,不,这不可能。 “你们在谈什么?” 身后又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把两个女人都吓了一大跳。两人同时回过头,只见明宇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她们身后,两只手插在裤袋里,脸上的表情极不自然,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们。 “没什么,我们只是闲聊。” 于敏丽赶紧说。 明宇看看于敏丽,又看看小曼。他走过去,把手搭在小曼的肩上,“进去吧,外面风大,小心着凉。” 小曼一言不发地随明宇往里走,快到门口时,明宇对小曼说:“你先进去,我想抽根烟。” 小曼含蓄地看看明宇,欲言又止,转身走进大厅。直到小曼的背影消失在大厅的人群里,明宇才转过身。他一步一步踱到船舷边,站在于敏丽的旁边,两眼望着船舷外漆黑一片的大海,冷冷地问: “什么意思?” 于敏丽心虚地晃晃脑袋,“没什么意思。只是好奇,想看看让崔老板如此在意的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收起你的好奇心。” 明宇的声音冷酷得象一把刀子,“不要给我惹麻烦。” 于敏丽叹口气,“哼,有钱的男人都一样,永远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明宇冷笑一声:“不要告诉我你不喜欢有钱的男人。” 于敏丽走近前,挽起明宇的胳膊,亲昵地说:“不要生气嘛,人家今天手气好背。” “我说过,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我跟你已经两清了。” “我知道,我知道。” 于敏丽陪着笑,“我不会给你惹麻烦。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明宇转过身,用一种蔑视得近乎鄙夷的目光扫视着于敏丽,“丽丽,你知道你最愚蠢的一点是什么吗?” 于敏丽不解地望着明宇。 “你太贪心。” 说着,明宇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递过去,冷冷地道,“我警告你,不要再靠近那个女人,这对你没有好处!” 明宇转身离开船舷,向大厅走去。 大厅里依然灯火辉煌,人气饱满。在强烈的诱惑下,人们仿佛都不知疲倦。这是一个纸醉金迷的世界,这里充满金钱与诱惑,欲望与疯狂,人在里面呆久了,会在不知不觉中堕落。再度走进大厅,小曼已经兴味索然,心情全无。她坐在大厅角落里的一张椅子上,两眼望着大厅的入口:明宇已经去了很久,还没回来,她感到他在故意把她支开。 许久,明宇终于出现在大厅的门口。“明宇。”小曼叫住他。 “怎么一个人坐在这?” 明宇的脸上挂着微笑,看不出有丝毫不悦,“累了吗?” “是,有点睏。我想回去睡觉。” “那你先回房间吧。” 明宇拍拍她的脸,“对不起,我可能要陪他们玩通宵。” “好。” 小曼冲明宇勉强笑了笑。 回到房间,小曼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躺在床上,两眼望着天花板发呆。 明宇一直到早晨八点钟才回到房间。小曼睡得正熟,明宇轻手轻脚地把行李收拾好,走到床边,轻轻把小曼拍醒: “宝贝,起床了。” “……嗯,” 小曼睡得迷迷糊糊,“几点了?” “八点多,一会儿船就要靠岸了。” 小曼坐起来,看着衣衫整齐的明宇,“你一晚都没睡吗?” “没有,刚回来。到香港的酒店再睡,我们在香港停留一天。” “你不累吗?” 小曼问。 “还好。” 明宇趴在地上做了三十个俯握撑,他的胳膊强壮有力,身体素质极好。小曼呆呆地坐在床上看着明宇做完运动,好象还没睡醒。明宇做完运动,从地上爬起来,看见小曼还坐在床上发着傻呆,笑起来: “发什么呆呢?快去刷牙。” 登船靠岸时,小曼没有看到于敏丽的身影。在酒店安顿好后,大家都十分困倦,于是各自回房歇息。小曼一直昏昏沉沉地睡到傍晚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是她的手机在响。小曼从棉被里伸出一只手,从床头柜上拿起电话,“喂,哪位?” “你是王小曼吗?” 电话里一个女人的声音。 “是,你哪位?” “我是潘亚云。” 小曼呼一下坐起来,睡意全消,她迅速瞥了一眼躺在身边的明宇。 “好久不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现在应该和我的丈夫在一起吧?” 小曼下意识地掀开被子下床,赤着脚走到窗边,仿佛潘亚云有千里眼,此刻能看到房间里的一切。 “王小曼,真的是你!” 潘亚云的声音由远而近,由小变大。“你知不知道你很无耻?你知不知道你正在破坏一个幸福的家庭?你知不知道你正在扮演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你这个狐狸精!无耻!恶毒!……” “谁的电话?” 明宇不知什么时候醒来,突然从后面揽住小曼,小曼一惊,手机掉在地上,电池从电话里摔出来,她用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明宇。 明宇被她的模样吓了一跳,他从地上捡起电话,重新装好。“你怎么了?” “……我要回家。” 小曼突然说。 “好,我们明天就回去。” “我现在就要回家!” 小曼大声说。 “你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明宇焦虑地问。 “没什么,我就是想回家!” 小曼突然哭了。 明宇慌了神:他从来没见过小曼发这么大的脾气,此刻的她象个蛮不讲理的孩子。 “好好好,我们回去,马上回去。” 他急急地说。 64 回来的路上,小曼一直不说话。直到回到公寓,明宇这才开口问小曼:“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吗?” “我很累,想一个人呆会儿。” 小曼冷冷地说。 明宇不安地望着她,“可是,你总该让我知道你生气的原因呀。” “我不想说。” 小曼低着头。 “你这样子,我会很担心。” 小曼突然抬起头,直视着明宇的眼睛。“其实,你跟那个丽丽,你们早就认识,是吧?而且不只是认识……” 明宇一愣,下意识地避开小曼的目光,“我……” “我曾经一度感到迷惑,因为在你的眼神中有一种我读不懂的东西,一种让我感到陌生的东西,我读不懂那是什么。但是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我并不是你的唯一,你已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大男孩崔明宇,你是崔总、崔老板,不是我的明宇!你走吧,” 小曼垂下眼睑,失望地说,“我不想再见到你。” “小曼!” “离开这里!” 小曼提高声调。 明宇无地自容,他怏怏转身,走到门口,站立片刻,“不,不要!不要离开我!” 他恐惧地瞪大双眼,走到小曼面前,双手紧紧抓住她的胳膊。 小曼无动于衷,把头扭向一边。明宇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小曼,然后,他缓缓跪下去,象一个向上帝忏悔的信徒。“我错了,请你原谅我,宽恕我之前的那些行为。三年前因为你的不辞而别,让我一直耿耿于怀。我常常出去喝酒、夜不归宿,我不知道,如果没有重新遇见你,也许我会一直这样堕落下去;你让我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心中没有爱,也就没有了坚持。” “我的出现,只是填补了丽丽的空白。” “不,不是这个样子。我从来没有把你和那些女人相提并论!” “那些女人?哪些女人?我为什么可以认为自己是例外?” “因为你是不同的!” 明宇急得快要哭出来。 “你在狡辩!” “好,你怎么说都对,我不狡辩。只是有一点你必须要知道,自从重新遇见你之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其他任何一个女人!我从来没有只把你当成我的情妇,你是我想要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对这一点,你不可以怀疑!” 小曼被他的话搅得心烦意乱,她没好气地说:“你起来。” “除非你肯原谅我。” 明宇腆着脸。 “你起不起来?” 小曼大喝一声。 “好,我起来!” 明宇慌忙站起来,顺从地靠在墙边,俯首贴耳,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已经很晚了,你回去吧。” 小曼的语气平和了些。 “还是要赶我走吗?” 明宇委屈地看着小曼。 潘亚云的电话余音缭绕,小曼叹口气,幽幽地说:“你还是回去吧。” “我可不可以留在这里?” “不可以。” 小曼斩钉截铁地说。 明宇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好吧。我明天再给你打电话。” 明宇回到家,潘亚云在外面打麻将还没有回来。明宇洗了个热水澡,换上睡衣,走进书房。他打开电脑,习惯性地朝电脑旁瞥了一眼:相框里不再是那幅黑白素描,不知什么时候被换上了一张潘亚云与他的结婚合影。明宇拿起相框看了两眼,反手把它扣在桌子上。他身体向后一仰,靠在大班椅上,思考着该如何展开这场艰难的谈判。 第二天中午,潘亚云睡到很迟才起床。昨天手气不好,输了好几万。她打着呵欠走出卧室,看见明宇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潘亚云没有理会,涮牙洗脸,准备弄点吃的。 “在家里吃饭吗?” 潘亚云问明宇。 明宇放下报纸,看着潘亚云,语气平静地对她说:“亚云,你坐下,我们谈谈。” 潘亚云甩甩头,“我不想谈,没什么好谈的。” 说完她想走开,被明宇一把拽住。 “你不要再逃避了,我们必须谈一谈。” “谈什么?我们需要谈什么?我今天心情不好,你不要惹我!” “亚云,你不可以总是回避这个问题,让我们心平气和地来解决这个问题,好吗?” “心平气和?你要我怎么心平气和?” 潘亚云激动地说,“我已经容忍你到这种程度,你还想要我怎么样?” “你不需要这么辛苦地来容忍我,对不起,我们,还是离婚吧。” “为什么?就是为了那个王小曼吗?” 潘亚云咬牙切齿地,“三年了,我以为你已经把她忘记。我们不是一直生活得很好吗?我难道不是你明媒正娶的妻子吗?可是现在她一出现,你的心立刻就飞到她那里去了!” “我的心从来没有离开过她。” 明宇幽幽地说。 潘亚云大喊一声:“崔明宇,你不要欺人太甚!” “亚云,” 明宇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和,“对不起,真的很抱歉。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请你原谅。” “够了!我不想听。” 潘亚云冷冷地说,“如果你为了那个女人要跟我离婚,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亚云,” 明宇苦恼地叹口气,“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固执?为什么一定要钻牛角尖?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很痛苦。你还年青,我们都还很年青,结束这段生活,你还可以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说得好轻松。” 潘亚云的眼眶里充满泪水,“明宇,你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心,你从来没有体会过我的感受。我们是夫妻,我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难道你一点也感觉不到吗?” “亚云,对不起。” 明宇感慨地说,内心充满歉意,“你很好,这我知道,但是我不能欺骗自己的心。如果我们继续这样生活下去,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是因为我不能怀孕吗?是不是因为我不能为你生儿育女?” 潘亚云突然问道。 明宇摇头,“不是,完全不是这个原因。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问题!” “不!你一定很在乎!你嘴上不说,但是你心里一定很在乎。” 潘亚云突然抓住明宇的双臂,急切地摇晃。“我已经去做了输通术,我已经做了手术了,医生说我可以怀孕了,是真的,我可以怀孕了!明宇!” 潘亚云泣不成声。 “亚云,你冷静一点,” 明宇极力安抚着她,“真的不是这个原因。我从来没有因为这个问题而嫌弃你,况且你现在不是已经好了吗?你应该对自己更有信心才对!” 潘亚云拼命摇头。“明宇,你喜欢她,我知道。好,你去找她吧,我不会拦你,我不会责怪你,你愿意呆多久就呆多久,我不会管你。就让她做你的情人,直到你厌倦。我会等你,我和这个家,会一直在这里等你!” “这是什么话!” 明宇瞪大眼睛。 “总有一天,你会厌倦的,你一定会回到我身边来的。” “亚云,你这是在自欺欺人!” 潘亚云满脸泪痕,她声嘶力竭地喊道:“我已经退到这个地步,你还想怎样?还想怎样!不要逼我,我不离婚,我就是不离婚!” 她哭喊着,冲出家门,向外跑去。 “亚云!亚云!” 65 春节假期结束,小曼如常上班。虽然心情不是很好,但只要一投入工作,就可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 “处长,这是今年这批法国留学生的名单及资料。” 小曼把一叠文件放到处长的办公桌上。 “好。另外,小曼,北京那边有两对法国夫妇想在中国领养孩子,可能过几天需要你上一趟北京,协助他们一下。有问题吗?” 处长说。 “没问题。” 小曼爽快地回答。 回到办公室,小曼接到了郑欣打来的电话。 “郑欣,你回来了!” 听到郑欣的声音,小曼立时高兴起来。 “嗯,回来了。我给你带了点辣椒萝卜和干豆角,晚上一起吃饭吧?” “好啊,” 小曼高兴地说,“我下班后去你那里。” 下了班,小曼直接来到外语系,郑欣正在办公室里等她。 “小曼,快进来。” 郑欣向她招招手。小曼走进去,不停地左看右看,熟悉的环境,亲切的感觉。以前读书的时候,这里是大家经常出入的地方。由于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办公室里空无一人,老师们都走了。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亲切?”郑欣笑着问。 “嗯。好象连办公桌的位置都没变。” “我给你看样东西。” 郑欣从抽屉里捧出一本厚厚的相簿。 翻开相簿,小曼看见了一张张昔日熟悉的面孔,这是在她们毕业典礼的那天照的,一个个身穿黑色的学士服,头戴镶着红缨子的学士帽,脸上挂着阳光般的笑容。 “瞧,这是我和你。” 顺着郑欣的手指,小曼看见了昔日的自己:一个清新可人、踌躇满志的女学生。 “瞧,朱朱,多可爱。还有我们的班长刘新武,师爷阿文……海南仔,那个发音老发不好,经常被同学们笑的活宝。” “真想他们。” 小曼的鼻子酸酸的,“要是不毕业该多好,永远呆在学校里。” “得了吧。要是叫你一辈子呆在学校里,你又腻味了。人就是这样,念书的时候想快点毕业,毕业后工作了又想回到学校。” 郑欣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塑料袋,“ 这是给你带的土特产。” “谢谢。” 小曼接过来,拧开装着剁辣椒的瓶子盖,“真香!你爸爸妈妈还好吧?家里人都还好吧?奶奶呢?” “爸妈都还好,奶奶前年已经去世了。” 郑欣沉默了一下。 小曼愣了愣:奶奶走了?她突然想起她看到的那副黑漆漆的棺材,这么说,奶奶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地睡在了那口棺材里面。 “奶奶一定走得很安详吧?” 小曼轻轻地说。 “嗯。” 郑欣微微点点头。 小曼深吸一口气,“走,我请你吃饭去。” 她拉起郑欣的手,“我好久没有吃过湖南菜了,我们去吃湖南菜!” 湘菜馆里,郑欣与小曼面对面而坐。 “要不要叫上你的那位研究生?” 小曼笑着问。 “才不要叫他呢。” 郑欣满不在乎地说,“他整天粘着人家,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干嘛要叫他。” 小曼瞪着眼睛撇撇嘴,“真肉麻!” “你跟明宇,还好吧?” 郑欣关切地问。 小曼笑笑,有几许无奈。“你是想听到我说好还是不好呢?” “是啊,我到底是希望你们好还是希望你们不好呢?这问题真让人伤脑筋。只要你快乐就好。” “可是,我并不快乐。” 小曼怏怏地说,“我觉得很彷徨。陷得越深,内心越不安。” “你动摇了?” 郑欣看着小曼。 小曼迷茫地摇摇头,“我只是觉得好象迷失了自己。” “那是因为你总在患得患失。” “害怕得到,又害怕失去?” “是。每当面对得与舍两种选择的时候,人们更多时候会选择得,可是却忽略了需要为此付出的代价。” 是的,凡事有舍才有得。如果一味只想得而不舍,也许会失去更多。很多时候,懂得放弃,才能收获。 “那么,你是要我放弃?” 郑欣严肃地看着小曼。“我不可以代替你做选择,你该问你自己的心。” 小曼的眼睛充满迷蒙,“最不可以问的就是自己的心。” “明宇到底怎么打算?他有没有跟他老婆提出离婚?” 小曼摇摇头,“不知道。我没有问,他说需要一些时间。” “小曼,你想过没有,其实现在的情况跟三年前一样,没有解决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我知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想试一下,我们不是应该为自己而活吗?既然上天要给我这个机会,我想试一下。” “唉。” 郑欣叹息一声,“你们两个,真是一段孽缘!” “郑欣,我好羡慕你,真的。现在的你,一定好幸福吧?” 郑欣犹豫了一下,“本来,我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情的,可是……” “先不要说!” 小曼瞬即打断郑欣,“先别说,让我猜一猜,嗯,你要── 结婚了?” 郑欣瞪圆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才是你郑欣的风格啊!” 小曼歪歪脑袋。 郑欣不好意思地笑笑,“嘿嘿,还是你了解我。其实这一次他是跟我一起回老家的,我父母都见过他了,大家相处得还不错。” “咯咯咯……” 小曼突然放肆地大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喊,“郑欣,我觉得你好棒!你真的好棒!咯咯咯……” “什么呀?” 郑欣被她笑得一头雾水。 “不是,郑欣,你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离婚想恋爱就恋爱想结婚又结婚……咯咯咯。” 小曼一口气不带标点符号地说了一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郑欣拿眼瞪着小曼,气呼呼地说:“有那么好笑吗?” “不是,郑欣,我觉得你好棒,真的好棒,我们都应该向你学习。” 小曼终于止住笑,拿起纸巾擦眼泪。 “笑完了?真是的,还想叫你做我的伴娘呢。” “我当然要做你的伴娘。” 小曼拉起郑欣的手,认真地说,“郑欣,恭喜你。这一次,你一定会幸福!” “谢谢。” “真希望能象你这样,单纯地恋爱,单纯地生活。” “你也可以,只不过要先放下你的执着。” “又来了,不要说这些。嗯,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我们决定选下个月,二月二十七号。” “二月二十七号?为什么选那个日子?” “因为,” 郑欣甜蜜地笑笑,“那是我们第一次相识的日子。” “好感动!” 小曼被郑欣的幸福感染,开心地笑道,“对了,要不要我陪你去选婚纱?我们要去选一套全城最漂亮的婚纱!” “当然要。” 郑欣作状地双手握在胸前,“这个,鉴于本姑娘是第二次结婚,当然,也希望是最后一次,所以这一次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武装到牙齿!” 66 这天明宇刚回到公司,就遇到两件麻烦事。 “崔总,今天收到环保部门的通知,说我们的排污超标,要求我们进行整改。”杨秘书把两份文件递过来。“另外,今年的春季交易会,不知为什么,没有给我们安排展位。” “没有安排展位?吴经理不是早就把申请材料递上去了吗?” “递是递上去了,只是──据说今年参展的企业特别多,名额有限,只能采用优胜劣汰的方式。” “既然是优胜劣汰,我们也不可能被淘汰掉啊?你马上叫吴经理过来一下,还有,叫蔡工也过来。” “是。” “吴经理,怎么回事?” “申请材料我是已经递上去了,可是,” 吴经理诚惶诚恐,“可能迟了些。因为往年我们也递得比较迟,都没有问题,以为他们会依照惯例照顾一下老客户,所以……今年不知……怎么回事。” 明宇铁青着脸,“不要拿惯例来当作借口,你们的工作也要积极主动。失去国外订单,这对我们的损失是极大的,后果你们应该很清楚。” 他顿了顿,把语气稍微放缓,“好了,这件事情我来处理。另外,蔡工,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是什么时候下达的?” “就在昨天。” “我们的废水排放前两年刚做过调整,一直都没有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检测结果?” 吴经理和蔡工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明宇重重地把文件夹合上,“你们马上跟我一起去厂里看一下。杨秘书,备车。” “是,崔总。” 67 从厂里回来,明宇很不情愿地给岳父打了一个电话。一切都是按既往程序在操作,没有遗漏,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 “爸爸,你好,我是明宇。” “哦,明宇呀,怎么?” “是想跟您谈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您现在方便吗?” “我准备要开会,你简单点说吧。” 潘区长的语气很冷淡。 “这样,那么……” “明宇,今天晚上回家吃饭再说吧,和亚云一起来。”潘区长突然说。 “好的,爸爸。” 明宇放下电话,眉头紧锁。 潘亚云与明宇几乎同时到家。两人从各自的车上下来,互望一眼,相视无言。潘妈妈正在厨房里做菜,潘区长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 “爸,我们回来了。” 潘亚云喊了一声。 “爸爸,妈妈。” “嗯。” 潘区长抬头看了一眼明宇,摘下老花眼镜。“亚云,你去厨房帮你妈做饭,我有话要跟明宇说。” 潘亚云没吭声,走出客厅。明宇走到沙发前坐下。 “明宇,最近怎么样了?” 潘区长缓缓地问。 “爸爸,我想亚云是否已经跟你们说了?” “我想听听你自己怎么说。” 明宇垂下头,“……我很对不起你们。” “明宇呀,一个男人,一定要有责任心。俗话说,‘齐家、治国’,然后才可以‘平天下’,齐家是首要,家和万事兴嘛。两口子吵吵架,那是很正常的,每一对夫妻都会吵架,不要动不动就说到离婚。你跟亚云,你们两个也是通过自由恋爱才结合的,怎么结婚才一年就闹离婚?结婚的时候请了那么多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搁!” “爸,对不起,让您和妈妈为我们担心。有些情况,您可能不太了解。” 潘区长摆摆手,“无非是一些儿女情长的事情。年青人血气方刚,偶尔犯错误,可以原谅,但你要把握分寸,权衡利弊,冷静处理,啊?” “是,爸爸,我一定会和亚云好好沟通。” “这就对了,一定要好好沟通。你是聪明人,不用我多说。我就亚云这么一个女儿,我当然希望你们幸福。只是她在身体上……这还需要你多体谅她一些,大家互相体谅,啊。” 潘区长瞟了瞟明宇,“对了,你今天打电话给我,不是说有事吗?” 明宇犹豫了一下,没有开口。“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我这两天先处理一下,到时再给您电话。” “吃饭了。” 潘妈妈在饭厅里喊。 吃完饭,潘亚云与明宇双双离开。两辆车一前一后行驶在公路上,明宇在车上给潘亚云打了一个电话。 “亚云,你先回去,我还有事。” “随便你。” 潘亚云冷冷地甩下一句,把电话挂掉。 68 小曼正在公寓里收拾行李,明天要飞去北京。门铃突然响起来,小曼打开门,赫然见明宇斜倚在门边,一只手搭着件西装,另一只手支在门框上,眼睛定定地盯着小曼。 “今天晚上,可不可以让我在这里过夜?” 他的眼神充满疲惫。 小曼看着他,没有吭声。明宇从她身边掠过,径直走进屋里。小曼在他身后把门关上。明宇把西装搭在沙发上,他看见了沙发上的行李,顿时神经紧张起来,“你要去哪里?” “我明天要去北京出差。” “去北京出差?” ,明宇盯着她,“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本来想晚点给你打电话的。” “要去多久?” “不知道,要等事情办完了才可以回来。” 明宇将信将疑地看着小曼,自从三年前她不辞而别,他似乎变得有些神经质,他一言不发地看着她,想判断她是否在撒谎。他的样子反倒让小曼笑起来:“我真的只是去北京出差!” 明宇轻轻叹口气,紧崩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小曼,让我抱一下好吗?” 他的声音温柔得象耳语,“我要把你抱在怀里,我要感觉到你的体温。” 他伸出手,把小曼轻轻揽入怀。他闭上眼睛,用肌肤抚摸着她的脸颊,嗅着从她的秀发里飘出的清香,仿佛想把她溶化在他的怀里。“对于我来说,你太重要了,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失去你,不能失去你……” 。只有在这里,在这个家里,在她的怀抱里,他才能还原成真正的他,没有野心,没有面具,他不再流浪,她是他的一切…… 第二天清早,明宇开车送小曼到机场。早春的二月,天气清冷,树梢上却挂着新芽。透过候机室宽大的落地玻璃,可以看见停机坪上体形庞大的飞机。 “回来的时候,一定要给我打电话。” 明宇一再交代。 “是,我知道了。” 小曼从明宇的手中接过行李,“我走了。” 她走向闸口,转身回望,明宇还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她,她向他挥挥手。明宇惆怅地望着小曼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停机坪上,他不喜欢这种渐渐远去的感觉:对任何人、任何事,明宇都充满自信;唯有面对小曼,他总是脆弱得象个孩子。 潘亚云戴着墨镜,走进一家私人侦探社。 “我想了解一下这个人的情况。” 潘亚云把一张照片放在桌上。“我要知道他跟一个女人的约会,那个女人叫王小曼。我要知道她的住址以及其他情况。” 侦探把照片拿起来看了看,“就这些?” “就这些。” “行。按照行规,我们的费用是必须一次性提前支付的。” “没有问题,费用是多少?” 69 在北京领事馆,小曼见到了那两对法国夫妇。他们年纪都不大,四十来岁,其中一对夫妇身边还带着一个八岁左右的棕色皮肤的亚裔小男孩。 “你们好,我是小曼。” 小曼用一口流利的法语对他们说道,“在你们逗留中国的这段期间,我将全程陪伴,直到你们找到可以领养的孩子。” “非常感谢。” 两对法国夫妇分别与小曼握手。“我们想去西安,听说那边领养的孩子比较多。” “好的,我马上与那边联系。” 两天后,小曼带着一行人飞抵西安。从交谈中小曼了解到,这两对法国夫妇想分别领养一个三周岁以下的中国婴儿,其中提勒夫妇希望领养一个女孩,那个亚裔小男孩也是他们从菲律宾领养的;而另一对夫妇则希望领养一个男孩。这两对夫妇自己都没有孩子,家境宽裕,提勒先生还是一名游艇俱乐部的主席。他们为人十分谦和友善,与小曼相处得很愉快。 一下飞机,四个法国人迫不及待地想去参观秦始皇兵马俑。秦兵马俑声名远播,举世罕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将秦始皇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许多外国人纷纷慕名而来,一睹中国第一位皇帝的惊世杰作。小曼非常理解他们的这种心情,同时她对此也充满期盼,于是一行人很快坐车来到临潼。小曼很快在博物馆找到一名当地导游,为他们进行讲解,小曼则做传译。 1974年,西安市临潼区一个村民在打井时发现了大大小小的残肢,由此,经钻探挖掘,秦始皇陵及其兵马俑坑便逐渐展示在世人面前。这是一位在两千多年前统一了中国,建立了秦帝国的始皇帝的陵寝及其陪葬品── 一个由7000多件兵马俑组成的气势磅礴的地下军阵。进入一号坑现场,一股浓重而陈旧的泥土味扑面而来,暗红色的大土坑里,站立着一排排身穿铠甲的士兵方阵,仿如沉睡了几千年的木乃伊。每一个到这里来的人都凝神静气、屏住呼吸,为它的威严雄伟,为它的如斯完美而叹为观止。导游告诉他们,在兵马俑内出土的所有青铜兵器,剑、矛、戟、弯刀甚至包括箭头,据化验分析,全部经过铬化处理,虽然埋在土里两千多年,刚挖掘出来时,未经氧化之前,依然刀锋锐利,闪闪发光,表明当时已经有了很高的冶金技术。 法国夫妇啧啧称奇,不住赞叹:“真了不起,实在是太伟大了。” ,“中国的皇帝真是好大手笔!” ,“除了埃及的法老金字塔,无人能与其相比!” “可是,曼,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提勒先生对小曼说,“我去过北京的故宫,看过清朝皇帝们的陵墓,还有明朝皇帝们的陵墓,现在又来到这里。我的感觉是,中国的皇帝们都非同寻常地重视他们死后的葬身之所,甚至比生前的环境还要苛求奢侈,这是为什么?”看来提勒先生对中国的古代文化颇为熟悉。 小曼仔细想了想,她觉得这个问题需要认真回答。“提勒先生,这就是中国的古代对人的生与死的理解。他们认为,人在这个宇宙中的存在有两种形式:生和死。生的存在只是暂时的,而死的存在是永恒的。所以他们更重视死后的生存环境,生前死后,都要尽享富贵。” “嗯。” 提勒先生沉思着点点头,“曼,你还是个哲学家,你的话让人有一种超脱的感觉。” “可是,” 提勒太太摇摇头,“听说这个始皇帝生前杀人如麻,残酷暴虐,他死后的灵魂会得到安息吗?” 小曼笑笑,“那就要问上帝咯。如果神肯宽恕他,他还是可以上天堂的。” “哦!” 第一次来中国的提勒太太惊呼,“我以为这里的人都已经抛弃了耶稣。曼,你是基督徒吗?” 小曼笑着回答:“不,我不是。但是我读过?圣经?,我觉得耶稣是个伟大的人,他爱所有人,包括他的敌人,他甚至愿意为众人牺牲自己。” 提勒太太还是颇为惊讶,那表情就象我们听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说他读过司马迁的?史记?。这真是悲哀。 第二天,另一对法国夫妇顺利地在西安市儿童福利院领养到了一名中国男婴,倒是提勒夫妇的中国女婴暂时没有落实。等了两天,终于有消息:在一个名叫桑浦村的地方,有户人家有个两周岁的女婴可以领养,只是对方要求见见领养人。在外事办一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小曼与提勒夫妇来到了离西安市四十多公里的桑浦村。 过去秦陵附近可耕地不多,方圆几十里都是寸草不长的沙石荒滩,农民们过的是紧巴巴的穷困日子。自兵马俑开发后,兴旺的旅游业带动了大批的附属产业:开饭馆、制作手工艺品,农民们与来自不同国度、不同肤色的人做生意,贫苦的生活状况得以迅速改善。但秦陵以外的一些农村,沾不到秦陵的光,生活依然比较贫困。小曼他们来到的这个桑浦村就属于这一类。这里没有秀丽的青山,没有奔流的河水,有的只是贫瘠的土地和窄窄的仅容一辆马车通行的石板路以及古旧的房屋。踩在凹凸不平的湿润的青石板路上,脚下感觉很硬朗。崎岖的石板路把他们引向一扇破旧的木门,门上的铁锁已生锈发黄。推开那扇虚掩着的木门,有一个小小的院落,院落里有个天井,前后相通,左右相连,门坎过去又是门坎,均用灰白麻石铺砌。 “关喜,关喜啊!” 村长朝屋里大声喊,“人来了。” 一个瘦削的男人从里屋走出来。 “这就是孩子的爸爸。” 村长介绍说。 “快请进。” 男人连忙掀起帘子,把客人让进屋里。 房间光线很暗,也很潮湿,小曼看见床上放着一个不满两周岁的女婴,很干净,衣服象是新的,也许是知道今天要被抱走的缘故。 “这就是那个孩子?” 陪同的人问。孩子的爸爸点点头。 小曼走到床沿,轻轻把小婴儿抱起来。婴儿胖乎乎的,长得很端正,肤色红润,看起来很健康,而且很爱笑,看见生人并不怕,见有人抱她,她冲着小曼直乐,好可爱的婴儿。小曼想不出这家人要把她送走的理由。她把婴儿交到提勒太太手中,两夫妇仔细端详着女婴,婴儿的笑容似乎立刻感染了他们。 “孩子她妈在家里生她的时候难产死了。” 村长告诉他们。 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她一声不响地站在门角,一脸冷漠地看着提勒夫妇。 “这是我老婆。” 男人咕哝一句。 “是他新娶的媳妇。” 村长补充道。 小曼明白了:这个挺着大肚子的新媳妇将成为这个女婴的后妈,所以才要把女婴送走。小曼转过身去望着提勒夫妇,她突然很希望提勒夫妇能喜欢这个女婴并同意收养。 提勒夫妇观察了一会儿,似乎也感到很满意,他们冲小曼点点头。与此同时,孩子的爸爸也在不停地注视着这两个外国人。他虽然永远不会知道这两个人来自何方、要到哪里去,但是起码他知道他将把他的亲生骨肉交到这两个人手里。 “可以了,孩子我们带走。” 小曼对男人说,“过两天会有人来带你去办手续,我们还要带她去做身体检查。” 男人突然眼睛红红的,带着哭腔对小曼说:“你们一定要对她好一点,不要让她受苦!” 小曼厌恶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冷冷地说了句:“放心吧,孩子会生活得很好。” 她用鄙夷的目光扫了一眼墙角里的孕妇,转身随提勒夫妇走出屋子。有生之年,小曼再也不想见到这两个人。从那个小婴孩的身上,她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原来世上,有人命运如此相似!不,她比自己幸运,提勒夫妇心地善良,家境富裕,不辞万里来到中国领养孩子,他们一定会象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她,让她快乐地成长。 在回城的车上,小曼注意到,坐在她身旁的那个菲律宾小男孩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提勒先生怀里的女婴。也许他感到好奇,也许他感到紧张。 “让我,抱一抱她,好吗?” 小男孩突然对提勒先生说。 提勒先生伸出手去,微笑着说:“小心一点。” 小男孩小心翼翼地从提勒先生的手中接过女婴,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轻轻摆弄。 “你会喜欢她吗?” 小曼看着小男孩。 “当然。” 小男孩用不太熟练的法语说道,“她将成为我的妹妹。” 她将成为我的妹妹。小男孩一句不经意的话,竟让人十分感动:这是善良的一家人,也是奇特的一家人。在这家人里,白种人、黄种人、棕色皮肤的人将融洽地生活在一起。小女孩是幸运的,小男孩也是幸运的,他们将在另一个陌生的国度里,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回到北京的时候,小曼与提勒夫妇已经成为朋友。 “曼,这是我在法国的联系方式。有机会,一定要到法国来玩。” 提勒先生对小曼说。 “好的,有机会我一定会再去。” 小曼笑着回答。这一次的任务圆满完成,小曼起程回滨海。临上飞机前,她给明宇打了一个电话。 “明宇,我现在在飞机场,准备回滨海。” “事情都办完了吗?” “是的。” “可是我现在也在外面出差,要后天才回去,不能去机场接你了。” “没关系,我只是告诉你一声。” “好,那你好好休息两天,回来后我再给你打电话。挂了。” 明宇的声音有点匆忙。 70 下午回到滨海,小曼没有回公寓,而是直接回到单位。她在门口碰到处长。 “处长。” “哦,小曼,回来了。” 处长笑意吟吟地。 “刚回来。” 处长看看小曼手里拖着的大皮箱,“怎么,还没回家?直接就从机场过来了?” “嗯,想及时向你汇报工作啊。” 小曼俏皮地说。 “哈哈哈,年青人,总是斗志昂扬,好,好。” 处长笑着和小曼一起走进电梯。 回到办公室,小曼马上给郑欣打了一个电话。 “我回来了!” 小曼对郑欣说。 “你这个家伙,说是要陪我布置新房,结果自己跑掉了!” 郑欣不满地大声嚷嚷。 小曼抬眼看看日历:婚礼就在下个星期,时间蛮紧。“好,从明天开始,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请尽管吩咐。” “这还差不多!” 小曼笑着放下电话,郑欣是个开心果。接下来的几天里,小曼一直陪着郑欣,买电器、买床单、买厨房用品,租礼服、租婚纱,布置新房。小曼才发觉,原来结婚真是一件又开心又累人的事情。明宇从外地回来,只作了几天短暂的停留,就又飞去上海公干,最近这段时间他特别忙。 这天下班后,小曼准备回家。走出使馆大楼没多远,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轿车突然打开车门,拦住了小曼的去路。从驾驶座上走下来一个女人,戴着深黑色的墨镜,看不清她的脸。 “你好吗?好久不见了。” 女人冲小曼一笑,慢吞吞地摘下墨镜。 是她!小曼一愣,顿时感到有些慌乱。她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可不想在这里碰到她!是明宇告诉她的吗?潘亚云眯起眼睛,象雷达一样来回在小曼的身上扫视:她依然那么年青,那么漂亮。岁月的流逝竟然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这让潘亚云嫉妒得发疯!她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暧昧地笑笑: “别紧张,我不是来找你吵架的,我只是想来跟你谈谈。” 小曼低下头,尴尬地说:“我们,没什么好谈的。” “我真的是很有诚意的,而且,” 潘亚云故意顿了顿,“这也是明宇的意思。” “明宇的意思?” 小曼睁大眼睛,“是明宇让你来找我的?” 潘亚云不置可否地笑笑,脑袋一甩,“上车吧。我们找个地方坐下谈。” 小曼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坐进车里。潘亚云不声不响地径直把车开到一幢别墅前停下。小曼望望四周,很陌生。“这是哪里?” 她问。 “进去就知道。” 潘亚云不动声色地在前面带路。她从提包里掏出钥匙打开门,示意小曼,“进去吧。” 小曼皱皱眉,猜不透潘亚云的意图。走进门内,小曼发觉自己置身于一个偌大的装修豪华的客厅,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醒目的婚纱照── 明宇与潘亚云的婚纱照,一幅甜蜜的婚纱照。小曼的心一沉,明白了她现在所处的地方,是明宇和潘亚云的家。 “坐呀。” 潘亚云向客人招呼道。 小曼站在原地没有动,她感到极不自在。“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你不想参观一下我们的房间吗?” 潘亚云好象很随意的样子问。 “没有这个必要了。” “那你坐,我去给你冲杯咖啡。” 潘亚云一边说着,一边走进厨房。“我冲的咖啡很好喝,明宇最喜欢喝我冲的咖啡。” 小曼叹口气,在沙发上坐下:看来潘亚云不会轻易放她走。她又抬头望望墙上的婚纱照,感觉特别刺眼,她搞不清潘亚云葫芦里到底闷的是什么药。 “来,尝尝。” 潘亚云从厨房里端出两杯咖啡,给小曼递上一杯。 小曼无心品尝潘亚云的咖啡,她把杯子接过来放在茶几上,严肃地说:“我们不要绕圈子了,开门见山吧。” 潘亚云不紧不慢地啜了一口咖啡,心在冷笑:对面的那个女人此时坐卧不安,这是一种折磨,一种不着痕迹的折磨。潘亚云乐于看到让对手这么难受,她其实恨不得一把将面前这个女人掐死! “你说开门见山,那好,我们就开门见山。” 潘亚云终于开口说话。“你跟明宇,是怎样又遇见的?” “在飞机场,我们是偶然遇见的。” “哦──” 潘亚云把声调拖得很长,“然后你们就旧情复炽了?” 小曼垂下眼睛,没有说话。 “你当初已经选择了退出,现在却反悔,你这样做,没有人会感谢你。偷情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刺激?” 潘亚云冷冷地说。小曼皱皱眉。潘亚云的身体突然向前一倾,眼睛死死地盯着小曼,“明宇有没有告诉你,我怀孕了?” 象晴天里一声闷雷在头顶炸响,小曼心头一震,她迅速地抬起眼盯着潘亚云看了几秒钟,想确定这是否是真的。潘亚云装模作样地叹口气,从提包里缓缓翻出一本病历,从病历里捏起一张纸,把它摊开在小曼面前,“你自己看吧。” 小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那张检验报告,脸色逐渐变得苍白。良久,她深吸了一口气,把目光从那张纸上移开,面无表情地:“为什么要告诉我?” 潘亚云满意地把身体往沙发里一靠:她得到了她希望看到的反应。这个女人,总是这么单纯得不可救药! “唉,其实小曼,我很同情你。大家都是女人,女人在感情上受到伤害也许是一辈子的事情,但是男人就不同。” 潘亚云斜着眼睛扫了小曼一眼,“明宇以前也有一个情人,叫丽丽,你还不知道吧?” “我已经知道。” “哦,你知道?” 潘亚云挑挑眉毛:这个崔明宇倒老实!“那么,你心里应该对男人的这种嗜好更加清楚。明宇也是男人,他也不例外。有些女人傻就傻在认为周围的男人都好色,唯独自己的老公例外。” 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潘亚云的声音在客厅的上空回响。小曼觉得她的声音好象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不过,我知道你跟明宇的感情很深,所以他不会轻易放你走,这就是他的贪心,对这一点,我很了解。现在,我怀孕了,怀的是明宇的孩子,明宇已经知道,但我想他一定不会告诉你,他可能难以启齿,可这又是事实。于是,我跟他有了一种默契:我默许你跟他的交往……” 小曼吃惊地瞪大眼睛:这个女人默许? “是的,我默许。我可以容忍你们继续保持这种关系,直到我把孩子顺利生下来,要知道,我跟明宇,一直都很想要个孩子,还有明宇的父母,他们都很想抱孙子,象我们这样的家庭,是一定需要一个继承人的。” “你默许,然后呢?” 小曼问。 “然后?我还没有想那么多。” 潘亚云用手摸摸自己的腹部,眼神里充满憧憬,“现在,我只想一心一意地孕育小生命。在我怀孕的这段期间,还希望你能继续照顾明宇。” 够了!小曼觉得自己已经听得够多的了,她站起身来,“对不起,我想告辞了。” 她转身朝门口走去。 “等等,” 潘亚云在身后冷冷地叫住她,“我还想跟你说一句,我,是绝对不会跟明宇离婚的,你、我、明宇,我们三个人,都在玩着一场危险的游戏,就象一根绳子上的三只蜢蚱,只有其中一只掉下去,这个游戏才会结束。” 潘亚云终于露出了她冷酷的面目。 小曼木然地打开门,一心要逃离这里。她觉得屋里的那个女人好可怕,她端坐在那里,笑意吟吟地告诉她,她不介意和别的女人分享她的丈夫!怎么会这样?小曼从门口走下台阶,再从小路穿过花园,一直走到大街上。她觉得脑袋发晕,视线模糊。她感到生活的期望由于亲人的背叛而被打碎了,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该做什么?小曼突然想到什么,她急忙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电话响了好久,嘟嘟── 快接电话,快接电话!终于, “喂?” “明宇吗?” 小曼的声音有些颤抖,“你在哪里?” “我在上海呀。” 明宇的电话那头很嘈杂。 “明宇,” 小曼咬咬牙,“你跟潘亚云,有没有提过离婚的事?”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有呀,我有提过。” “她同意了吗?” 小曼追问道。 “小曼,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我不能问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明宇解释道,“这个问题,不是在电话里一两句能说得清的,等我回来后再谈好吗?” “不,我不要等那么久!” 小曼哭着喊道,“我不要等那么久,我不想再等下去了!” “小曼,你听我说,我现在身边还有几个客户,他们都在等着我,所以,我真的不能跟你说太久,很抱歉。我晚上再给你打电话,好吗?” 小曼哭着把电话挂了。她感到好害怕,她害怕知道事情的真相,她害怕看到明宇的真面目,她不知道当明宇亲口告诉她的时候,她会不会倒下去。她开始意识到这是一场爱情长跑,一场没完没了的马拉松式的长跑,永远看不到终点。她失魂落魄地一路走来,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一直到晚上十点钟,小曼都没有吃东西,她守在电话机旁,生怕错过响铃。她不时望一眼时钟,焦虑地等待着明宇的电话。等待多么熬人,小曼甚至怀疑电话是不是坏了。 “铃──” 电话终于响了,小曼一把抓起话筒,“明宇!” 电话那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哎哟,想明宇想得都发慌了,啧啧啧。” 是郑欣。 “郑欣。” 小曼鼻子一酸,哇地哭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 郑欣吓一跳。 “郑欣,你说,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好……还是什么都知道的好?” 小曼的声音时断时续。 “你在说什么?我不懂你的意思。” 郑欣着急地问,“小曼,你怎么了?是不是和明宇吵架了?” “我们,没吵架。” 小曼呜咽着说,“我今天,见到潘亚云了。” “潘亚云?” 郑欣吃了一惊,“然后呢?” “然后……我就去了她家,她跟明宇的家……” 郑欣竖起耳朵,“然后呢?” 。 “然后……然后我就离开了。” “什么嘛?你在说些什么?小曼……”郑欣听得糊里糊涂。 “对不起。” 小曼渐渐止住哭声,“郑欣,对不起。你后天就要做新娘了,我不该在这个时候跟你说这些。” “我没关系,我有什么关系?只是你这个样子,会让人好担心。” “我没事了。” 小曼擦擦眼泪,“都准备好了吗?” “嗯,差不多了,累死我了。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后天一定要早点来哦,陪我去梳头化妆,还有好多事情。” “是,我知道了。” 小曼勉强笑笑。 “别想那么多,早点睡。你们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解决的,现在是要养足精神,后天好漂漂亮亮地做我的伴娘。” “好,我知道了,你也早点睡。” 小曼放下电话。郑欣也说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这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最后,所有人都要被消耗得精疲力尽。 “铃──” 电话又响起来。 “小曼。” 是明宇。“对不起,陪客户吃饭聊天,直到现在才有空给你打电话。” 小曼本来有好多话想说,此时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犹豫了一下,“明宇,你什么时候能跟潘亚云离婚?”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 “为什么不回答我?” 小曼紧紧追问。 “小曼,我现在不可以给你一个确切的答复……” 小曼打断他,“你是说,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离得了婚?” 小曼的苦苦相逼让明宇觉得很反常,他并不想把他跟潘亚云吵架的事告诉她。“小曼,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什么?” 明宇不解地问。 “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明宇怔了怔:“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不想说,你不想告诉我。小曼的心在往下沉:我真傻,明明不想让我知道,为什么还要苦苦追问。你曾经说过,如果你不想说,那就表示有些事情我不需要知道。算了,给他留一点尊严吧,不要把他剥得体无完肤。小曼突然什么也不想说了。 “算了,既然你什么也不想说。” “小曼,我跟潘亚云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解决的,这需要时间,我们需要耐心等待。” 小曼笑起来:为什么全世界说的话都一样?“要是我不想等了呢?” 她突然大声说。 “你在说什么?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当我什么也没说好了。” 小曼大声喊道。 “小曼!你最近怎么总是乱发脾气!” 明宇在电话里也提高了声调,“我们一开始不是已经说好了吗?为什么突然这么着急?这件事情……” “好了,我累了。” 小曼打断明宇的话,“我不想说了,晚安。” 小曼挂上电话。 71 郑欣穿好白色的婚纱,在镜子前照来照去。 “小曼,怎么样?好不好看嘛?”郑欣狐疑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好看。” 小曼笑着为郑欣戴上白色的头纱,为她整理了一下衣裙。“现在的你是我所见到的最漂亮的郑欣!” 郑欣满意地点点头,看看小曼,“我的伴娘也很漂亮啊。小曼,你真的好美,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也会疯狂地爱上你的!” 说着,郑欣在小曼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呸,呸!” 小曼忙不迭地擦擦脸颊,笑着说道,“别闹。要是让新郎哥看见,准保要吃我的醋。对了,明宇要我跟你说声抱歉,他还在外地,不能赶回来参加你的婚礼。” 小曼从提包里拿出一封厚厚的大红包交给郑欣,“这是他让我转交给你的,他还让我转达他对你们的祝福。” “谢谢。” 郑欣接过红包,打开一看,“哇,这么多!明宇真是太客气了,这样我会不好意思。” “收着嘛,不拿白不拿哟!” 小曼开玩笑地挤挤眼睛。 “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难道你不心疼他的腰包吗?” 小曼笑嘻嘻地挽起郑欣的手臂,“他是外,你才是内,行了吧?” “说真的,曼,你看我都结了两次婚了,你什么时候也结个婚让我高兴高兴?” “你以为谁都象你一样,想结婚就结婚的吗?” “明宇到底什么时候跟那个女人离婚嘛?” “干嘛要提起这事!” 小曼不想在今天扫郑欣的兴,她笑着对郑欣说,“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不要想别人,一心一意做你的新娘。” 小曼抓住郑欣的手,动情地说:“郑欣,现在我可以说这句话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祝你幸福。” 郑欣的鼻子酸酸的,她吸了一口气,推了小曼一把,“真是的,人家妆都化好了,你可别惹我哭哦。” 两个好朋友揽在一起相视而笑。 “欣欣。” 新郎哥从门外探个脑袋进来,“准备好了没有?该去迎接客人了。” “马上。” 郑欣最后对着镜子照了照,打开房门,温柔地牵起新郎哥的手,“走吧。” 小曼跟在他们的身后。 郑欣的父母也从乡下过来,婚礼上还请了许多校内的同事,小曼又见到了许多昔日的老师。 “伍老师,您好吗?” 小曼高兴地与一位老者握手。“您还记得我吗?我是八八级法语班的王小曼呀,我跟郑欣是同班同学。” 伍老师是教授西方文艺史的,小曼很喜欢上他的课。 伍老师扶扶眼镜,仔细端详了一下小曼。“哦,有印象,有印象!你跟郑欣是同一个班的,对吧?我记得你还是个优等生呢。” “是,是我。” 小曼高兴地与伍老师聊起来。“伍老师,您身体好吗?最近在上些什么课?” “还不是老样子。哟,你今天是做郑欣的伴娘来了?” “是。” 小曼点点头。 “结婚了没有?” 伍老师笑眯眯地问。 小曼笑笑,“还没有。” “哦,肯定有男朋友了吧?” “没,没有。” 小曼回答。她把伍老师带到座位上坐好,“伍老师,您先坐会儿,我去招呼客人,待会儿我要敬您一杯酒。” “好,好。” 伍老师高兴地点点头。 也许是开心的缘故,也许是好朋友郑欣结婚的缘故,也许是见到了许多昔日的老师的缘故,小曼喝了许多酒。婚礼结束的时候,她已微微有些醉意。她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她跟伍老师喝酒,跟姚老师喝酒,跟郑欣的父母喝酒,跟新郎哥喝酒,跟几乎所有的人喝酒。现在她觉得有些头晕,两腿发软,身子轻飘飘地好象要飞起来。直至回到家中,她的意识依然处于半梦半醒之中,电话好象响过,但她没有接。她昏昏沉沉地睡去,好象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梦见天上有四、五个月亮,明亮皎洁,象硕大的夜明珠一样美丽。月亮离她很近很近,仿佛伸手就可以够到,钻石般的光芒诱惑着她,她伸出手想摘,忽然一颗月亮掉下来,掉进她的怀里。 第二天早上醒来,依然头痛。小曼口干舌燥,她喝了一大杯冰水,胃很不舒服,好象在抽筋,一股酸水从吼咙里冒出来,小曼三脚并两脚地跑进浴室,“哇”一下吐起来,把昨晚吃下的东西、喝下的酒一古脑全部吐了出来,直吐得整个人虚脱一般。原来喝醉酒是这么难受的,小曼心想,下次再也不敢喝这么多酒了。吐完以后,感觉好了点。小曼拧开水龙头,漱漱口,又捧起冷水洗了把脸,对着镜子整整妆容。 小曼回到单位。办公桌上堆着一叠厚厚的文件,小曼坐下来,埋头整理。 “小曼啊,在忙呢?” 门口传来一个声音。小曼把头从文件堆里抬起来,是处长,小曼连忙站起来。“处长。” “哦,好,好。” 处长随手翻了翻桌面上的文件,笑容可掬地对小曼说,“怎么样,工作上有没有什么困难?” “没有,处长。您放心,我一定会专心工作。” “好好。上次的任务完成得不错,北京那边发来了表扬函。小曼啊,是这样,现在有两个赴法名额,与法国那边的办事处的同事交换,主要是为了交流和培训,为期一年。你是我们这儿的技术骨干,我想派你过去,你觉得怎么样?” 小曼睁大眼睛,望着处长。“处长,您是说让我去法国公派一年?” “是呀。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也是一个锻炼的机会。你在工作上的表现一向出色,又是科班出身专业对口,所以我推荐了你,这是我们会上研究决定的,怎么样?” “没问题!” 小曼马上回答道,“谢谢处长对我的信任和栽培,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争取在留法期间,出色地完成工作!” “好,好好。” 处长赞许地点点头,“那你明天把个人资料准备一下,交上来。” “是,处长。” 送走处长,小曼再也没有心思整理文件。赴法一年,意味着要与明宇分离。也许这正是个契机,让大家分开一段时间。一年以后,所有的事情会变得明朗,无论是潘亚云、孩子抑或是她与明宇之间,一切都应该有了结论。小曼决定赴法,她非常感谢处长在这个时候给了她这样的机会,让她可以逃离现状,抛开烦恼。小曼想起了提勒夫妇,对,她还可以去探望他们,她很想再看看那个小女孩,想知道她生活得好不好。明宇明天就会回来,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不知他听到后会做何反应。他会反对吗?无论如何,现在我都应该离开这里! 吃饭时间已过,小曼一点胃口都没有,肚子跟胃仍然不太舒服,看来醉酒后的后遗症蛮厉害。下班后,小曼去门诊部看了看。一位年青的实习医生拿起听筒在小曼的肚子上听了听,“可能是急性肠胃炎。不要紧,我给你开点药,以后不要再喝那么多酒了。” “是,知道了。谢谢。” 小曼放心地拿了药。 第二天晚上,明宇一下飞机,就直奔小曼的公寓。自从那天他们在电话里吵架后,一直都没通电话。他把车开到楼下,抬眼望望:房间的灯亮着,她在家。明宇快步跑上楼,按响门铃。门开了,小曼穿着睡衣,站在门边,看见明宇,她并不惊讶。 “小曼。” 明宇热情地冲她笑笑。 “你回来了。” 小曼淡淡地说,身体堵在门口。 沉默了两秒钟。“怎么,你不打算让我进去吗?” 明宇问。 “你刚下飞机,应该很累,早点回去休息吧。” 小曼低着头。 明宇看着小曼。“你还在生我的气吗?对不起,那天是我不好,我不该发脾气。不要生气了,好吗?” 小曼抬起眼睛,幽幽地说:“你会在乎我生气吗?” “嗯?” 明宇不解地看着她。 “明宇,” 小曼重新垂下眼睑,平静地说,“我想我们应该分开一段时间,让彼此再冷静考虑一下未来的生活。” 明宇眉头紧锁。“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可能要被公派到法国工作一年。” 明宇闻言一愣。“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这么突然?”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 明宇认真地看着小曼,想判断她是否在撒谎。“什么时候走?” 他问。 “可能下个月,或者下下个月。” “你已经决定了?是你主动要求去的?” “不是,是我们处长推荐的。” 明宇用手揉揉太阳穴,觉得头痛不已。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每一件事情都让他左右为难。虽说一年并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但他总觉得其中有些让他捉摸不定的因素,特别是小曼的态度,让他忧心忡忡。他望着小曼:她离他那么近,却又那么遥不可及。明宇解开箍在脖子上的领带,深深透出一口气。 “我希望在这段时间里,你能认真地考虑一下今后怎么生活,你到底想要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小曼的声音很小。 明宇越听越糊涂,他皱起眉头,焦虑地望着她。“我……” “你现在不需要说!” 小曼拦住他,“不要这么快回答,因为你还没有想好。希望下一次我听到的,能是你的真心话。” 明宇沉默片刻,无可奈何地说道:“好吧,你早点休息。我过两天再来看你。”明宇怏怏转身下楼。他坐进小车里,远远望着从小曼的房间里射出的桔黄色的光,心情郁闷不已。事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对劲了,是什么原因?明宇思前想后,理不出头绪。 吃过药,小曼觉得非但没有轻松,反而更加难受。刚吃下一点东西,肠子马上跟打架似地搅在一起,翻江倒海,唏哩哗啦又全被吐了出来。小曼干脆什么都不吃,倒头便睡。第二天下班后,小曼又来到医院,挂了急诊。 “你怀孕了。” 医生淡淡地说。 晴天霹雳。小曼被弄懵了:“医生,你说什么?” “你怀孕了。你最好再到妇产科去做个详细检查。” 怀孕?不,这不可能!小曼脸色煞白,不!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以?这完全不在计划之内,完全是意外!小曼慌乱地抓住医生的手,用近乎哀求的语气对他说:“医生,弄错了吧?” 医生看看验单,“应该不会错。你上个月的月经是几号来的?” 几号?是几号呢?小曼竭力在记忆中搜索,好象是十六号?这么说已经过了十多天?小曼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 …… 小曼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医院的,口袋里的验单沉甸甸的仿佛有十斤重。妇产科的医生已明确告知小曼已妊娠一个半月,医生们没有弄错。突然间,小曼感觉好委屈:上天多么不公!事情刚刚有了一点契机,却马上又被推上悬崖。怀孕,在这种时候?难道一点退路都不给了吗?要不要告诉明宇?告诉了他,又会怎样?他无非只有两种选择:他一定很为难,不得已唯有希望她拿掉;又或许他会不介意同时做两个孩子的爸爸,这样他会阻止小曼去法国。无论哪种情况,结局都不会有改变,那就是这个小生命来得绝不是时候。即使不用赴法,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小曼都不允许自己做出这样的事情。她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里长大,她深知一个温暖的家对孩子是多么重要!不,不能告诉明宇!一想到要独自面对医生,小曼又感到好害怕。一个人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眼睛被蒙上,周围是一群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怪物,耳朵里只听到金属镊子和剪子的声音?小曼的身体打了个冷战,手脚冰凉,仿佛马上就要被架上手术台。她抓起电话! “郑欣!” 小曼的声音微微颤抖。 “小曼,这么晚了还没睡吗?” 郑欣感觉小曼的声音有些异样。 “郑欣,你明天可不可以请假,陪我去医院?” 小曼带着哭腔。 郑欣关切地问:“你病了吗?哪儿不舒服?” 小曼犹豫了一下。“你答应我一件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更不许告诉明宇。” “是什么事情呢?” “你先答应我!” 小曼大声说。 郑欣沉默了一会儿。“好,我答应你。” 72 医院妇产科。郑欣陪着小曼坐在长椅上,等候叫名。小曼脸色苍白,一只手紧紧地攥着郑欣的手,不安地盯着手术室的大门。从那个门里出来的人,个个面青唇白,手捂小腹,表情痛苦。小曼觉得自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 郑欣轻轻拍拍小曼的手,安慰着她:“别紧张。” 小曼勉强冲她笑笑。 “王小曼!” 护士在那边的签到台大声喊。 小曼心头一紧,站起来,用颤抖的声音应道:“有!” “家属来了吗?” 护士继续喊道,“家属来签字。” “没,没有家属。” 小曼小声应道。 “家属不同意!” 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急促而宏亮的声音,穿透整个房间。小曼心头一震,转过身来,看见明宇满头大汗,正气喘吁吁地跨过门槛,向她们走来。小曼迅速地扭转头,用责怪的目光看着郑欣:“郑欣!” “对不起。” 郑欣认真地看着小曼,“我觉得这件事情你不应该一个人解决,你们两个需要好好谈一谈。” 明宇跨前一步,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护士说:“对不起,我们今天不做了。”说完,他拉起小曼的胳膊往外走,把惊讶的护士落在身后。 “谢谢你,郑欣。” 在医院外面,明宇对郑欣说,“对了,忘了祝贺你新婚。” “谢谢。我希望你们能好好谈一谈。”郑欣用担心的目光看看他俩。 “我会的。” 明宇说。 送走郑欣,明宇转过身来,用一种复杂的眼光看着小曼,良久,他才开口说话:“我必须说的是,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勇敢和胆大妄为。” 他用了‘胆大妄为’四个字,他实在没有想到,这样大的事,小曼居然会背着他来做人流。他用严厉的语气对小曼说,“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小曼低头不语,她后悔不该让郑欣陪她来。明宇停顿片刻,语气稍稍放缓了些,“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想知道原因。” “这还用问吗?” 小曼突然激动地说,“难道要把孩子生下来让他做私生子吗?难道要违背法律,违背道德,让我的良心永远受谴责吗?” “起码你该告诉我,不可以一个人解决。我是孩子的爸爸,我有权利知道。” “孩子的爸爸!” 小曼幽怨地望着明宇,“告诉了你又怎样?你愿意同时做两个孩子的爸爸吗?” “你在说什么?” 明宇大感困惑地望着小曼,“我怎么越听越糊涂?” “你还在装糊涂!” 小曼终于忍不住,高声喊道,“潘亚云不是已经怀孕了吗?你不是就要做爸爸了吗?” 小曼的声音引来了路人的纷纷侧目。 明宇闻言大吃一惊,他用力抓住小曼的肩膀,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盯着她。“你……你再说一遍,你刚才说什么?” 小曼直视着明宇的眼睛。“潘亚云来找过我,她为什么会知道我工作的地方?她还带我去你家,你和她的家。她告诉我她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 听到小曼的话,明宇的表情更加迷惑:潘亚云怀孕了?他迅速整理了一下思维,这不可能!忽然间,他明白过来,这大概又是潘亚云玩的一个鬼把戏吧,她瞒着他,把小曼带到家里去,并且编造出这样的谎言。弄清原委,明宇松了一口气,他轻轻笑起来: “潘亚云跟你说她怀孕了?” “没错。” 小曼看着明宇,他笑得好古怪。“她还给我看了医院的化验单。” 这个女人真有心计!明宇咬咬牙,平静地说:“所以你就相信了?所以你才要离开我,所以你就一个人来做人流,是吗?” 小曼没有说话。 明宇深深叹口气,把手垂下来,眼睛望向远方。“你从来没有相信过我,是吗?” 话语里充满失望。 小曼开始感到疑惑,她眨眨眼睛,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问你,我让你那么没有信心吗?” 小曼咬着嘴唇,不敢看他的脸。 “还是你忘了我们的约定?” 明宇幽幽地说,“自从重新遇见你之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其他的女人。” 小曼迅速抬起眼睛,仔细地望着明宇。 “我本来不想说,但是潘亚云患有输卵管闭塞,并且一直都在接受治疗,她根本不可能怀孕!” 小曼将信将疑,“那她是怎么知道我的工作地址的?” 明宇摇摇头。“我没有告诉过她,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好,就当这是一场误会。可是,我还是不能要这个孩子。明宇,你就让我去法国吧,就去一年,好不好?”小曼用期待的眼光望着明宇。 “你那么想离开我吗?” 明宇自嘲地笑了笑,“我现在才知道,你不是不够勇敢,而是太勇敢了,你总是能勇敢地抛开一切,去迎接完全陌生的生活,你是一个勇敢的逃兵。” 明宇一脸落寂,小曼的心软了下来,她疲倦地靠在墙上,闭上眼睛。“那么现在该怎么办?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做?” 明宇疼惜地抚抚小曼的头发,心中充满矛盾:他不能完全保护他的女人,却要让她忍受这样的煎熬。他知道不该阻止她去法国,尽管他希望把她留在身边;他又希冀着她会念及腹中的骨肉留下来── 她的腹中,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那是他跟她的孩子,他多么希望她能把他生下来,并且这种想法逐渐占据了上风。他扳起小曼的双肩,直直地看着小曼的眼睛。 “我不会阻止你去法国,一年的时间我可以等。但是,我可以等你一年的时间,你可不可以等我一个星期?不,三天,三天就好!” 明宇急切地说,“三天以后,如果我还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那个时候你再决定要不要这个孩子、要不要去法国,这样可以吗?” 望着明宇期盼的目光,小曼心如刀绞。潘亚云的话在耳边萦饶,她知道即使三天后,事情也不会有转机。就象她说的,这是一场踩在钢丝上的游戏,稍有不慎,将粉身碎骨! “我要把你怀孕的消息告诉我父母,他们一定会很高兴。” 小曼没有明宇那么乐观。他的父母,一想到明宇的父母,小曼的神情更加黯然。 “……明宇,我觉得好累。” 小曼疲倦地说。 “好,我先送你回去休息。” 明宇没听懂她的话。 明宇把小曼送回单位,未做任何停留,直接回家找到潘亚云。他把一份拟好的离婚协议放在桌面上, “请你签字。” 明宇平静地说。 潘亚云阴沉着脸,拿起离婚协议书迅速扫了一眼。老实说,明宇在协议书中对于财产的分配上待她不薄,实在算是厚道,但潘亚云并不满足,她想要得更多。她把离婚协议书扔回桌上,冷冷地说:“这算什么?” “请你,答应我。” 明宇认真地说。 “要是我不答应呢?” 潘亚云问。 “请你,答应我。” 明宇再次坚定地重复了一遍。 “我不答应!我不签字,就是不签字!” 潘亚云执拗地嚷着。 明宇深深叹了一口气。“亚云,不要这么固执,好吗?你想要什么,房子、车子、现金、存款、公司股份,我统统都给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潘亚云气得牙齿都快要咬碎了。“你什么都不要?为了那个王小曼,你什么都不要?” “是的,” 明宇平静地说,“全部给你。” “她对你,真的那么重要吗?” “她是我的全部。” 明宇的话深深刺痛着潘亚云。望着面前这个被爱情折磨着的男人,潘亚云无法将自己的目光从这个男人的身上移开:他是男人中的精品,他的深情,他的执着,他的气度,还有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他眼睛里忧郁的神情,甚至他的白色的衣领,从头到脚,他的一切一切,都象磁石般吸引着她,叫她如何放弃!她甚至开始羡慕起那个女人。上天多么不公,那个女人凭什么可以奢侈地拥有他的全部!大粒大粒的泪珠从潘亚云的眼眶里滚落下来,她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明宇,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你曾经也有一丝丝地爱过我吧?告诉我,哪怕是哄我也好!” 明宇垂下眼睑,轻轻地说:“对不起,亚云。” “对不起,对不起,你当然对不起我!” 潘亚云哭喊着,挣扎着,“为什么一定要离婚?我不是说过我不会管你们吗?我不是说过你尽可以去找她吗?我不干涉你们,这样还不行吗?” 明宇苦笑一下。“可是,你前两天才去找过她,还编造了那样一个谎言。” “我错了,我错了。” 潘亚云急切地说,“我再也不会了,我再也不会去找她了,请你原谅我,我再也不会去了!” 明宇痛苦地闭上眼睛,良久,他用沙哑而低沉的声音对潘亚云说:“亚云,放我走吧,请你放我走。要知道,放过我,也就放过了你自己,不要钻牛角尖,请你── 放我们大家一条生路。” “生路?哈──” 潘亚云怪笑一声,满是泪痕的脸因为痛楚而扭曲。“放生了你们,逼死我自己?不,我怎么会那么傻,我不是君子更不是圣人,我不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 潘亚云跳起来,抓起桌子上的离婚协议书“唰”地撕成两半。 “亚云,” 明宇的声音忽然变得好冷酷,“小曼已经怀孕了,她怀了我的孩子。” 明宇的声音不大,却如闪电般在潘亚云的脑际划过。她的身体抖动了一下,仿佛被人刺中软肋,眼睛里闪过一丝恐惧。那个女人怀孕了,这比要她离婚还让她难受。潘亚云的舌头僵硬,整个人陷入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与愤怒中。那个女人,那个恶毒的女人,那个一辈子骑在她头上的女人,居然静悄悄地怀上了明宇的骨肉,她在向她示威吧?她在向她报复吧?她在用这种方式嘲笑她吧?潘亚云仿佛看到那个女人此时正坐在远远的某个地方暗暗发笑── 不,绝不能让她称心如意!绝不能让她把孩子生下来!潘亚云眯起眼睛,恨恨地说:“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不能怀孕。” “随你怎么说。” 明宇已经不想辩解。 潘亚云猛地转过身,她走到门口,停下来,嘴角抽慉了一下,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崔明宇,我过不好,谁也别想过好!” 傍晚,小曼正准备下班,明宇打来电话。 “小曼,我妈妈想见你。” 明宇急切地说。 小曼并不感到惊讶。“你都跟他们说了?” “是的,我都跟他们说了,我妈妈说想见见你。” “为什么要见我?” 小曼并不想在这种时候见明宇的父母。 “我妈妈主动说要见你,这不是件好事吗?” 一点也不好。小曼心想。 “你在单位等我,我现在马上过来接你。” “就现在?” “是的。” 明宇回答。 依然是那幢漂亮的别墅,花园里依然绿草茵茵,小曼第一次来明宇的家是在上大三的时候,只是她当时不会想到,再次踏足这里,竟然是四年以后,造物真是弄人。远远地望见那扇深栗色的大门,小曼的脚步不由有些疑虑,她不知道大门里边会是什么情景,她不知道接下来的会是一场怎样的对白。明宇握着她的手,轻轻说道:“别紧张,有我呢。” 小曼勉强笑笑,深吸一口气,随明宇走进屋子。崔妈妈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待着他们,见两人走进来,她微微抬起眼,专注地打量着小曼。 “妈,小曼来了。” “伯母好。” 小曼毕恭毕敬地鞠了一个躬,微垂着脑袋。 “嗯,好,坐吧。” 崔妈妈的脸上毫无喜怒,让人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小曼刚刚落坐,崔妈妈迅即对站在小曼身边的明宇吩咐道:“明宇,我想和小曼单独谈一会儿,你先上楼去。” “妈,你?” 明宇不满地望着妈妈。 崔妈妈用不容商量的口吻说道:“我们两个女人说话,你不方便听。” 明宇还是没有动。 “你放心,我既然叫她来,我不会骗你。” 崔妈妈又说。 小曼对他笑笑,轻轻地说:“你上去吧,我没关系。” 明宇担心地看看小曼,又看看妈妈,转身缓缓上楼。望着明宇的背影渐渐消失在二楼,小曼觉得自己又被放逐到了孤岛上。 崔妈妈目不转睛地盯着小曼,慢悠悠地开口说道:“没想到,事隔多年,我们还是又见面了。” 小曼低着头,脑子里一片混沌。 “现在你告诉我,你,确定真的怀孕了吗?” 小曼羞愧地把头埋得更低,从喉咙里轻轻发出一声“嗯。” “你去医院检查过了吗?” 崔妈妈不放心地追问。 小曼微微点点头。 “怀孕多长时间了?” “一个半月。” 小曼嗫嚅着嘴唇。 “听明宇说你还打算去打掉?” 小曼没有吭声,她觉得这种对话真是让人难受。崔妈妈终于停止了追问,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象是在自言自语地说:“真是作孽。当初我要你离开我的儿子,事隔这么多年,居然还是你怀上了我们崔家的血脉。” 她的目光停留在小曼的腹部,“你打算怎么做?” “我想,明宇应该已经告诉您了。” “我想听你自己说。” 崔妈妈迅速接了一句。 “我打算去法国。” 小曼轻轻说。 崔妈妈皱皱眉。“那么孩子呢?” “其实您不需要担心。” 小曼平静地说,“我不会麻烦到你们,我自己会去医院把孩子打掉。其实是明宇他……” “把孩子生下来吧。” 崔妈妈突然说。 小曼吃惊地抬起双眼,望着明宇的妈妈。 “把他生下来吧。” 崔妈妈重复了一句,她的语气此时终于缓和了下来,“我知道过去是我不好,我那样对你,看在明宇的份儿上,不要记恨我。” 我从来没有记恨过你,小曼心想。 “也许是上天要这样惩罚我,让亚云怀不上孩子。你现在肚子里怀的,是我们崔家唯一的血脉。你不需要去做人流,安心养胎,孩子生下来以后,我们一定会对他很好,不会让他受苦的。” “可是,我跟明宇还没有结婚,况且,我们单位要公派我去法国工作。” “我们会补偿你的,你不会吃亏。生完孩子以后,如果你还想去法国,我们不会阻拦。” “这也是明宇的意思吗?” “其实明宇比我们更希望你把孩子生下来。你可以跟单位请一年的长假,或者干脆辞职,生活费方面不需要担心,我们会给你一笔钱,这样你该放心了吧?” 小曼思前想后,犹豫了很久。不,还是不行,她不能说服她自己。她摇摇头,“伯母,我不愿意这样做,我不能这样做,我……” “你最好把孩子生下来,” 崔妈妈打断了小曼的话,似笑非笑地说,“……不然,我不会答应明宇跟潘亚云离婚。” 小曼一愣,她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崔妈妈的眼睛,她从她的眼睛里同样读到了一种冷漠,她的心在往下沉:她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拿来做交易,一个小生命,一场婚姻,一段感情,一个家族。她重新低下头去,呐呐地问:“这是,您的条件吗?” 崔妈妈不置可否地说:“你可以回去慢慢考虑,不需要马上答复我。” 时间拖得越长,对小曼越不利。 小曼疲惫地站起来,她觉得这场谈话可以结束了。她向这位高贵的崔夫人鞠了一个躬,木然地说:“我知道了,我已经清楚明白地知道了您们的意愿。” 回来的路上,明宇问小曼:“我妈妈对你说了些什么?” “她说希望我把孩子生下来。” 明宇心中一喜:他父母终于愿意接受小曼了。 “明宇,” 小曼的眼睛望着前方的车窗,“你也希望我把孩子生下来吗?” “我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你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我不能隐瞒我的期待,是的,我希望。想想,我们两个人,多么不容易才又可以在一起,我父母多么不容易才接受你……” 他们并没有接受我,他们只是接受我腹中的孩子,幸福不应该是这样的,幸福是不可以交换的。小曼望着身边开着车的明宇,突然感到好害怕。“明宇,你抱抱我,好吗?” 明宇伸出一只手去把小曼揽过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小曼静静地依偎在明宇的怀里,前方是一条笔直的马路,看不到尽头,如果可以,小曼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她可以一直这样靠着他走下去…… 73 第二天在单位,处长告诉小曼,申请报告已经批下来,正在办签注,很快就会有消息,要她做好准备。 “这么快?” 小曼问。 “怎么,是不是有什么困难?” 处长关切地问。 “不,没有!” 小曼坚决地摇头。 下班后,小曼从使馆区出来,经过小教堂的时候,从里面隐约传来悠扬悦耳的歌声,小曼被歌声吸引,一步一步向教堂走来。教堂里,讲坛边唱诗班的人正整齐地站成两排,在一位神父的指导下,练习演唱赞美歌,在为明天的礼拜日做准备。歌词大意是: 我们在天上的父 你是我们的力量 我们的诗与歌 你让肌渴哀恸的人得饱足安慰 你让怜恤温柔的人蒙天国召唤 请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他人的债 阿门! 小曼在后排的座位上静静地坐下来,凝神倾听这舒缓悦耳的歌声,感到自己紧崩的神经松弛下来,纷乱的心情平复下来。她望着讲坛上那个古铜色的钉着苦难的耶稣的铁十字架,不禁在内心呼唤:天父,你怜悯所有的人吗?请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已经走到这里,接下来该怎么做?爱情会让人充满罪恶感吗?我觉得好累,真的好累。逃离应该不算罪恶吧?在你的眼中,我是善良的玛丽亚还是邪恶的夏娃?不单是我,每个人心中都有两个自己:善良的和邪恶的。哪怕是最善良的人,也会有邪恶的瞬间。一个人一生不可能不犯错误,所以,严格地说,没有人能真正问心无愧。我错了,但我不知道是四年前错了,还是现在错了?或者从来没有做对过?宽恕我吧,我希望得到您的宽恕。神父不是说,不管什么人,只要灵魂是健康的,都能得到您的宽恕;只有那些从不期望得到宽恕的人,才是真正邪恶的。受到宽恕的人和宽恕别人的人都是幸福的,他们将得到心灵的安宁。我不怨恨所有人,宽恕是一种美德,如果亚云能意识到这一点,我们三个人不会走到这一步。都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许多人却因为不愿意退这一步而走向彻底毁灭,或因嫉妒,或因仇恨,或因财富,或因权势── 原来有时退一步比进一步更需要勇气和智慧。现在,在这条路上,小曼决定再一次选择退出。这一次,一定要比上一次更加勇敢,更加坚强!天父,请宽恕我,并赐给我力量! 第二天,小曼起了个一大早,她回了一趟继母家,继母和她的丈夫都在。 “阿姨,叔叔好。” 小曼很有礼貌地向他们问好。在这里,她是客人。弟弟挟着本书从房里走出来,看见小曼又惊又喜。“姐姐!” 他喊道。 “弟弟。” 小曼冲弟弟笑笑。弟弟已经长成个英俊少年,正在念高中,准备考大学。“复习得怎么样了?” 小曼问。 “唉,每天跟老黄牛似的,拿着书本啃呀啃,人都快傻了。” 弟弟愁眉苦脸地唉声叹气。 “咯咯咯。” 小曼笑起来。她转向继母,“阿姨,你身体还好吧?” “还好。” 继母站在客厅里,并没有落坐的意思。“一大早跑来,有什么事吗?” 小曼从提包里拿出一沓两万元钱递给继母。“阿姨,这个给你。” 继母一愣,望望那厚厚的一沓钞票,“这是?” 小曼把钱放到继母手中。“谢谢你供我念完大学,我只是想表达一些心意,请收下。” “哎哟,这个,” 继母的脸一阵红一阵热,不知该说什么。 “阿姨,我想和弟弟出去走走,不会太久。” “好,那好,那就去吧。” 继母回答。 小曼买了一束鲜花,和弟弟来到墓园。许久没有来看爸爸了,爸爸的墓碑上积满落叶。小曼和弟弟把落叶清扫干净,放上鲜花。虽然已是三月份,早晨的风依然清冷,空气中带着露水,倾斜的草坡上竖立着一块块灰白色的石碑,宁静肃穆。 “弟弟,姐姐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 “要离开?” 弟弟歪着脑袋问,“姐要去哪里?” 小曼的眼睛望着身前的石碑,轻轻地说:“去一个很远的国度,在大洋的那边,法国。” 弟弟瞪大眼睛,急切地问:“姐姐要去法国?去多久?” 小曼摇摇头,眼睑微垂。“不知道。也许一年,也许两年,也许更久。” “姐姐还回来吗?” 小曼抬起迷蒙的双眼望向远方。少顷,她侧过脸对弟弟莞尔一笑:“当然要回来。弟弟不是想考姐姐念的那所大学吗?你一定要加油哦,到时我会去学校看你。” “姐,你一定要生活得好好的,开开心心的哟。” 弟弟突然说。 小曼笑了,她拍拍弟弟的脑袋,“好,姐一定生活得好好的,弟弟也一定要生活得好好的,我们都要开开心心地活着,好吗?” 弟弟的话让小曼感动,内心不再悲伤。其实,不需要对悲伤太介怀,偶尔的悲伤是件好事,生活需要沉淀,沉淀悲伤,沉淀快乐,收获的是清澈。 送走弟弟,小曼立刻来到医院。她不再犹豫,郑欣说的没错,即使时光倒流,她依然会选择走一条孤独的路。希望时间与距离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一年后再回来的时候,可以象郑欣那样,单纯地恋爱,单纯地生活。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明媚的春天。 “王小曼。” 护士在叫名。 “有。” 小曼站起来,向门内走去。明宇,对不起,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原谅。就用你对我的一次不原谅,换来你生活的平静。既然一开始就错了,就应该让它一直错下去,有些错误是永远不应该去纠正的。 74 小曼拖着虚弱的步伐,回到公寓。她的小腹坠胀疼痛,她的两只脚软弱乏力,她的耳边缠绕着金属镊子和托盘的碰撞声,她忘不了医生最后说的那句话:“……25克带绒毛……” ,那一刻,小曼才真真切切地感觉到胎儿被从自己身体里剜掉,她亲手扼杀了一个小生命,她扼杀了自己的孩子。豆大的热泪从眼眶滚出,滑下脸颊。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小曼躺上床睡了一会儿,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才醒来。她喝了杯热牛奶,觉得稍稍舒服了些。她知道该为明宇收拾一下行装了。她把阳台上晾着的衣服收下来,又把衣柜里明宇所有的衣物都拿出来,重新为他整理一遍。明宇晚些时候一定会过来,当他知道她背着他所做的事,他一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小曼的心情沉重而愧疚。她把明宇的衬衣统统烫了一遍,明宇喜欢穿烫得笔挺的没有褶皱的衬衣。她仔细地叠着明宇的衬衣,把上面的每一粒扣子都用针缝一遍:明宇穿衬衣总是掉扣子。她现在能为他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门铃在响,他来了。小曼慢慢站起身,深吸一口气,打开门。她看清了来人,不是明宇,而是潘亚云!小曼很吃惊,她是怎么找来的,在这个时候?小曼僵硬地站在原地,两眼定定地望着潘亚云。 潘亚云飞快地打量了一眼小曼,眉毛一挑,“怎么,不想让我进去?” 小曼强打起精神,虚弱地说:“你来做什么?” 潘亚云没有理会,她从小曼的身旁擦过,径直走进房间。小曼皱紧眉头,这真是一个不速之客。 “这就是你们的安乐窝?” 潘亚云自顾自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东张西望。“我还以为明宇会给你买一套别墅,金屋藏娇呢。” 小曼重新坐回到沙发里。这个时候她什么也不想说,她没有力气和她理论。她拿起针线,埋头继续缝扣子。潘亚云恨恨地盯着小曼,她发现她手里拿着的全是明宇的衣服和裤子,禁不住怒火中烧。 “很好,王小曼,你真的很有本事,我还真是小瞧你了,居然不声不响地怀上了明宇的孩子,你到底想干什么?你是想取代我的位置吧?你这条毒蛇!” 小曼没有抬头,继续忙手里的活。被怠慢的潘亚云恼羞成怒,她一把扯过小曼手里的衣服,大声骂着:“你好厉害呀,你可真是目中无人!” 她抓起茶几上的剪刀,歇斯底里地朝衣服上剪去。小曼大吃一惊,伸手来夺衣服,两人女人扯来扯去,潘亚云怒不可遏,狠狠一巴掌搧过来,搧在小曼的脸上,打得小曼眼冒金星,接着又是一巴掌搧过来,小曼连忙松开衣服,去抓潘亚云的手,另一只手下意识地去推潘亚云,想用力把她推开。愤怒与嫉恨,此时如洪水般将潘亚云淹没。 “啊── 你这个臭女人,去死吧!” 潘亚云疯狂地大叫一声,握着剪刀的手,失去理智地扎向小曼的胸膛。顿时,殷红温热的鲜血从小曼的胸膛里涌出。空气在一刹那间凝结,潘亚云如梦初醒,剪刀扎向人体时那种厚重的质感扑面而来,她惊恐地瞪大双眼。虚弱的小曼低头看看扎在胸前的剪刀,悲凉地一笑,对潘亚云轻轻说道: “其实,你不需要这样做……已经……没有孩子了……” 说完,小曼咬紧牙关,双手握住剪刀,用力向外拔出── 剧烈的疼痛使小曼昏死过去。 潘亚云浑身如筛糠般地抖个不停,对自己的疯狂的举动感到无比震惊。她慌乱地抓起电话。 明宇正在驶往小曼的公寓的路上。他接到了潘亚云的电话。 “明宇,呜呜……明宇。” 潘亚云在电话里泣不成声,不停地哭。 “亚云,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明宇急切地问,潘亚云的声音象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明宇,我杀了她……呜呜呜……我杀……杀人了。” 明宇心头倏地一紧:来电号码显示这是小曼公寓的电话,潘亚云在小曼家!大事不妙,明宇想都不敢想。小曼的公寓就在前面不到一百米处,明宇丢下电话,一脚把油门踩到底,汽车象脱缰的野马向前冲去,在楼底嘎然而止。明宇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上楼,推开房门,屋里的情景触目惊心:小曼倒在沙发上,胸前的衣服被鲜血染成殷红的一大片,一把带血的剪刀静静地躺在地上;不远处的地板上坐着瑟瑟发抖的潘亚云,脸色象死人一样苍白。明宇冲过去抱起小曼就往楼下跑,他跳上汽车,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医院!医院! 汽车在马路上疯狂地行进,剧烈的颠簸终于把昏过去的小曼摇醒。她的眼睛忽然闪动了一下,苏醒过来。她感到有一只强壮有力的手托住了她,抱着她虚弱的身体。小曼努力睁开眼睛,看清了眼前的人:是明宇。她长长舒出一口气,感到很安全。她靠向他的怀里,气息渐渐微弱,生命的火花正在熄灭。此刻,小曼的心终于释然了:她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她所犯下的所有的错误作了弥补,补偿了她所有的罪。她终于可以放开怀抱,对自己心爱的人表白。她凑近明宇的耳边,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对他说: “明宇,我爱……你,我……爱……你……那只凰,要飞走了……它要飞走了……” “不许说,我不许你说。” 明宇哽咽地打断她,声音沙哑,“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现在也不许说,不许说。听见了吗?我不许你说,我错了,你原谅我。我不许你离开我,我,不允许!” 两行热泪滚下,早已模糊了他的视线。小曼渐渐闭上那双美丽得让人心痛的大眼睛,她此时再也听不见了…… 终于到医院。明宇跳下车,抱起已没有了气息的小曼,踉踉跄跄地冲进医院的大门。他用撕心裂肺的声音狂喊: “医生!医生,救人!救人呐!医生,快救人……” 声音响彻走廊,撼人心魄。 当医生向他宣布抢救无效时,明宇的脑子一片空白。他完全不能思想,他完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跌坐在医院的地板上,傻傻地看着他心爱的女人被一群白晃晃的人推走。他看着自己的手,他的手上、身上、衣服上,到处都是血,小曼的血。他的耳边甚至还留着她的余温,他刚才还抱着她,还听到她说话,可是现在,她去了哪里?她要去哪里?他又要找不到她了吗? 恍恍惚惚间,时光流转,明宇仿佛又看到了小曼:那个炎热的夏天,一个有着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眸的女孩从他身边走过;她在阳光里翩翩起舞,像一只美丽的凰;她的冰溜得很笨拙,她的画画得很美,她的法语说得很好听,她的身体柔软温热,她孤独而倔强,她的一切他都曾经真实地拥有过……不知什么时候,明宇失魂落魄地走出医院大门。三月十九日的凌晨四点钟,天空下着滂沱大雨,能见度很低,明宇的车撞断栏杆,从离地面十米高的高架桥上坠落,车毁人亡。在小曼死后不到十个小时,明宇也魂归天国,去追随他的小曼去了。 如果有天国,明宇与小曼的灵魂将在那里相拥。离别是永恒的,也是短暂的。 (完) ━━━━━━━━━━━━━━━━━━━━━━━━━━━━━━ 我下TXT书网www.wxia.net更多免费电子书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如果觉得本书不错,请尽量购买正版书籍,感谢对作者的支持! ━━━━━━━━━━━━━━━━━━━━━━━━━━━━━━